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人的鸣放炮竹陋习是该彻底清理了 窦 旭 民 鸣放炮竹的风俗史载:来自于一种传说。有一种叫做“年”的凶猛怪兽,每到腊月三十,便窜村挨户,觅食人肉,残害生灵。一次,“年”到了一个村庄,适逢两个牧童在比赛抽甩牛鞭子。“年”当即被吓得望风而逃。它窜到另一个村庄,迎头望到了一家门口晒着件大红衣裳,不知其为何物,吓得赶紧掉头逃跑。后来它又跑来到一个村庄,看到一户人家院里灯火辉煌,刺得它头昏眼花,只好又夹着尾巴溜了。由此,人们才知道“年”有怕响、怕红、怕光的弱点,便想出许多抵御它的方法,于是就有了鸣放炮竹驱走恶魔的习俗。 一年到头,在过年时鸣放一点炮竹,图个欢喜和吉利,本来也不算什么不良习惯,问题在于有人将鸣放炮竹扩大化、普遍化、庸俗化,就令人感到不爽了。 现在,过年放炮,娶亲放炮,送丧放炮,搬迁放炮,盖房放炮,就连考取大学也要放炮,有的人家买辆小汽车也要放炮……,五花八门,不胜列举。 应当说,鸣放炮竹就该选在不影响别人休息的时候,这才是有素质有道德的体现。但是,有的人从来就不会考虑这些,只会想到自己的情绪。 近年来,我们在社区居住的人们,经常就会在半夜三更被突然鸣放的阵阵炮竹声惊醒,使得人难以再次入眠。以前,对此现象我是不得其解,后来才听说是从广东一带传送过来的陋习。广东省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等镇区习惯于早上接新娘,于是便在酒席的前一个晚上,三更半夜时去把新娘由娘家接到新郎家,自然就会鸣放鞭炮。他们的理由是:晚上11点到1点这个时候是子时,相当于一天新的开始,所以才选择最好的时辰去。 还有一种习俗是在三更半夜死人后也会鸣放炮告诉世人,还真是做到了家喻户晓。但是,所有的人都会因此而长时间不能入睡。 鸣放炮竹,绝对不仅仅是个噪音扰人问题,其散发的烟味和飞扬的纸屑更是损害人们身体建康的可恶物质。还有的人竟因此伤害了眼睛或者面容。关于这些实例,我就不再列举了。 我所要呼吁的是—— 社会各界都应积极行动起来,人人都应自觉地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取缔那些非法设置的销售炮竹商店,彻底纠正陋习,不要动辄就鸣放炮竹,特别是半夜三更决不放炮、不放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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