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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河梁惊天盗掘案是考古之耻

 JP大漠书画院 2015-05-29

牛河梁惊天盗掘案是考古之耻

 
牛河梁惊天盗掘案是考古之耻

 

/魏英杰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牛河梁红山文化古遗址盗掘案正式告破。在这起案件中,公安机关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0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75名,追回涉案文物1168件,价值逾5亿元。这是1949年以来单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和追缴被盗文物数量最多的案件,被称为“涉文物第一案”。

 

从这些枯燥的统计数据,便可猜想案件性质之严重,破案过程之曲折。如果哪天有人把这桩案件详细过程写出来,相信会比《盗墓笔记》更加精彩。据报道,被盗文物中不少属于国宝级文物,从新石器时代到清代都有,很多文物是首次发现。牛河梁遗址是红山文化的中心区域,早在1988年就被列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发生如此严重的盗掘事件,令人痛心疾首。所幸案件及时侦破,否则将给考古学术界留下永久遗憾。

 

痛心之余,也有疑问:这么重要的文化遗址,怎么可能发生大规模盗掘案件?要知道,牛河梁遗址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被发现和进行系统性发掘,并不是什么新发现的文化遗址。这里是许多珍贵文物的出土地点,也是考古学的“富矿”。例如著名的红山文化女神像,就出土于此地。这件女神像在许多文物图册中都有收录,名列64件首批禁止出国展览文物目录。这么重要的文化遗址,发生如此重大的盗掘案件,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京华时报》一篇报道披露了这桩特大案件的若干细节:一是从2013年开始,盗墓团伙就已开始对遗址进行盗掘,先后盗掘了好几次;二是被盗掘的墓葬最浅的只有“几十公分,两锹就挖到了”;三是这些盗墓团伙盗掘涉及遗址、墓葬不下一处,其中涉及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的古文化遗址2处、古墓葬2处。这表明,考古发掘单位对遗址的摸底调查非常不够,日常安全保卫工作也存在重大疏忽。虽说这些盗墓团伙中有所谓的盗墓高手,但相关工作不到位,给盗墓团伙打开了方便之门。这不禁让人对当下的考古发掘工作深感担忧。

 

让人意外的是,盗墓团伙成员中还包括4名考古工作人员。其中一名参与抢救性挖掘的技工挖到珍贵文物玉猪龙后,支开了民工,私下藏匿并与另一名考古工作人员将其作价320万元出售。玉猪龙是红山文化的典型器物,又叫玉兽玦,被认为是龙的最早雏形。这些考古人员不会不知道玉猪龙的价值,竟然监守自盗并将其出售,致使珍贵文物流失。这不仅表明现场考古挖掘的规则制度存在疏漏,也说明有些考古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沦丧,有辱考古人的职业尊严。

 

这让人想起了“中国考古学之父”李济先生的遗训。李济一生参与无数考古发掘,经手无数珍贵文物,但他的遗物里却没有一件文物。早在当年,他就给自己和考古人立下一个规矩:考古工作者不藏古物。这在后来成为中国考古人的重要精神传承,是考古工作者自觉遵守的“行规”。但从如今情形看,这一精神传承或已被践踏殆尽。如果考古工作者觊觎文物,想发文物财,考古事业岌岌可危矣。

 

牛河梁遗址惊天盗掘案告破,固然大快人心,但这也是中国考古界的耻辱。若不从这桩案件汲取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考古发掘规则制度、加强考古发掘安保工作以及提高考古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则不仅牛河梁遗址危险,中国的考古事业也将面临严重的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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