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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转载](转)《子平真诠》读书心得2

 johnney908 2015-05-20

《子平真诠》读书心得2

作者:yxuefengx

 

论正官篇中,范太傅造

        枭神    正财    日主    正印   

乾造:  丁     壬     己     丙     (戌亥空) 

        丑     寅     巳    

同样,需要讲在前面的是几个真诠中的定义与技法。

1        非日主参与的干合不论化。外格除外。

2        非日主参与的干合只作合去论,喜而不喜,忌而不忌

3        地支结局只要三合中其中任何两字即可成功,不论位置,但结局不论化气。外格除外。

4        地支重,不算重。地支杂,不算杂。即如此造,两寅在地支,亦不作重官论。若是地支再见卯木,亦不作混杀论。

5        地支主静,非结局不能动。

 

12两点,在《真诠》“论十干合而不合”中已经讲得清楚了,所以,这里就不再赘述。

3点,也可在《真诠》所引得命例中可以印证。《真诠》中的观点,就是三合不论是何两字处于什么位置,只要出现,便能结局成功。

4点,在《真诠》“论喜忌干支有别”章中也已阐述明了。“譬如甲用酉官,逢庚辛则官煞杂,而申酉不作此例。申亦辛之旺地,辛坐申酉,如府官之掌道印也。逢二辛则官犯重,而二酉不作此例。辛坐二酉,如一府而摄二郡也。”

5点,同样在这以章节中讲了“透丁则伤官,而逢午不作此例。丁动而午静,且丁己并藏,安知其为财也?”“然亦有支而能作祸福者,何也?如甲用酉官,逢午本未能伤,而又遇寅遇戌,不隔二位,二者合而火动,亦能伤矣。即此反观,如甲生申月,午不制煞,会寅会戌,二者清局而火动,亦能制煞矣。然必会有动,是支与干有别也。即此一端,余者可知。”

这段话有两个意思,

一是说,地支主静,一般只作天干的根本,它们只通过天干来相互作用,单地支之间是不会作用的。比如,甲木生在酉月,是正官格。天干透出丁,则为伤官,是天干可以作用地支,动克静也。若是天干不透丁,而只是地支出现一个午字,则不作伤官论,也就是说午伤克不到酉官,是地支不可以作用地支,静不能克静也。

二是说,地支若是结局了,就可以变静为动,不但可以作用到天干,也可以作用到其他地支。比如,甲木生在酉月,是正官格。地支中见午,不论位置如何,午是克不到酉的。而当地支另见寅或者见戌,则地支结局而动,就可以克酉了。同样的道理,甲生在申月,为七杀格。虽支见午,但午不制杀,格局仍然不成。但是若再见寅或再见戌,则地支结局而动,就可以制杀成格。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用真诠的理论,给此命定格。(定格的技法在论宣参国造的时候已有交代,这里就不再罗嗦了。)

寅非杂气,故定格只需以日干配合月令本气即可。己生寅月,入正官格,这也是此命被收入于“论正官篇”中的缘故。

 

定格之后,先寻用神。

此造寅月秉令,寅内藏甲丙戊,独透丙火,自然以丙为用。地支巳丑相会,暗拱酉金,故辛为虚用。

 

观喜忌

正官格怕伤,此造宣参国造类似,均为正官格,地支结伤局破格,天干透印以护卫成格。所不同的,宣造用神为官,官星明朗,伤官为忌,印星为相。而范造用神为印,官星隐藏,财伤为忌,枭为相。

正官怕重,地支重寅,真诠不认为这样的配合是重官。

 

再看用相喜忌之强弱,情之向背。

寅为春月,木旺火相,木有两寅为根,火有一禄两生,自然官印力强,此为善用有力。地支巳丑结局,三合少一,失令而不透,力量明显不能与宣造的三合局同日而语。此为不善神无力。

丙火为用,伤用者,壬水也,故壬为忌神。丁壬一合,则可去忌存善。因此格局败而复成,全赖丁火之相。此相神有情。

 

综合看,此造成格,且用神有力,因此大贵。而相较宣造,此用神之力更强,故更贵。

 

 

论正官薛相公命

劫财    正印    日主    正财     

乾造:  甲     壬     乙     戊     (寅卯空) 

     申     申     巳    

先要讲的是,真诠引用命例大多以《三命》《渊海》《神峰》等书中之例为证。书中大部分的命例,在这三部书中都可以找到。同样此造,在《渊海》中也有记录。收录在《渊海》的正官格篇中。而唯一不同的是,《渊海》记录的薛相公命,其年支为“子”,而《真诠》中所记录的薛相公命,其年支为“申”。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此为同姓同位且三柱七字相同的两人,两书同时记录纯属巧合。而是两本书中,有一本记录错误,或因抄传失误,或为刊印失校,总之是属于“豕亥鱼鲁”的问题。

 

先不管两造到底是不是同一人。且先分析两造是否成格。

“子”造(以下称渊海所引之造)收录在“正官格”篇内,说明渊海的作者是认可此造入了正官格的且成格的。那么以《真诠》的定格理论,此造是否也入格,也成格呢?

 

技法1、真诠定格的原则:日主配月令本气即可。但有一个例外情况,那就是月令逢四季土时,定格需要先看干透,干无透则以本气即土为定格之物。外格除外。

此造乙生申月,非四季月,本气为庚官,故入正官格。说明《真诠》的定格原则与《渊海》的定格原则在目前看来是不冲突的。同样的,按此技法,“申”造(以下称真诠所引之造)也入了官格。

 

而若按有些门派定格的技法,当以月令透出之物定格,则此造乙生申月,干不透本气庚而透壬戊。当入财格或者印格。不管财印是否最终可以成格,至少这不符合《渊海》定格的原则。

 

 

 

既然定下了正官格,那么就当先取用神。

 

技法2、用神本意为月令本气透出之物。但用神能变化,故,若月令本气不透时则以月令所藏之干透出为用。若地支有会合,则以会合之物为先用。若皆无则以干头之财官印食杀伤等为用。

 

按此技法,此造月令本气不透,透出壬印戊财,壬戊并用。因财印是相克相碍的,所以财印并透就成了官格之忌。若不解救则难望富贵。而此时乙木日主正好夹在财印中间,通根时寅,得年月生扶,其力足可制戊。加上壬戊通根月令,已是先天有情了,故戊财与壬印可望相安无事,此一忌已解。

 

正官格,怕官星逢刑冲伤害。此造三刑俱,看似破格,实则有救。

 

《真诠》“论刑冲会合解法”篇中,“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者,何也?盖四柱之中,刑冲俱不为美,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另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位,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明确提到,月令逢刑冲时,除了合可以解刑冲外,尚可用别位刑冲的方法解月令刑冲。比如,丙生子月,为正官格。见卯,则子卯相刑破格。而若再见酉,则卯酉相冲,使卯不刑子,就是破格复成。那么用在此造上,我们就可以看出年“申”的作用了。这就是以别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

 

好了,成格了,用神不相碍了,接下来就要看此格层次高下如何了,也就是看用神有情有力体现在哪里。

 

前文说到,此用神为壬戊,因为同根月令,所以成为有情。

《真诠》中云:“何谓有情?顺而相成者是也”。书中对“有情”的诸多形式其中的一种注解,就是同根月令。在“论偏官”篇中有“何参政命,丙寅、戊戌、壬戌、辛丑,戊与辛同通月令,是煞印有情也”一语。说的便是这种情况。

再说有力,秋月金旺水相,壬水通根月气,得地支两长生,且得两木护卫而不受克,其力也大。戊土坐寅长生,巳为其禄,申亦为长生通根之地。虽受两木克,终究木与土也有情。克力不甚重。且甲木远,其力小,乙木为阴阳相克,克也有情。故戊土之力也强。

 

综上,官格成,用神清,有情有力,故此大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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