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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应允许国内证券公司从事部分外汇业务

  2015-06-01

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巡视员欧阳昌琼四表示,已向国家外汇监管部门提交建议,应允许国内证券公司从事部分外汇业务,例如外汇自营和经纪业务。

引述欧阳昌琼的话报导称, 从一般投行业务范围来讲,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等等金融产品都是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内最基本的一些产品。

但是由于中国在外汇管制方面的一些政策规定,所以证券公司在外汇市场上的一些相关业务还不能够开展。
欧阳昌琼称,已向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提出了一个建议,请他们研究能够允许证券公司在外汇市场上从事有关外汇产品的业务,例如自营和经纪业务。
针对近期国金证券联合腾讯推出超低「万二」佣金率的「佣金宝」产品,欧阳昌琼表示,未来证券公司经纪业务的佣金费率呈市朝趋势,监管层不宜出面统一定价。他介绍称,券商佣金的底线是不得低于收取的监管费用及其交给登记结算机构的费用,目前这些规费合计约为万分之零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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