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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枇杷

 圆角望 2015-05-28

◎ 重瞳子

枇杷,在《诗经》中并未出现,诗三百中所列举的草木鸟兽虫鱼,不拘大小,若是枇杷在那时有之,大概是不会不被重视的。枇,作为单独的字,乃是指古之食器或篦子,《礼记·杂记让》中有“杵以梧,枇以桑,长三尺”之句。杷,乃是古时用来收麦的农具,秦国的顿弱曾说过:“商人无杷铫柱耨之势,而有积粟之实。”一枇一杷,彼此原是各不相关,但到了汉时,出现了“枇杷”,作为一种果木,进入人们的视线。《西京杂记》中载汉武帝时:“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标奇丽。”据说,在进献的诸多花果树木中,就有枇杷十株。怪不得司马相如在《上林苑赋》咏言:“卢橘夏熟,黄甘橙楱,枇杷燃柿,亭柰厚朴。”但不知是宫中珍果异树太多了,还是枇杷长在深宫,不为外人所知,从武帝起到汉和帝,其间大约经历了两百多年,枇杷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仅为“木也”。

说到枇杷,自然会想到琵琶,一为果树,一为乐器,却同音,这里头不知是巧合,还是彼此真有关联。因在汉时,琵琶又可写成批把、枇杷,此三词互通,张揖注司马相如《上林赋》曰:“枇杷,似槲树而叶长,子似杏,又乐器。”《风俗通·声音·批把》言:“谨按此近世乐家所作,不知谁也。以手批把,因以为名。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四弦象四时。”《释名·释乐器》记:“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有人说,枇杷之所以命名为枇杷,是因其树叶、果实形如琵琶,故名之。细细想来,枇杷果叶与琵琶甚是相似,但世上物种如此繁多,若不是两者相近,可能很难联想在一起。贾思勰《齐民要术》第十卷专门列举了“五谷、果蓏、菜茹非中国物产者”,枇杷与葡萄、石榴、橙等同列其中。此卷所列的物产,多为张骞出使西域带回的,想必枇杷也不例外。

王僧虔《技录》载:“魏文德皇后雅善琵琶,明帝尝引后衣乞为音乐……”也就是说,至少到魏晋之际,枇杷与琵琶,已各有所指。此时,人们对枇杷的喜爱不减,而认识也更丰富了。左思《蜀都赋》陈述“其园则林檎枇杷,橙柿梬亭,榹桃函列,梅李罗生。”郭义恭《广志》云:“枇杷易种,叶微似栗,冬花春实。其子簇结有毛,四月熟,大者如鸡子,小者如龙眼,白者为上,黄者次之,无核者名焦子,出广州。”至南北朝时,枇杷的药用价值即已被发现。陶弘景说“枇杷叶不假煮,但嚼食亦瘥人,以作饮乃小冷。”《雷公炮炙论》记载,采得枇杷叶后,先过秤,再用“粗布拭上毛令净,用甘草汤洗一遍,却,用绵再拭令干。每一两,以酥一分炙之,酥尽为度。”枇杷可食可赏可药用,自汉及唐,它与荔枝同为果中珍品,据说唐太宗喜吃枇杷,但他的《进枇杷帖》,却让枇杷从此失却了珍果的光彩。

古典诗词中,说起枇杷,总离不开川蜀之地。宋祁有首《枇杷赞》:“有果产西蜀,作花凌早寒。树繁碧玉叶,柯叠黄金丸……”不过到了宋时,除了蜀地,枇杷在江南、岭南等地亦是常见之物。陆放翁在山园种梅不成,种了枇杷却果实垂垂,他说“杨梅空有树团团,却是枇杷解满盘。”苏轼当年被贬岭南蛮荒之地,看到的是“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朱翌《猗觉寮杂记》卷上记:“岭外以枇杷为卢橘子,故东坡云‘卢橘杨梅次第新’。”据说,枇杷的英文Loquat,乃是广东话“卢橘”的音译。相传在18世纪末,来东方探险取宝的英国人,从广州带去了枇杷树,种在英国皇家植物园里,枇杷从而在欧洲大地生根发芽。从枇杷的英文音译,这使我联想到,此果木初入中国时,命名为“枇杷”,或许也是根据原产地的音译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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