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工信部: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最高罚3万元

 中邮邮邮人 2015-05-29

工信部: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最高罚3万元

2015.05.29 08:20:00 作者:周小白
 

QQ图片20150529 500 320

工信部:未经用户同意发送商业性短信最高罚3万元

【TechWeb报道】5月29日消息,工信部昨日公布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否则将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规定将自6月30日起施行。

工信部指出,近年来,我国短信息服务市场迅速发展,2014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超过7630亿条。与此同时,一些服务提供者还存在着经营不规范的情形,滥发垃圾短信的现象突出。

为此,《规定》强化了商业性短信息管理措施,包括规定短信息服务提供者、短信息内容提供者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请求用户同意接收商业性短信息的,应当说明拟发送商业性短信息的类型、频次和期限等信息,用户未回复的,视为不同意接收。用户明确拒绝或者未回复的,不得再次向其发送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短信息。

违反者将承担法律责任,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向社会公告。

规定指出,短信息服务,是指利用电信网向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通信终端用户,提供有限长度的文字、数据、声音、图像等信息的电信业务。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