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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皮贸易与北美殖民地的发展

 昵称16436572 2015-05-29

毛皮贸易与北美殖民地的发展

来源:南开学报2015.2 作者:付成双 时间:2015-05-29

摘要:毛皮贸易在北美早期史上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早期殖民者寻求不到贵金属,转而求其次,以毛皮为替代品,毛皮贸易遂成为北美各个殖民地便捷的牟利手段。它不仅是新法兰西殖民地的经济基础,也是其他殖民地发展的经济补充,还是促使英法在北美争霸的一个重要因素。毛皮贸易对北美早期的经济发展、政治格局和种族关系等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直到19世纪中期以前,毛皮贸易一直是北美大陆上一种重要的边疆开发模式,它既指猎取和交换以海狸皮为代表的优质动物裘皮的商业行为,也包括交换动物皮革的行为,如北美东南部的白尾鹿皮、西北地区的驯鹿皮及大草原上的野牛皮交易等。毛皮贸易是当时北美大陆上少数几种依靠印第安人的合作才能够开展下去的经济形式,这与以抢占印第安人的土地为特征的农业边疆开发模式具有鲜明的区别。当时欧洲的主要列强:英国、法国、荷兰、瑞典、西班牙、俄国和后来的美国都曾经在不同时期先后卷入过这一贸易,它对当时的国际关系和北美洲的历史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没有毛皮的故事,就无法理解格兰德河以北这片大陆的早期历史”。欧美学界虽然针对毛皮贸易出版了丰富的研究成果,但对其浪漫性强调有余,而对于其在北美殖民地发展中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此外,美国学者的研究大多囿于本国范围,而加拿大学者又对美国那边的问题抱有一些偏见,对北美毛皮贸易宏观上的把握不足。对我国学术界而言,对北美殖民地开发时期的历史研究一直重视不够,对毛皮贸易的历史更是少有研究,因此,本文试图就毛皮贸易对北美殖民地早期(七年战争结束前)的影响进行探讨,以图推动北美早期史和毛皮贸易史研究的深入发展。

一、欧洲殖民者在北美寻求贵金属的替代品

1492年哥伦布到达美洲这一事件标志着地理大发现时代的正式到来。率先开辟新航路的葡萄牙和西班牙从中取得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在葡萄牙和西班牙探险活动的刺激下,西欧其他国家也进行了类似的地理探险。出于对伊比利亚势力的忌惮,他们首先选择前者所没有涉足的北大西洋下手,力图避开西班牙控制的南美洲,从西北方向寻找一条直接通往东方的道路。1496年,英国航海家约翰·卡波特(JohnCabot)到达了纽芬兰,并宣布纽芬兰为英国国王的领土。1524年,服务于法国的意大利探险家维拉扎诺(GiovannidaVerrazzano)率领他的船队航行到了北卡罗莱纳一带,然后沿着海岸向北航行,到达了哈德逊河的河口,并一直往北航行到了新斯科舍一带。1534年,另一位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埃(JacquesCartier)也来到北美东海岸。他们驶入了一个大海湾,为了纪念早期的基督徒圣劳伦斯,他们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这个海湾。在第二年的航行中,卡蒂埃深入圣劳伦斯河,达到瀑布处,并发现了一个叫霍查拉加的印第安人大村落,卡蒂埃将上面的山命名为“皇家山”,即蒙特利尔。1609年,受雇于荷兰的英国航海家亨利·哈德逊(HenryHudson)率船队航行到了今日纽约市一带,以他的名字命名了这里的一条大河,并上溯了200公里。1610年,哈德逊率英国船队深入哈德逊湾探险,结果船员发生哗变,哈德逊父子最后不知所终。

到北美洲来探查的殖民者注定是要失望的,这里没能发现他们所梦寐以求的贵金属。但西欧探险者们却意外地在北美发现了其他可以牟利的物品,那就是北美洲东海岸丰富的自然资源。约翰·卡波特发现纽芬兰附近海域蕴藏着丰富的鳕鱼资源。纽芬兰多鱼的消息吸引各国渔民们的到来。到卡蒂埃来北美洲探险的时候,每年大约有150艘法国渔船,其他地区的200艘渔船,外加比斯开地区的30艘捕鲸船定期来此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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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芬兰渔业的发展不仅为欧洲提供了一种重要的食物来源,还无意中引导出北美的另外一个重要的产业:即毛皮贸易。基本上还处于石器时代的印第安人对白人渔民随船携带的刀、斧、锅等金属器具非常感兴趣,而他们唯一能够拿来与渔民交换的就只有身上所穿的毛皮衣服。于是,纽芬兰的渔民不由自主地成为第一代毛皮商人。研究毛皮贸易历史的学者菲利普斯指出:“渔业成了毛皮贸易之母,它本身变成了母国殖民新法兰西的各种尝试的基础。”法国探险家雅克·卡蒂埃是有记载的第一个大张旗鼓地进行毛皮交易并以此作为出航目的的欧洲人。他1534年航行到北美东海岸时,遇到了主动要求交易的麦克米克人,遂拿船上的物品同后者交换,后者不仅把所有的毛皮都交换了,连身上所穿毛皮衣物也都换了白人的物品,以至于“光着身子回家了,还示意明天会拿更多的毛皮回来”。

虽然早在1501年,探寻西北水道的葡萄牙探险家考特·里尔(CorteReal)就留下了这一带盛产毛皮的记载。1524年,受雇于西班牙的探险家斯蒂芬·哥梅斯(StephenGómez)沿新斯科舍和新英格兰海岸航行时,曾经带回了身着各种毛皮的土著人和许多珍贵的毛皮,并最终卖给了法国人。但是对于已经取得重要的金银产地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来说,他们的主要精力却放在了已经发现的唾手可得的贵金属方面,毛皮的价值并没有真正引起他们的兴趣。而对于后来的英法荷等殖民者来说,北美的毛皮成为了他们寻找不到黄金的一个理想的替代品。

毛皮贸易之所以能够从其他大宗产品经济形式中脱颖而出,在北美历史上占据重要地位,不仅因为毛皮奢华,更重要的是其丰厚的利润。人类社会利用毛皮的历史由来已久。珍贵的毛皮价格不菲,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11世纪一位西北欧的教士认为:“不论对错,我们把得到一件貂皮袍子等同于至高幸福。”1336年,英王爱德华三世时期颁布的一项法令规定:只有王室成员、贵族和领取100英镑以上薪俸的教会人士才可以穿着珍贵毛皮。15世纪的时候,一件长款的皮袍子要价值33先令零4便士,一件短款的也要26先令,这在当时可是一笔不菲的支出。

大约从16世纪开始,欧洲的消费时尚出现了变化,海狸毛皮制作的毡帽成为欧洲上流社会追逐的新宠。在中世纪,人们根据帽子的高低来显示社会地位的尊卑,而且在雨伞发明以前,由于海狸毛具有离水即干的特性,用这种毛皮压制而成的毡帽不仅不易变形,而且防水性好,可以充当雨具。用美国历史学家沃尔特·奥莫拉(WalterO’Meara)的话说:“拥有一件上好的海狸皮制品就是一名男人或女人的上流社会地位的证明。”正是在这种时尚的带动下,北美洲丰富的毛皮资源为寻求贵金属失败的西欧殖民者打开了一道机会之门。白人殖民者从土著人那里以低廉的成本交换毛皮,运到欧洲加工后,一张海狸皮至少可以增值1000%,甚至可以获得200倍以上的利润。在17-18世纪的时候,一张好的海狸皮可以在欧洲市场上卖到90先令,相当于2005年的400英镑左右。

其次,北美丰富的各种动物资源是毛皮贸易得以发展的保障。北美大陆是一片资源极其富饶、物种十分丰富的地区。自东部海岸一直绵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都是茂密的森林,生存于这片广袤的森林中的动物物种非常丰富。据估计,当时北美东部一片10平方英里的森林里,可以生存5只黑熊、2到3只美洲豹、2到3只狼、200只火鸟、400只白尾鹿、2万只灰松鼠。当欧洲人刚刚来到北美洲时,这里估计有1000万只海狸,这种动物每年的增殖率是20%,每平方英里平均10到50只不等。海狸皮被早期的殖民者认为是“所能发现的最好的商品,为本地带来现成的金钱”。美国东南部的森林里还生活着大约4000万只白尾鹿。这种鹿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繁殖力惊人,4雌2雄共6只鹿,在6年内,可以变成160只。绵延的森林西边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这里最典型的动物就是野牛(bison),从阿巴拉契亚山西麓到落基山以西的高原盆地中都能见到这种动物的身影。“当第一批欧洲人抵达北美中部的大平原时,它们发现庞大的野牛群在那里闲逛。这些野牛群,其数量最少也有4000万头左右,很可能总数达到了6000万头”。早期的西班牙探险家科罗拉多说道:“我发现野牛数量如此之多,以至于无法估计它们的数量,在我在草原旅行的每一天,直到我返回,它们从未在我的视线中消失过。”除北美野牛外,草原地区最主要的肉食性动物是狼和郊狼。据估计,在白人到达草原前,草原上至少生活着150万只狼。西部太平洋山区也是动植物的天堂。这里最顶极的动物就是棕熊。甚至到1857年,纽伯里(J.S.Newberry)还写道:“在加利福尼亚的海岸山脉和希拉内华达山的许多地区,熊的数量出奇地多,猎手每年都要猎杀大量的熊,但每年仍有不少人被熊杀死。”加拿大出生的自然学家厄内斯特·塞顿在1929年试图估计西部动物的数量,他认为棕熊原来有200万只,1908年仍然有25万只,而到1922年就只剩下800只了。

第三,毛皮贸易还有利于操作的优点。如海狸皮分量较轻,平均每张皮只有1.5磅左右,体积不大,容易包装和运输。同当时农业边疆对大量劳动力的需求相比,从事毛皮贸易初期的人力和物力投入都不需要太大。而与其他大型的笨重货物相比,毛皮的交换价值更高。如在新法兰西处于全盛时期的1754年,驻守西部的士兵只有261人。直接与印第安人从事毛皮交换的商人早年大约只有200人,到18世纪中期也不过600人左右,这就意味着不到1000人控制着当时从大湖区到落基山脚下的大半个北美地区。哈得逊湾公司即便在其毛皮贸易的顶峰时期,全部雇员最多也只有3000人。1811年,在它同西北公司争夺加拿大西部的白热化斗争时期,在它的76个毛皮贸易站里,只有320名雇员。

与农业边疆那种与印第安人的尖锐对立相比,毛皮贸易还是一种白人与印第安人合作的边疆开发模式,它是“作为商人的白人和作为狩猎者的黄种人之间所进行的一项合作”,“除了极个别的特例外,印第安人这边对欧洲物品的渴望和欧洲人那边对印第安毛皮的渴望是商人与西北地区的土著人之间的‘友谊’的唯一基础”。除了在19世纪落基山区的捕猎中,美国人威廉·阿什利(WilliamAshley)曾经引入了利用白人捕猎的集会制度外,毛皮贸易在它存在的绝大部分时间里,都离不开土著人的合作。土著人不仅充当毛皮贸易的狩猎者和中间交易商,印第安妇女还在毛皮贸易中发挥着特别的作用,她们充当毛皮交易中的翻译与中间人,是毛皮站里面免费的劳动力。此外,毛皮贸易所必不可少的食品干肉饼(pemmican)的制作也是妇女们的行当。

正由于具备了上述优点,毛皮贸易才从其他行业中脱颖而出,成为北美历史上最具有传奇色彩的行业,以至于自17世纪“150年来,欧洲人对西部内陆地区的兴趣几乎一直仅限于毛皮贸易”。

二、新法兰西殖民地的经济基础

随着欧洲市场上对毛皮的需求与日俱增,在美洲寻求贵金属和通往西部的水道的尝试逐渐让位于毛皮贸易。法国的商人和政治家很快从最初的毛皮贸易中发现了商机,以至于“西海岸的每个港口的商人和冒险家们都把眼睛转向了美洲的海狸皮”。16世纪80年代每年的交易量达到了20000克朗的规模。雄才大略的国王亨利四世则从北美洲毛皮贸易中看到了建立一个庞大的殖民帝国的辉煌前景。鉴于当时国家无力支付海外殖民的费用,亨利四世力排众议,采取了授予贸易垄断权的方式,鼓励法国商人到北美进行殖民扩张。

正是借助王室所授予的毛皮贸易垄断权,“新法兰西之父”塞缪尔·尚普兰(SamuelChamplain)主持创立了新法兰西殖民地。经历了在芳蒂湾(BayofFundy)所建立的罗亚尔港(PortRoyal)殖民地的尝试失败后,尚普兰最终于1608年在圣劳伦斯河河口变窄处建立了魁北克殖民地。魁北克是法国人在北美洲建立的第一个永久性定居点,它的建立标志着新法兰西的真正奠基。

为了巩固魁北克的生存,尚普兰采取了多项措施,这些措施对后来加拿大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鉴于毛皮贸易离不开印第安人的合作,尚普兰想方设法与圣劳伦斯河一带的印第安人搞好关系。在第一次航行到圣劳伦斯河口的时候,他就与蒙塔格奈人结盟,1608年,又与阿尔贡金人的首领建立了良好的关系。1609年,尚普兰做出的一项决策对于北美的民族关系和新法兰西的发展带来了重大影响。这一年,他与其蒙塔格奈人、阿尔贡金人和休伦人盟友,攻击了属于伊洛魁联盟的莫霍克人的一支队伍。这次遭遇战以尚普兰及其盟友们的彻底胜利而告结束。通过1609年的远征,法国人巩固了其与印第安盟友的关系,但从长远来看,强大的伊洛魁人在法国人这里受挫后,逐渐倒向南面的荷兰人和英国人,从他们那里得到武器供应,成为法国人的可怕对手,有效阻止了法国人向圣劳伦斯河以南扩展势力。

为了巩固与其盟友的关系,尚普兰还派遣白人青年到印第安部落中生活,学习后者的风俗,增强互信和了解。他派布鲁尔(étienneBr?lé)与休伦人生活在一起,又让阿尔贡金人接受另一位法国人维尼奥(NicolasDeVignau)到渥太华河以北的地区与他们一道过冬。1613年,尚普兰又要他的盟友带领两名白人青年去他们中间学习。耶稣会传教士萨格德在1623-1624年曾经提到了多名深入印第安部落的法国人的名字。此后,法国人到印第安人部落中一道生活成为北美印白关系中的一个特色。沙里沃诺克斯写道:“当这些印第安人不能变成法国人的时候,法国人就变成了野蛮人。”甚至尚普兰本人还向印第安人学习驾驶独木舟的技术。后来在北美毛皮贸易中发挥重要作用的许多探险家和“森林客”都对印第安人的生活方式非常熟悉。

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密切交往的最典型证据就是互相通婚了。尚普兰不仅主动学习印第安人的风俗,还鼓励双方互相通婚。耶稣会出于教化印第安人的需要,在17世纪也鼓励与印第安人通婚。尚普兰曾经对印第安人盟友说:“我们的年轻小伙将与你们的女儿结婚,我们将会变成一家人。”毛皮贸易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它与农业边疆不同,需要印第安人的合作。尤其是在新法兰西刚刚奠基时,离开了印第安人的支持,法国殖民者无法在这里立足和生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维持与印第安人盟友的关系就变得非常重要了。而通婚则是巩固这一联盟的有效手段,“在印第安贸易中要取得成功,在每一个部落中娶一个印第安人媳妇不仅是明智的,而且常常是必要的”。但结婚并没完全如法国人所期望的那样让印第安人改信法国人的风俗,相反,许多年轻人倒乐意采用土著人的生活方式。热纳(LeJeune)神父发现:“与印第安妇女通婚的那些法国人不仅不愿意采取欧洲的仪式,而且他们的目的也与我们的期望相去甚远,他们的目的是变成野蛮人,变得跟他们完全一样。”法国人与印第安人的通婚对于后来加拿大的历史和印白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而缔造了加拿大历史上的一个混血民族——梅蒂人。

在新法兰西公司时期,圣劳伦斯殖民地对毛皮贸易的依赖性进一步加强。1627年,法国新首相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在北美建立一个足以抵抗英国侵略的强大殖民地,而不仅仅是一个毛皮贸易站,授权建立新法兰西公司,该公司注册资金为30万里佛尔,分成100股,故被习惯上称为“百人公司”。“百人公司”的本意是试图把这里建立成为一个可以自我支持的殖民地。根据公司最初的设计,毛皮贸易由商人们来执行,而领主和农民的使命则是耕种土地,生产食物,满足殖民地的需求,不允许涉足毛皮事务。但是,农民们很快就发现:同印第安人进行贸易,远比单调的农业耕种更有吸引力,挣得也更多。许多人离开庄园,遁入林中,与印第安人进行非法交易,获取毛皮利润。这些人逐渐被称为“森林游荡者”或者“森林客”(Coureursdebois,woodrunner,voyageur)。他们是“北美边疆中已知的最具浪漫色彩和诗情画意特征的角色……我们看到他们乘坐独木舟在水上漂流……我们从很远就能听到他们那动人的歌声飘扬在草原和沼泽中,回荡在森林和山脉间”。不甘寂寞的领主们也发现经商比从他们的佃农们种地所得收入中收取租金更能获利,他们对于其佃农沦为“森林游荡者”不仅不加以阻止,相反进行鼓励,甚至自己也加入到毛皮贸易的队伍中,成为毛皮商人。许多著名的毛皮商人和探险家如拉迪森和格罗塞耶、德鲁斯等人都是森林客出身。到1680年,大约有800森林客在西部印第安人地区游荡,他们成为新法兰西毛皮贸易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甚至连教会都参与毛皮贸易。传教士本来不应该插手贸易,但为了教会的生存而与印第安人进行的交换活动也是被允许的。除了雇人经营毛皮事务外,有些传教士甚至只身加入毛皮贸易之中,引起外界的不满。据说,有一个修女在被搜查时,其居室中搜出了260磅海狸皮。可见,毛皮贸易已经深入到这个殖民地的各个领域。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亲政后,采纳首相科尔波(Jean-BatisteColbert)的主张,认为殖民地要为增加法国的财富和扩展法国的荣誉服务。1663年,新法兰西再次经历机构调整,变成皇家殖民地,其地位类似于法国的一个行省。对新法兰西殖民地而言,它所面临的任务就是要借助强大的皇家保护,扩张边疆,推动毛皮贸易的发展,实现路易十四所描绘的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殖民帝国的蓝图。

在两任殖民总督塔隆和弗朗特纳克时期,新法兰西毛皮帝国逐渐建立起来。塔隆从一开始就知道毛皮贸易对新法兰西殖民地的重要性,他全力推进毛皮贸易的发展,在鼓励法国毛皮制造业发展的同时,甚至还在新法兰西开设了制帽厂和制鞋厂,吸引游荡在森林中的猎手们前去工作,以消化那些积压的毛皮。在他的努力下,新法兰西殖民地的毛皮贸易有了长足的进展:1667年,他刚到任时,这里出产的各种毛皮的价值是55万里佛尔,而到塔隆离任时的1672年,增加到150万里佛尔,法国人确立了在毛皮行业中的主导地位。

当弗朗特纳克1672年被任命为新法兰西总督的时候,新法兰西的政治和经济形势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毛皮产地已经推进到更远的西部,商人们原来坐等印第安人上门交换的交易模式在英国人、荷兰人和伊洛魁人的竞争面前已经无法执行。要想在美洲建立一个强大的以毛皮贸易为基础的殖民帝国,就需要赶在英国人、荷兰人及其伊洛魁人盟友前面,开拓新的毛皮产地,与更远处的印第安人建立贸易关系。

为了扩大新法兰西毛皮帝国的范围,同时也是为了从中获得个人利益,弗朗特纳克在前人所奠定的毛皮贸易的基础上,全力推动新法兰西毛皮帝国向外扩张。他倚重以拉萨尔(RobertdeLaSalle)为代表的一批“持证客”去西部探险,寻找新的毛皮产地,实现他的扩张梦想。法国人以圣劳伦斯河的上源为中心,主要沿两个方向扩张,一是往西南伸入密西西比河,另一个是往西朝落基山方向探险。其实在塔隆担任行政长官期间,许多具有开拓性的中小商人就已经深入西部探险。除了著名的拉迪森(Pierre-EspritRadisson)及其姻兄格罗塞耶(MedardChouart,俗称Groseilliers,即Gooseberries的意思)深入大湖以上进行探险和收集毛皮外,另一位著名的西部探险家是若莱(LouisJolliet),他先是受塔隆的派遣去大湖区探险。1673年,他受弗朗特纳克的派遣,与传教士马尔凯特一道从密奇里麦基诺出发去探寻密西西比河的源头。他们从密歇根湖到格林湾,取道福克斯-威斯康星河到达密西西比河,然后顺流而下,一直到达阿肯色河河口。若莱一行人担心再往南走会受到西班牙的威胁,没有能够到达密西西比河的河口。发现密西西比河口的这个荣誉最后落到了拉萨尔的头上。在经历了多次失败和挫折后,1682年4月,拉萨尔及其探险队终于到达了密西西比河河口,他在那里树立起法王的标志,宣布整个密西西比河谷地都是法国的领土,并以国王的名字命名为路易斯安那。虽然对路易斯安那进行殖民的尝试失败了,拉萨尔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但他在新法兰西扩张史上的贡献是不容忽视的,他是弗朗特纳克扩张政策的坚定执行者,他的发现不仅为新法兰西开辟了大片新的毛皮产地,也为法国向这里的扩张奠定了基础。 

在西部方向上,法国人在弗朗特纳克时期也有所突破,1678年,著名的毛皮商人德鲁斯(DanielGreysolonDuluth)偷偷离开密奇里麦基诺,深入苏族人的领地进行毛皮交易。他在苏必利尔湖边的卡梅努斯提格亚河口建立贸易站,向西可以控制直到温尼伯湖一带的毛皮贸易。他的贸易站是后来西北地区毛皮贸易的大本营威廉堡(FortWilliam)的前身。德鲁斯的弟弟则在尼皮贡湖和更靠北的阿尔巴尼河上建立三个毛皮贸易站,控制了克里人地区的大部分毛皮贸易,使得它们流向圣劳伦斯河谷。

总之,通过以拉萨尔和德鲁斯为代表的众多中小毛皮商人和探险家的不懈努力,新法兰西殖民地开辟出了广大的后方基地,向南控制了密西西比河谷,向西把势力伸展到了苏必利尔湖以西,一个庞大的毛皮帝国建立起来。到英国征服新法兰西的时候,加拿大主要还是一个毛皮殖民地,其经济中最主要的基础仍然是毛皮贸易,这里毛皮贸易的产值在18世纪50年代接近400万锂(里弗尔,Livre),占其对外输出货物的3/4。

三、英属北美殖民地的经济补充

毛皮贸易不仅是新法兰西殖民地的经济支柱,对北美东海岸的其他殖民地来说,它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不同的是,在殖民地的发展过程中,新法兰西一直依靠毛皮贸易,没有发展出其他像样的产业;而对于新英格兰、纽约和其他殖民地而言,毛皮贸易最初也是一桩重要的生意,不过随着其他产业的兴起,经济越来越多样化,毛皮贸易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因此,其发展轨迹和最终的结局也同新法兰西大相迥异。

当法国殖民者在北美东海岸探险和进行毛皮交易的时候,英国和荷兰的商人们也到这一带来探险,当然也发现了毛皮贸易所蕴含的商机。1614年,约翰·史密斯船长到新英格兰海岸航行,他们中的8-9个人上岸用小物品跟印第安人交换了1100张海狸皮、100张貂皮,外加差不多100张的海獭皮。新英格兰商人是北美毛皮贸易的积极参与者。因为当时新英格兰的渔业为欧洲渔船所控制,他们唯一可以运到欧洲偿还公司债务的商品就只有毛皮了。背负巨额债务的清教徒们到达普利茅斯后,就着手同当地的印第安人交易毛皮。从一定意义上说,普利茅斯殖民地从一开始就是一个毛皮贸易站。1621年,“幸运号”从普利茅斯运出了两大桶毛皮,价值500英镑,这在当时可是一大笔财富。为了尽快还清欧洲债务,以总督布莱德福德(WilliamBradford)和爱德华·温斯洛(EdwardWinslow)为首的殖民地商人们将目光转向殖民地以外,寻找更为富裕的毛皮资源。在1631-1636年的6年间,清教徒共向英国输出1.2万磅以上的海狸皮,外加1000磅的海獭皮。布莱德福德估计,普利茅斯在这6年从海狸皮中共获利约1万英镑。正是借助于不断扩张的毛皮贸易,普利茅斯殖民地用21年的时间还清了欧洲债务,而且也奠定了其他各项事业的基础。因此,“最终是良好经营的毛皮贸易,拯救普利茅斯殖民地免于灭绝”。

随着本地毛皮资源的枯竭,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毛皮商人把目光投向了西边的康涅狄格河谷。这里早先已经为荷兰人所占据。据称荷兰人每年从这里运出价值2万美元的毛皮。探查康涅狄格河谷的最著名马萨诸塞商人是威廉·平琼(WilliamPynchon)。1635年,他受到内陆丰富毛皮资源的吸引,沿河而上,在康涅狄格河边的温莎建立了一个贸易站,很快向北挪到了斯普林菲尔德,这里成为他进行毛皮贸易的总部。平琼的儿子约翰在1652年以后,当这一带毛皮贸易的高潮已经过去,还在以后的5年间共向英国运送了8992张海狸皮,重13130磅,价值6500英镑或3万美元。同期,他还运出了320张海獭皮,148张麝鼠皮等其他毛皮。正是由于平琼父子的活动,马萨诸塞湾殖民地保持了对康涅狄格的毛皮贸易主导权,先前来到的荷兰人被逐渐从这里驱逐出去。 

除了向西伸展到罗得岛、康涅狄格以外,1641年,一伙纽黑文的商人在乔治·兰伯顿(GeorgeLamberton)的领导下,还向德拉华河移民,建立毛皮贸易站。荷兰人对于新英格兰人的侵入予以反击,摧毁了他们的贸易站,并把俘虏带到了曼哈顿,新英格兰与荷兰处于战争的边缘。但新英格兰殖民地很难从英国得到多少帮助,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他们各个殖民地联合起来,抵抗荷兰和北面的法国人的竞争。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643年,新英格兰殖民地联合组成了新英格兰联盟,其主要动机就是联合起来,与荷兰人和法国人抢夺毛皮利益。 

总之,在1675 年以前,毛皮贸易对于新英格兰各个殖民地的顺利奠基和初期发展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毛皮斗争的最终结局:法国人的势力被阻挡在了缅因海岸以北,荷兰人被赶出康涅狄格河谷。不过,毛皮贸易不是一种可持续形式的经济发展模式,随着毛皮资源的枯竭,毛皮边疆逐渐深入内陆,新英格兰毛皮贸易的高潮过去了。于此同时,新英格兰开通了与西印度群岛的贸易航线,商人们把本地的水产品和木制品运到那里,同时运回糖浆制造朗姆酒。从此,造船业、航运业、木材加工业等产业发展起来,商人们的资金越来越多地投入到这上面,毛皮贸易对于新英格兰殖民地的重要性下降了。虽然直到18 世纪初,新英格兰仍然运出了数量可观的毛皮,但毫无疑问,毛皮贸易的黄金时代已经过去了。

中部的纽约和宾夕法尼亚殖民地也是毛皮贸易的积极参与者。1609 年,就在哈德逊探险的这一年,荷兰商船就到北美东海岸边来收集毛皮了。为了排除其他竞争力量,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们组建新尼德兰公司,在美洲建立了两个贸易站,一个在曼哈顿,是为纽约市的前身;另一个在哈德逊当年沿河向内陆航行的最远端,当时叫奥兰治堡或拿骚,即后来的阿尔巴尼。新尼德兰公司的主要目的是发展毛皮贸易,它既不进行殖民征服,也无意像其他国家的殖民者那样给印第安人传教。无论是先期到来的移民,还是后来的巴特龙和工匠等阶层,都发现毛皮贸易的利润比农业开发要诱人得多,因此纷纷转向毛皮行业。1624 年,荷兰人从美洲运出7246 张海狸皮、1850 张海獭皮,总值2.8 万荷兰盾(Guilder)。此后几年,收获量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收益却逐年增加,直到1632 年,产量突然增加到1.4 万张海狸皮和1700 张海獭皮,卖价是14 万荷兰盾。毛皮贸易逐渐取代农业殖民成为新尼德兰最重要的产业,以至于“新尼德兰的所有人口都对毛皮贸易感兴趣”。1664 年,英国人夺取了新尼德兰后,毛皮贸易对于这个殖民地、尤其是阿尔巴尼仍然很重要。1687 年,纽约海关官员斯蒂芬·考兰德(Stephen Van Cortlandt)说道:“如果与印第安人的贸易毁了,那么这个省的居民将很难买得起英国的衣物和其他必需品。”纽约港1700-1755 年运往英国的货物中,毛皮占1/5。尽管1700 年以后纽约殖民地每年仍然有数量可观的毛皮运出,与新英格兰的其他几个殖民地一样,这里的毛皮资源也逐渐枯竭。自18 世纪30 年代以后,纽约的许多大型商业公司已经转向与西印度群岛之间的贸易。毛皮贸易的重要性大大下降了。

地处南北殖民地之间的宾夕法尼亚的毛皮贸易也较为重要。在宾夕法尼亚建立伊始,以詹姆斯·洛根(James Logan)为首的商人们就发现了这一地区所蕴含的毛皮贸易商机,他们以该州西部的城镇为基地向俄亥俄河谷地伸展势力,同肖尼人发展毛皮贸易。同主要从事海狸皮狩猎的伊洛魁人不同,肖尼人既狩猎海狸,也猎捕白尾鹿。因此,宾夕法尼亚从一开始就出产鹿皮和海狸皮两种毛皮,而且后者比前者的产值要高得多。宾夕法尼亚的毛皮贸易增长很快,自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以后,每年的平均贸易额都在1750 英镑以上,在其对伦敦出口的货物比例中一般都占到30%左右,有的年份甚至高达70%。在七年战争前的5 年里,每年的平均交易额达到9990 英镑。到七年战争结束时,在西部从事毛皮贸易的宾夕法尼亚商人有300人左右。

与北部殖民地以海狸皮为主要产品的毛皮贸易不同,南部殖民地的毛皮贸易以鹿皮为主。鹿皮当时也是欧洲市场所需要的重要商品,有着广泛的市场需求。因此,鹿皮贸易从一开始就是南部殖民地的一项重要的副业。到17 世纪结束时,除马里兰殖民地以外,南部各个殖民地都加入到鹿皮贸易的行列之中。

进入18 世纪以后,鹿皮交易的规模更加扩大。“鹿皮和奴隶是18 世纪南部最好的商品”。从1699 年到1705 年,卡罗来纳每年运往伦敦的鹿皮达到4.5 万张,鹿皮成为卡罗来纳最主要的商品。当时的博物学家约翰·劳森(John Lawson)在1700 年说道:“只要足够大,鹿皮是卡罗来纳所提供的运往英国的最好的商品。”

鹿皮贸易的丰厚利润也吸引着其他国家的殖民者。位于佛罗里达的西班牙殖民者也热衷于同印第安人的鹿皮贸易。1774 年,从佛罗里达运出的鞣制过的鹿皮是5.1 万磅,生鹿皮为13.1 万磅。法国人则以路易斯安那为基地,从密西西比河谷向东染指鹿皮贸易。1714 年,法国人还在纳奇兹河河口以上250 英里处建立一个贸易站,收集鹿皮。到1726 年,比安维尔(Bienville)估计每年有5万张鹿皮从路易斯安那运出。

克里克人是当时英国最主要的贸易伙伴,而法国人的贸易伙伴则主要是乔克托人。在白人到来之前,一般一个克里克人每年大约猎捕25-30 只鹿,供家庭使用。而卷入鹿皮贸易后,每年大约捕猎200-400 只鹿。1744 年,法国人从克里克人那里仅得到7500 张鹿皮(1.5 万磅),而英国人则是130 884 磅。据估计,北美13 个殖民地1770 年共输出鹿皮799 807 磅,价值57 750 英镑。按照2磅/张计算,约合40 万只鹿。如此大规模的猎杀,白尾鹿数量的减少是不可避免的。到19 世纪初,南部鹿皮贸易的时代结束了,白尾鹿只剩下大约1万只,濒临灭绝。

与新法兰西以毛皮贸易为经济支柱不同,毛皮交易在北美的其他殖民地是作为副业发展起来的,虽然在整个经济体系中所占的比例并不很高,但仍然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每年能够为价值可观的英国制造品提供市场,而且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北美13 个殖民地虽然人口增长很快,经济也颇为活跃,但与西部毛皮贸易相比,它主要还局限在东部沿海一隅,而北美3/4 的广阔地区主要还是印第安人猎手和白人毛皮贩子的天下。

四、英法殖民争霸的毛皮贸易因素

从1688 年的奥格斯同盟战争到1763 年七年战争结束,英法两国争夺殖民地和欧洲霸权的矛盾上升为国际关系中的主要矛盾。虽然欧洲战场才是英法胜负的决定性力量,但毋庸置疑,北美殖民地之间的政治矛盾和商业争夺也是英法争霸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英法两国在这里也有领土之间的纠纷,不过对于重商主义时代的英法两国来说,尽管新大陆领土争夺不容忽视,但更重要的是对商业控制权的争夺。而在新世界,这一控制权的核心就是毛皮贸易。

首先是英属北美13 个殖民地同法国殖民地之间的商业矛盾不断升级。虽然自18 世纪以来,毛皮贸易已经在这些殖民地的经济中越来越退居次要地位,但新大陆每年为英国13.5 万英镑的商品提供市场,而所换回的毛皮的市场价值则是这些商品价值的2 倍。因而,毛皮贸易蕴含着不容小觑的商机,而法国人的威胁无疑是阻碍殖民地商人实现其发财梦想的绊脚石。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商人们要求英国驱逐法国人,控制整个毛皮贸易。到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后期,征服加拿大、夺取路易斯安那成为了英属北美殖民地的共识。纽约总督康伯利(Edward Hyde Cornbury)向贸易委员会进言:“仅仅是毛皮贸易的收益就可以支付征服加拿大的所有费用,因为加拿大一年输出的货物完全抵得上我们的十年。”南部殖民地的约翰·斯图尔特也持同样的论调,呼吁占领莫比尔,使南部殖民地免于被法国人征服。然而,殖民地毛皮商人的利益只有在与英国的帝国政策相一致的情形下才会受到英国的关注。西班牙继承战争以后,面对北美殖民地毛皮对英国市场的冲击,英国为了保护本地商人利益,甚至还在1732年制定《制帽条例》,禁止殖民地出口毛皮制品。

就在英国本土商人对于殖民地的毛皮交易和加工试图施加限制的时候,法国人则开启了新一轮的扩张,不仅派遣大量的森林客向更远的西部探险和开拓贸易,还试图在英属北美殖民地外围建立一连串的堡垒,把后者圈在阿巴拉契亚山脉以东。在东北部,法国人重点加强路易斯堡的防守;在大湖区,法国人除了加强原有的弗朗特纳克堡、尼亚加拉堡和底特律堡的防守外,还在18 世纪50 年代新建了包括杜奎斯纳贸易站(Fort Duquesne,即今日匹兹堡)、普赖斯克岛贸易站(Fort PresqueIsle,即今日伊利市)和梅考特贸易站(Fort Machault,即今日富兰克林市)在内的一系列新据点。虽然英国各个殖民地之间在毛皮贸易问题上存在着矛盾和不同的利益诉求,但在对抗法国人方面,他们的立场是一致的。最终俄亥俄谷地成为了北美殖民地同法国人争夺的焦点。来自纽约和宾夕法尼亚的商人利用英国商品比法国商品价格低廉的优势同后者争夺这里的毛皮资源,而弗吉尼亚则考虑到个体商人无法在俄亥俄河谷取得优势,遂组建了俄亥俄公司。该公司虽然被认为是土地公司,但在土地尚未得到以前,它主要的业务还是来自毛皮贸易。英国人在俄亥俄的活动有把新法兰西与路易斯安那拦腰截断的危险。新法兰西总督首先是派遣比安维尔到俄亥俄谷地去驱逐英国人,摧毁其贸易站,接着委派容基埃负责这一地区的事务。容基埃的计划是以原有的底特律堡为中心,在俄亥俄地区再修建一系列军事堡垒,由其军事长官负责监督贸易事务。尽管弗吉尼亚和贸易委员会对于法国人在俄亥俄修建军事堡垒的威胁认识的一清二楚,但却无法采取有效行动,结果到七年战争开始前,法国人重新取得了对这里的控制权。

哈德逊湾及其腹地是英法争霸的另一热点区域,这里是北美洲最优质的毛皮资源所在地。在新大陆的殖民开拓中,新法兰西沿圣劳伦斯河深入五大湖区,然后向南向西伸展,而英国在北美除了东海岸边上先后建立的13 个殖民地外,还在1670 年授权建立了哈德逊湾公司,该公司获得了对所有流入哈德逊湾的河流所流经区域的垄断贸易权和治安管辖权③,结果英法之间在北美大陆形成了类似三明治的争霸格局:法国人力图向北把英国人赶进哈德逊湾,向东把英国人的势力控制在阿巴拉契亚山以东;而英国人在试图从北面和东面向中间夹击,切断圣劳伦斯河与大湖之间的联系。

一向把大湖以北看作自己势力范围的新法兰西殖民地自然不能容忍哈德逊湾公司的扩张。1681 年新法兰西商人谢奈(La Chesnaye)组建了“北方商业公司”(Compagnie du Commerce duNord),计划到哈德逊湾周围建立贸易站,同英国人争夺这一地区的毛皮资源。1685 年,德诺维尔代替拉巴尔出任新法兰西总督后,驱逐哈德逊湾的英国人,解除英国人从北面截断新法兰西后路的威胁被认为是新法兰西所面临的当务之急。1686 年3 月,德诺维尔派遣德·特鲁亚(De Troyes)率领由30 名法国正规军和60 名森林客组成的远征队进攻英国人的据点。法国军队连续攻占了哈德逊湾公司在海湾底部的三个最重要的贸易站,只剩下西边的纳尔逊贸易站还在英国人手里。

从1686 年法国占领英国的三个贸易站到1713 年《乌特勒支条约》法国承认英国对哈德逊湾的占领、退还所有的贸易站这段时期,海湾地区进入英法共存时期,双方都在积极巩固自己的势力,时常爆发一些诸如攻占对方据点、截获对方船队之类的小规模冲突,贸易站也是建了被毁,毁了再建。但英法在欧洲的利益和结局才是北美形势的决定因素。根据1713 年签订的《乌特勒支条约》,法国在北美的殖民地遭受到重大领土损失:阿卡迪亚被割让给英国,这里的法国人被迁走,英国人改名为新斯科舍(意为“新苏格兰”);法国承认了英国对纽芬兰的占领;条约还确立了英国人对哈德逊湾公司的拥有权。该条约第十条规定:法国人在条约生效的6 个月内从哈德逊湾的西岸地区撤出所有堡垒,交出武器;一年内成立一个委员会确定法属加拿大与英属哈德逊湾之间的边界。《乌特勒支条约》后,英法之间由原来直接的武装冲突变成了双方为了夺取毛皮贸易控制权而积极探求新的毛皮产地的斗争,双方为此都不断派探险队去内陆探险。在北美毛皮贸易中,新法兰西人依靠其森林客的吃苦耐劳和勇于探险的精神,深入印第安人部落中,不断把毛皮边疆向内陆推进。而哈德逊湾公司则依据其地理优势,采取等待印第安人送货上门交易的政策。只有当哈德逊湾公司遇到挑战的时候,它才会派人进行内陆探险。因此,它所进行的内陆探险与其所遭受的国内外竞争压力具有很强的同步性。

哈德逊湾公司所进行的第一次重要的探险是亨利·凯尔西(Henry Kelsey)的探险。在奥格斯堡同盟战争期间,哈德逊湾公司为了抵消法国人的竞争对于公司毛皮贸易所造成的影响,决定派人深入内陆,开辟新的贸易渠道,于是派遣亨利·凯尔西去内陆探险。凯尔西1690年从约克贸易站出发,向西南方向探查。这次探查的目的,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召唤、鼓励和邀请远方的印第安人来跟我们交易”。凯尔西向内陆大概旅行了600 英里后到达了位于萨斯喀彻温河边的巴斯(The Pas)附近。他是第一个深入加拿大北部平原探险的白人,也是首次到达萨斯喀彻温河并对野牛进行描述的西欧白人。他的探险为哈德逊湾公司提供了内陆地区的一手材料,使他们认识到海湾后面还有一片广阔的区域。

《乌特勒支条约》签订以后,大量的法国毛皮商人沿大湖区向西北方向渗透,在哈德逊湾公司的背后建立毛皮据点。这一时期最为典型的法国探险家是韦朗德里父子(Pierre de la Verendye)。韦朗德里1726 年被新法兰西总督任命为“北方”贸易站的主管,从此以后直到18 世纪40 年代,他和他的儿子们不断向西部探险,最远到达了曼丹人居住区,并在大湖以西建立了一连串的贸易站,牢牢控制了大湖以西的毛皮贸易,确立了法国人对这一带毛皮贸易的控制权。著名毛皮贸易史学家哈罗德·因尼斯认为韦朗德里的探险实际上确定了加拿大的西部边界,而研究韦朗德里探险的学者史密斯评价道:“尚普兰为法国开创了东部地区,而韦朗德里则为它抓住了西部。他们共同使法国人成为几乎整个大陆的控制者。”

面对法国人的挑战,惯于等货上门的哈德逊湾公司最初仍然不愿深入海湾内陆,去直面法国人竞争,而是试图向海湾的西北地区伸展,达到发现通往太平洋的西北水道、探测矿产和发展新的毛皮产地的三重目的。为此公司在这个方向上进行了多次探险,都以失败告终。18 世纪30-40年代,面对以韦朗德里为首的法国毛皮商人的挑战和以德布斯为代表的英国国内反对力量对公司特许状的指责,哈德逊湾公司不得不再次派人深入内陆探险,寻找新的毛皮资源。其中安东尼·亨迪(Anthony Henday)去西南内陆的探险最为著名。亨迪1754 年6 月从约克贸易站出发,在当年9月到达了红鹿河,遇见了黑脚人。亨迪继续向西达到了西经114 度,离落基山只有不到40英里的地方。亨迪的探险使英国人认清了克里族中间商的作用,后者不愿意哈德逊湾公司与其远方的印第安人猎手建立直接的联系,他的探险也验证了法国商人的竞争。在科恩贸易站,法国人仅仅用10加仑掺了水的白酒,就从亨迪的印第安人盟友那里换走了1000张上好的毛皮。而最后留给英国人的则是次等的、较重的毛皮。亨迪指出:“法国人会熟练使用多种语言,他们在每个方面都比我们强,如果他们再有巴西烟草的话,那将完全切断我们的贸易。”

从1755 年开始,英法两国为了争夺欧洲霸权再次发生冲突,七年战争爆发了,这是英法两国为了争夺北美殖民地所进行的最后一次大会战。虽然在战争初期,法国人在优秀的统帅蒙特卡姆勋爵的指挥下,取得了一些胜利,但从1758 年开始,战局开始逆转。英国人在东部攻陷了法军防守的军事重镇路易斯堡,在西线占领了尼亚加拉堡。1759 年9 月,经过3 个月的围攻,英军统帅沃尔夫派兵登上了魁北克城后方的悬崖,占领了新法兰西的首府魁北克城。1763 年,英法签订《巴黎和约》,法国人丧失了在北美的所有殖民地,北美历史上英法殖民者争夺毛皮贸易控制权的一个时代结束了,随后经过美国革命的短暂调整后,毛皮贸易的争夺在加拿大商人和美国商人之间展开,不过到那个时候,毛皮贸易的边疆已经被推进到更远的西部了。

五、结论

毛皮贸易是北美历史发展中一种独特的边疆开发模式,与农业边疆截然对立而又相互补充。为了能够得到持续的毛皮供应,它需要尽量保持北美大陆的荒野状态,反对大规模移民和砍伐森林。此外,毛皮贸易还需要印第安人的合作,为其提供毛皮和服务,这些都与农业边疆下对印第安人土地的掠夺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毛皮边疆并不反对向毛皮资源已经枯竭的后方移民,而且毛皮商人的探险为后面的农业开发提供第一手的情报。“毛皮商人走在最前面,探查最好的土地,把白人的工具和罪恶带给印第安人,以削弱印第安人自给自足经济,为后来的移民铺平道路”。从一定意义上说,毛皮贸易是农业边疆的探路者,而后者的推进又反过来为远处的毛皮贸易提供更多人力和物力的保障。

无论作为新法兰西殖民地的经济支柱还是英国北美殖民地的经济补充,毛皮贸易都是北美早期开发史上最重要的主题之一,除了其经济影响外,它还对北美殖民地的政治、文化、种族关系等都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毛皮贸易始终是新法兰西殖民地的核心问题,几乎所有的问题都围绕着毛皮贸易的管理权而展开。新英格兰殖民地则为了同荷兰和法国人争夺毛皮资源而在1643年建立新英格兰联盟,这可以看作是北美殖民地政治联合的早期尝试。毛皮贸易站还是美加两国城市化的一个重要来源,无论是加拿大的魁北克城、蒙特利尔、三河镇,还是美国的纽约、阿尔巴尼、纽黑文、底特律,这许许多多的城镇最早都是毛皮贸易站。此外,毛皮贸易的历史对美加的文化、社会生活和种族关系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许多关于边疆的文学作品都与毛皮贸易有关。

毛皮贸易客观上符合英国和法国的帝国利益,因而对于英法两国的大国争霸影响深远。无论是英国还是法国,其根本目的是建立一个殖民帝国,维护本国的商业利益。毛皮贸易不像新英格兰的造船、航运和海外贸易那样与母国争夺市场,它的生存严重依赖欧洲的奢侈品消费市场,而且需要不断扩张寻找新的毛皮产地,因而是英法两国在北美进行殖民扩张的理想工具。不过也正是毛皮贸易本身的脆弱性令法国的殖民帝国极不牢固,新法兰西殖民地经过一个半世纪的发展,到1760 年仅有3 个较大的城镇,6.3 万人;而南面的英国殖民地靠多样化经营建立起稳固的定居区,人口达到159.3万。

对印第安人来说,毛皮贸易给他们带来了暂时的繁荣,也为日后的悲惨命运埋下了祸根。毛皮边疆下的印白关系并非传统印象中白人欺诈印第安人的单一画面,不同的部落虽然对白人文化和商品的态度不同,但面对白人文化的挑战,印第安人并非逆来顺受,也是积极寻求对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但印第安人也绝非毛皮贸易的受益者,或者如有些学者宣称的那样:“毛皮贸易没有摧毁土著人的文化,印第安人是贸易中的参加者,而非牺牲品。”毛皮边疆仅是欧洲经济中心的一个遥远延伸,印第安人与白人毛皮商人博弈的唯一筹码就是他们能为毛皮贸易提供产品和服务,一旦这一功能消失,他们对白人社会就不再有用了,也自然失去了与白人讨价还价的能力。因此,毛皮边疆下白人与印第安人的关系经历了一个从平等到依附的转变,接下来的农业边疆等待他们的是被驱逐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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