东明县历史战国时期 东明古城魏国户牖邑,在今兰考县境内。今县境西部属魏国襄丘,南部属魏国煮枣,东部属魏国葭密。 秦 嬴政东游至户牖,"霾雾四塞"遂名此地为东昏。属三川郡阳武县,故址在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秦时今县之西南属赐郡之济阳,东及东南属东郡之宛朐,北为东郡之濮阳,西为东郡之长垣。 西汉 公元前140年(武帝建元元年)于东昏建东昏县,属陈留郡。公元9年(新王莽始建国元年)改东昏为东明,东明县名始于此。故城在今兰考县北二十里,今之东明县西南属陈留郡之济阳,东及东南属济阴郡之冤句、吕都;北属东郡之离狐,西属陈留郡之长垣。 东汉 公元25年(建武元年)改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明县为东昏县,属兖州陈留郡。今之东明县北境属兖州济阴郡离狐县,东境属兖州济阴郡句阳县,东南属兖州济阴郡之冤句县,西部属兖州陈留郡之长垣县,西南属兖州陈留郡之济阳县。 三国 223年,废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昏县为东昏镇,归属陈留国的外黄、济阳二县。今之东明县北、东及东南部属济阴郡的离狐、冤句,西及西南部属陈留国的长垣、济阳。 晋 晋朝疆域归属沿袭东汉,东昏镇归属与三国时同,今之东明县北及东部属兖州济阴郡之离狐、句阳,东南属兖州济阴郡之冤句,西部属陈留国之长垣,西南属陈留国之济阳。 东晋 东昏镇及今之东明县先后属于后赵、前燕、前秦、后燕等国。 南北朝 南北朝时地属北魏,今东明县西部属司州之济阳,东部属兖州之离狐、乘氏、冤句。今兰考县北二十里之东昏镇归属不明。578年(北周武帝宣政元年)改西兖州为曹州,今之东明县归属西兖州冤句、离狐二县。 隋 今东明县北部属济阴郡的离狐县,东及东南属济阴郡的冤句县,西南属济阴郡的济阳县。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昏镇归属济阴郡的外黄县。 唐 初唐时今之东明县北部属曹州离狐县〔742年(天宝元年)改离狐县为南华县〕,南部属曹州冤句县。627年(贞观元年)废济阴,其地并人冤句。废外黄,其地并人浚仪,古东昏镇应归浚仪管辖。 宋 改东昏镇为东明镇。963年(乾德元年)于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明镇置东明县,属京畿路开封府。1086年(元佑元年)改冤句县为宛亭。今之东明南部属曹州宛亭县,北部属曹州南华县。1102年(崇宁元年)改曹州为兴仁府,宛亭、南华属兴仁府。 金 兰考县北二十里的东明县属南京路。1163年(大宝三年)因黄河南徙冲坏宛亭县城,随废宛亭县。1218年(兴定二年)东明县迁至宛亭故地,县城在今东明集。今兰考县北二十里的原东明县城废为通安堡。 元 元初东明县仍属南京路曹州。1235年(太宗七年)割隶于中书省大名路,属开州,治所仍在今东明集。 明 1368年(洪武元年)为避水患,又迁县治于今东明县的云台集(今县西堡城),1377年(洪武十年)废东明县,将其北部划归开州,南部划归长垣。1490年(弘治三年),复割开州二十四里,长垣十里,于大单集(今县城)置东明县,后增加二里,全县共三十六里。属北道布政使司大名府(后改北道布政使司为"北直隶")。 清 1659年(顺治十六年),怀庆、彰德二卫合并后,东明县遂增人26营,仍属直隶省大名府。 民国 初期东明县属直隶省大名府。 1914年5月直隶省大名府改为直隶省大名道,东明仍属之。1928年(民国17年)废道,直隶省改为河北省,地方为两级制,东明县直属河北省。1936年,属河北省政府第十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39年,改属河北省第十区专员公署。1947年至1948年东明解放前,东明县归属国民党河北省第十四专员公署。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1938年10月建立中共东明县委,属中共直南特委领导。1938年10月,东明、曹县、考城三县结合部建立了考城抗日民主政府,1939年3月撤销。 1940年3月,建立东明县抗日民主政府,属冀南六县专员公署。1941年3月,在东明县西南、长垣县东南结合部建立东垣县委和东垣县抗日民主政府,驻东明西南的竹林、刘庄一带,属冀鲁豫三专署。该专署1941年7月改名冀鲁豫七专署,9月改为晋冀鲁豫边区人民政府第二十二行署,东垣县政府一直属之。1942年9月在东明县东北部、荷泽西部的结合部建立南华县委和南华抗日民主政府,县城东北武胜桥一带属南华县永华区。10月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二行署改称为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专署,东明、东垣、南华属之。 1943年初,成立滨河县,属冀鲁豫第四专署。东明县城西北沿黄一带及黄河以西地区划归滨河县六区。年底滨河县撤销。将滨河县六区划归东垣县。 1944年上半年,撤销东明县建制,东明县南部划归考城,北部划归荷泽县。8月,晋冀鲁豫边区第二十专署改称为晋冀鲁豫第十专署,东垣、南华随属。 1945年8月,恢复东明县建制,划菏泽县二、三区(五霸岗、大屯一带),东垣县二、三区归属东明,菏泽二、三区为东明二、三区,东垣县二、三区改为东明县四、五区。10月,正式成立东明县政府。 1946年2月,又改晋冀鲁豫十专署为冀鲁豫第五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东明、东垣、南华三县属之。7月将南华县永华区划入东明。 1947年8月,撤销东垣县建制,将辖区并入东明。同时将东明永华区划归南华县。 1949年5月撤销南华县,永华区复归东明县。8月20日,中共平原省委、平原省人民政府在新乡成立,东明属平原省菏泽专署。将东明县的武邱区划归长垣县,王浩屯划归菏泽县,同时又将长垣县第三区所属的长兴、王店、马厂、荆岗、三春、焦楼、刘楼等地区划给东明,始成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10月,东明县仍属平原省菏泽专区。 1952年11月30日,撤销平原省,东明县归属河南省郑州专区。 1955年10月,东明县改属开封专区管辖。1963年4月,东明县改属山东省菏泽专区(1967年更名荷泽地区)。 附:日伪侵占时期 1938年至1945年,日伪侵占时期,东明县属伪邯郸道尹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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