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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起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大为账户余额18倍

 天汉南竹 2015-06-04

原标题:西安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至18倍

本报讯(记者 张毅伟) 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6月10日起,西安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先账户余额的15倍放大至18倍。这就意味着,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将提高。

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先账户余额的15倍放大至18倍。即贷款额度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账户余额的综合确定额。如配偶公积金缴存不正常的,配偶公积金部分不参与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18倍)×缴存时间系数。借款人缴存时间大于等于6个月小于等于36个月的情况下,缴存时间系数为1,缴存时间大于36个月的情况下,缴存时间系数为1.2。

另外,借款人缴存账户余额较少的额度整体放大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不足5000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5000元不足1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元不足2万元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5万元。

此次调整还适当放开收入判定标准,针对缴存基数超过1万元(含)且半年内公积金缴存情况正常的职工,无需再提供完税证明。

[责任编辑:高敏菲]

标签:账户余额 公积金 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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