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穆朗玛印象 作者:郧 生
郧生本名杨郧生湖北十堰人,社科研究员,业余旅行家。一九五六年生,大学研究生毕业,现为北京大学访问学者。曾当过知青、车间工人、学校教师和国家公务员,现供职湖北郧阳医学院(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曾数年游历自然风景名胜、拜谒文化遗产,致力于中国民间文化的收集、研究和传播。先后两次进藏,以数月时间,回环西藏二万余公里。 那天下午,天气很好。在新定日办理进山手续。边防武警对我们进行了极为严格的盘查。珠峰既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又是非常敏感的边防区,包括聂拉木、定结、定日和吉隆四个县。验完边防证等一系列证件后,又要按车轱辘收公路建设费。每个轱辘一百元,就是说越野车要四百元,而卡车就要六百元。想着有些怪,若卡车以后把后轮改为两个该如何收费呢? 这个疑问被随后的一群飞奔的藏野驴所打断。 司机巴珠说,藏野驴确是有驴脾气,只要看到有动感的物体就要猛追。当你停下来,它也就近站在那里,注视着你,既像示威,又像是在试图理解你。我让巴珠逗逗它们,摁响喇叭,加大油门,汽车在疯狂的颠簸中,时速达到五六十公里,藏野驴就在车窗外,几乎与汽车并排奋力地追。最后还是眼看着十一二只野驴,从我们的车头横穿过去,站在左侧的小山坡上,昂首挺胸,得意洋洋地望着我们。面对这种富有灵性的高原动物,让你感到非常好玩,又非常佩服。 喜玛拉雅山的北麓,大多数是低山丘和盆地,当你真正走进喜玛拉雅主体山脉时,大山大沟就不多见了,缓坡构成的雪野辽阔无垠。远眺流云,不是飘在天上,而是堆在地上。太阳近得伸手可触,直灼得皮肤火辣辣得痛。我们在烈日下被烘烤着,直到太阳下山,直到黄昏时分。我们进入珠穆朗玛的核心地带,在一个叫作曲中的地方住下来。 小旅馆名叫“野人家”,倒也干净利落,院内的花坛是用啤酒瓶倒栽下去,缝隙里灌上水泥而成,怪整齐的。没有电,只能用蜡烛照明;没有移动信号,手机权作手表用。这让人想起现在有些西方国家的环保人士信奉的“无插头”生活,不知到底是幸福还是痛苦? 曲中一夜,风寒,酒劣,心乱,无眠。 从低矮的窗户望出去,满天的星斗密密的,个儿也特别的大,一闪一闪地放着亮,好像那深蓝色的天幕上挂满了圣诞树,时不时能让人短暂地忘掉寒冷和高原反应的痛苦。 天未亮就起床。星很低,云很浑,风很凉。高原的风硬且有力度,一打开门就像有种力量把你往回推。在黎明的黑暗里,我们又上路了,因为要赶着看日出的珠穆朗玛。汽车像一叶小舟在墨色的大海里飘荡着。途中遇一辆越野车,右侧被撞得凹进去,还在 飞快地向山下开着。后来才听说,昨天珠峰出了车祸 ,两个重伤,司机的肋骨被撞断几根,另雇了司机,连夜往拉孜县城赶。 早餐时分,到绒布寺。这个寺庙始建于一八九九年,由红教喇嘛阿旺丹增罗布创建,尽管称不上多么古老,但它是世界上最高的寺庙,海拔四千九百八十米。绒布寺门口有个藏族小伙子开的餐馆,门口堆满了啤酒瓶。老板可以用不熟练的汉语和不熟练的英语与游客讨价还价,有时急得额上直出汗,脚跟踮起来说话。早餐是鸡蛋和面摊成的煎饼,甜甜的,味道不错,再加上两碗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几位加拿大来的老夫妇和我们同桌,大家吃得都很高兴,临分手时还照了张合影。据藏族老板讲,到珠峰甚至是日喀则以西的地方,中国人来得远远没有外国人多。这话我信。中国人是善于想象,而外国人则往往善于行动。 过了绒布寺后,汽车不能再前行了,要换乘马车,利于环保。我们选中了一匹棕色的马,老板很高兴,上路时鞭子甩得啪啪响。一路上坡,我们在远古洪荒一样的乱石滩中穿行,大山展示着扭曲的肌骨,石滩上稀稀地点缀着野草及苔藓,也有一些红白蓝各色的花。途中上下山的游客相互地呼喊或打着招呼,不同国籍的人带着相同的微笑,真诚、坦然,充满着友好。 尽管早已有思想准备,但一切又在意料之外。当马车在鞭声中吃力爬上一个高坡后,一幅神奇而瑰丽的画面“哗”地一下展开。如果我没有亲眼看到这金山银海一般的灿烂,如果没有良好的心理和身体素质,无论如何也难以相信,这座全世界仰慕渴望的第一高峰就这样真切地耸立在眼前。描述珠峰的文字很多,但我印象最深的是北京电视台有一个主持人作电视节目时,用“俊朗”二字形容珠峰。是的,珠峰的确像一个赤裸的俊朗小伙子,周身明丽到了一种莫测高深的境界,张开双臂,作拥抱太阳的姿势,展示出自己的全部真实,一无所有中应有尽有。在它面前,你会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你会对现实的生活一下子感到没有信心,甚至对死亡产生最浪漫的幻想。 珠峰的高度,历史上一直有许多不同的说法。直到一九七五年,中国测绘人员才与登山队员一道,采用先进可靠的仪器,测定了珠峰的实际海拔高程八千八百四十三点一三米,这一数字迅速得到了全世界的公认。但是,这并不是珠峰的永恒高度。据地质学家观测,珠峰至今仍以平均每年若干厘米的速度上升。 我们到达珠峰大本营,天气很好,并不像有些季节里的恶劣天气,风大立不稳,雪片能打得人脸生疼。这里海拔五千七百米。珠峰大本营像个小小的街市,一群群的小孩在乱石滩上到处蹦,向你亲切而认真但十分执著地兜售他的雪莲或者是生物化石。有的游客争相与几个多次登顶珠峰的夏尔巴人合影留念,不同的语言在刺眼的白光下和流云的风中组成了大家都能心领神会的声音。面对珠峰,面对一种精神,人类的差异在这里找到了共性,民族的区别在这里寻求了统一。在这里,心灵平和极了,幸福感油然升起。 在高度碑东侧的洼地里,云集着来自美国、英国、意大利、台湾地区和国家队的登山健将。这里也是一个小小的“联合国”。洁白的雪地上,几十顶五颜六色的帐篷在远离街市的地方,展现着生命之色,这是一群无畏的、值得敬重的人。一个登山联络处的人告诉我,自珠峰开放以来,几十年中,登顶成功的有二百多人,生与死几乎是一比一,但登山者仍然络绎不绝。今年四月,由于雪太大,生活物资和氧气供应不上来,就有八人绝命在大本营。他回头指着前面不远处的一个小山包说:那就是墓地,安息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人,你们去看看吧。来过珠峰的人,都要去看的。 我们来到墓地,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然后拾了几块石头,堆在了墓碑旁。中国人有个合葬墓,像一个大大的玛尼堆。墓碑上刻着遇难者的名字,都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还有几个藏族的。我们又默哀了几分钟,作为悼念。在这里,没有眼泪,没有哀叹,只有一种敬意和对生命的回味。 太阳升至头顶,马车夫催我们回程,他们还要赶第二拨生意。这时云层漫过珠峰,只剩下了尖顶,又一种别样的景色,我赶紧又拍了两张照片。我们告别了蓝天下的珠峰,也告别了那些令人敬佩的生命。珠峰啊,你在这里!你知道吗?多少人为你而狂,为你而伤,甚至为你而亡,你却依然是你,依然辉煌,依然征服无数想征服你的人。 此时,我想起了童年第一个向我们讲述珠穆朗玛的地理老师。我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他在后来漫长的岁月里,是否到过西藏,是否到过珠峰这令人自豪和幸福的世界“第三极”。若到过,可和我的感觉一样? 绿红白黑金盘锦 作者:刘益善
刘益善 笔名易山。一九五〇年生,湖北鄂州人。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中文系,《长江文艺》杂志社社长、主编,系中国作协会员、湖北省作协理事。一九九五年获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称号。已出版诗集《我忆念的山村》《雨中的玫瑰》《飞在天上的人字》《情在黄昏》《三色土》,及散文集、小说集、长篇纪实文学《窑工虎将》《万元户大世界》《母亲湖》《玛瑙石》《染血的牛笛》《白色毒魔》等十余部。组诗《我忆念的山村》获《诗刊》奖,纪实小说《窑工虎将》获全国青年读物二等奖。 上小学时,曾在家乡小镇的书店里买到一本小册子,名为《夜奔盘山》,作者与出版社的名子不记得了,只记得书里写的是战争年代游击队打击敌人的故事,而这书名近半个世纪不曾遗忘。这次受辽宁省盘锦市作家协会邀请到盘锦采风,才知铭刻在我脑子里的盘山就在盘锦。 在盘锦的三天,通过游览采访,与新朋旧友(同行中有几个老朋友)交谈,用眼睛看,用心去体会,我想盘锦在我人生的记忆中是不会淡去的,那是深刻的有颜色的缤纷记忆与感受。这种深刻不是指我对事物的见解,而是说盘锦这块土地极为鲜明的地域特色,在我个人的记忆中将随着时光的久远而愈益明显。 《盘锦日报》的记者陈莉问我对盘锦的印象,并要求用一句简单的话概括出来,我想了想,想出了这么一句话:绿红白黑金盘锦。对这种概括我自己蛮得意的,但后来收到盘锦的自由撰稿人杨春风的《红海滩》一书,才发现这绿红白黑早就被盘锦人说出来了。但是我想这颜色的感觉与体会,我这个第一次来盘锦的外来人与久居盘锦的本地人可能不一样,我见到的新鲜或许对本地来说是见多不怪。 要说绿色的芦苇对我这个生长在湖北水乡的人而言,并不陌生。上世纪五十年代,长江边,湖滩上,芦苇也成片成滩。小时候挖芦笋,大人们把芦苇割了用石磙碾其秆,然后编成芦席。可这些都成了记忆。随着长江堤防的建设与农业学大寨向湖泊要粮,现在我的故乡是一根芦苇也见不着了。去洪湖,在著名的洪湖赤卫队当年战斗过的芦苇荡里,那芦苇也稀稀拉拉,已经很难把赤卫队员与船掩护住。 当我在盘锦看到这巨大的芦苇荡时,我震撼了,我的身心一下子扑了进去,我和芦苇站在一起,立刻全身都绿了,我是一根芦苇,是一根有思想的芦苇。我抑制自己不要去写诗,我要尽情地来享受芦苇荡的阔大雄伟与壮美。辽河、大凌河与双台子河奔向渤海时,在盘锦形成一块三角洲湿地,生长了大片的芦苇。盘锦的芦苇滩达一百二十万亩,号称世界第一。据说世界上能与盘锦芦苇抗衡的欧洲多瑙河三角洲芦苇滩,因被保加利亚和罗马里亚两个国家分割,遭到严重破坏,早已不能相比了。我们先是乘船,沿着芦苇中的窄窄河港划行。河港在芦苇林中左弯右拐地前进着,切割着浓密成片的芦苇林。河港如蛛网,岔港多多,没有经验的船家,被岔港绕几下,晕头转向,便寻不着回家和前进的路了。两边都是高达两三米的芦苇林,芦秆直直的,芦叶宽宽的,透身碧绿,随风舞蹈,船在芦苇林里穿行,你哪知东南西北,你只知到处是绿色的海,我们已经被这绿色的海吞没了。 当然我们的船夫是老驾手了,他把我们安全送到了蟹滩景区。这里的芦苇是长在湿滩上的,没有了白汪汪的河港。三千余米长的木栈道蜿蜒伸展在苇海中,我们在栈道上行进,我们在苇海中游动,刚才是木船,现在是木栈道。这里的芦苇长在潮湿的海滩上,站在木栈道边朝那芦苇根部看,那湿滩上爬满了密密麻麻黑压压的螃蟹。因为还不是蟹肥季节,那螃蟹还只是比大拇指盖大一点。这里的螃蟹是中华绒螯蟹,阴历九月蟹肥季节,到处都是肥蟹美酒的饕餮者,左手蟹螯右手酒,吟诗交友人生大乐也!可惜我们来早了一点,还吃不上肥蟹。盘锦人说,他们芦苇滩里的螃蟹,比阳澄湖的大闸蟹产量高多了。我去年曾参加了武汉市第二届螃蟹节,武汉梁子湖的螃蟹年产多少多少吨,也超过了阳澄湖的产量。我没有拿梁子湖的蟹产量与盘锦的比,因为主人的自信是十分可贵的。 起风了,芦苇林涌起了一片起伏的大海,风吹苇涌,绿色芦苇的波涛中可见三三两两身着各色服装的游人,特别是身着红色服装的女士们,一百多万亩的绿色苇海为背景,那绿中红点分外耀眼迷人。啊,绿色的芦苇海啊,我知道,不久之后你会抽出紫红色的穗,然后你会变成金色的海洋,苇子成熟了,收割了,你会成为造纸、人造棉、人造丝的原料,你可以编成席与帘,而苇编画成了人们热爱的艺术品。而且,人们用芦苇做的建筑材料,隔热隔音还防潮。芦苇浑身是宝,我们身处芦苇海中时,我们是身处宝海得识宝,盘锦绿色的苇海从此在我心中成为涌动的诗。 像第一次见到这么大的芦苇林一样,当我第一次见到盘锦的红海滩时,我又一次震惊了,而且是深深地折服,这是天下奇景,这是世界奇迹,这是大自然馈赠给人类的不可思议的礼物。海潮退去,辽阔的海滩上,涂上了硕大无比无边无沿的红,那红红得耀眼,红得纯粹,红得壮丽,是朝阳是晚霞,是平铺在海滩上的巨大红毯,是一片燃烧的红,是两军厮杀后,洒满战场的鲜血。面对这一大片红,我心中升起了一种庄严而又崇高的感情,我想起了红海洋年代,那时我十六七岁,胸挂红像章,手捧红宝书,臂挽红袖章,举着红色旗帜,怀着一颗红色的心,千里跋涉汇入天安门广场,和数百万与我一样装束的红卫兵汇聚在一起,接受毛主席的检阅,那是红色的海洋,那是现在我在盘锦看到的红海滩。 盘锦的红海滩在辽河入海口的东岸,绵延了整个沿海滩涂。这片滩涂是盐碱土质,属于有名的南大荒。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前,这里还没有红海滩的奇景。那时滩涂零星地生长着一种红色的小草,人们称之为翅碱蓬或碱蓬草。这种小草的籽粒可以吃,据说三年困难时期,农民吃这种草的籽粒,活了不少人。九十年代后的某一天某一刻,某个人在退潮后第一次发现了这个奇迹:碱蓬草啊,红色弱小的生命,突然间就蔓延开来,密密麻麻,蓬蓬勃勃,用自己的身子覆盖了整个海岸线,像一位气魄宏大的画家,用如椽巨笔,蘸那东方的朝阳西天的晚霞涂满了海滩。红海滩诞生了!南大荒从此有了蓬勃的生命,吸引了沙蚕、招潮蟹、丹顶鹤、黑嘴鸥等数百种动物前来栖居。从此中国有了红海滩,中国的红海滩从此成为世界的奇迹,从此盘锦人有了一面惊天的大旗,从此游人有了一处沸腾血液的地方。而十多年后我的到来,心中便有了这永不退色的红。 我乘车进入盘锦时,看到盘锦的稻田绿色正浓。而在我的家乡南方,早稻已开始收割了。盘锦市的街头,不时有宣传盘锦大米的广告牌。盘锦大米,很有名。我这人平时不怎么下厨,吃在口中的饭,管它是什么米,家里买什么米不问。但要提起大米,从选种育秧栽秧成熟收割脱粒到变成米,我没有不熟悉的。盘锦被称为东北的“鱼米之乡”,我老家被称作鱼米之乡更早。我是在江南的鱼米之乡当过生产队干部的,对种稻谷与现在做编辑一样有经验,这不是吹牛,我种过四年稻谷,当过三十四年编辑。盘锦的水稻怕是没有早稻这一说了,盘锦是在北方啊!盘锦大米被冠以“细米之王”,闻名遐迩,为什么?我摘抄《红海滩》一书之中的简单介绍:盘锦的地势平坦,多水无山,属温带大陆半湿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干冷同期。温暖湿润的海洋性气候,为水稻的生长提供了极为合理的温度条件,较长的生长期,使水稻生长发育及至籽粒成熟。甘甜纯净的辽河水灌溉,保证了稻田的水源,肥沃的水质,保证了稻米的肥硕。具有偏碱性的土壤,是优质粳米生长的必备条件。在这样的土质中长出的稻米淀粉含量低,韧性强,口感好。盘锦的土地中氯离子含量较大,这会使稻米所含的淀粉,在糊化过程中形成一种油状的薄膜,所以盘锦大米外观清亮,盘锦大米稻种选择严,生产时按照有机食品农业技术进行农事作业,这都是条件。 这么看起来,盘锦大米真是不得了,那白莹莹的是米么?像珍珠,它的生长得天独厚,是盘锦人精心的孕育。在盘锦的几天里,天天吃盘锦米,那是好吃,跟我平时吃的米就不一样。再想想我南方的家乡,水稻生产产量不低,但没什么讲究,所以出不了什么名牌米,卖的价钱低,不敌盘锦米的一半,这是由付出的劳动与科技含量不同而决定的。盘锦的大米,跑到全国人民的餐桌上,为盘锦争得了荣誉。当我们采风离开盘锦时,主人给我们每人送一盒盘锦大米,虽说不好拿,想到那吃到口里的味道,我还是将其打进行李中,乘飞机将其带回武汉,让家人尝尝盘锦大米,也不虚我的盘锦之行啊! 我要说说盘锦的黑了,这黑是盘锦地底下的石油。辽河油田坐落盘锦境内,去年原油产量一千二百零三万吨,天然气八亿多立方米。辽河油田在盘锦开采的原油是稠油、高凝油,是全国最大的稠油高凝油生产基地和重要的石化工业基地,是全国最大的道路沥青、防水材料生产基地、重要的化肥与合成树脂生产基地,因为稠油高凝油的产量高,从中提炼出的石化产品也就多。我们的汽车奔行在高速公路上,我们经过了无数桥梁,我们在城市的大街上漫步,那道路上铺着黑黝黝亮闪闪的沥青,有多少是从盘锦地下采出来的?盘锦的油从地底下采出来后,据说用手都捧得住,你就能想象出那油有多稠多凝。从此啊,我经过每条沥青的路面和街面,我都会想起盘锦的石油,说不定我脚下踩着的路面,用的就是从盘锦地下挖出来的石油,那么我也就踩着盘锦的土地了。 我的家乡湖北有江汉油田,江汉油田有我的许多文学朋友,我到江汉油田去过多次,对于那些遍布原野的抽油机,我用诗来歌颂它。抽油机是采油的机器,也叫磕头机,是从井下把原油提起来的设备。它高高的像一只巨鹰,那鹰一样的尖嘴一抬一低,循环不止,把地底下的原油采出来。盘锦的土地上,遍布抽油机,在绿苇林中,在红海滩边,在褐色的土地上,它米黄色的身架高高地屹立着,那鹰嘴就那么一抬一低地工作着,财富就源源不断地涌出地面。在盘锦的土地上,这抽油机一抬一低地动一下,采上来的原油据说价值十万元人民币。朝霞中,夜色里,骄阳下,寒冬里,抽油机不要人督促,不要人看管,有人无人它都在自觉地工作着。工作着是美丽的!我突然想起这样一句名言。工作着的抽油机是美丽的,工作着的人们也是美丽的;工作着的抽油机在创造着财富,工作着的人们也在创造着财富。江汉油田,辽河油田,还有我们国家的许多油田,那遍布油田大地上的抽油机,我向你们致敬,我向你们学习,我要再写千首诗万首诗来歌颂你们,我要向社会提倡一种抽油机精神。人们要像抽油机般地工作,创造财富,不计酬劳,谱写自己美丽创造的人生。 离开美丽富饶的盘锦,盘锦的色彩在我眼前飘动,盘锦的印象已刻录在我记忆的硬盘上。绿色的芦苇,红色的海滩,白色的大米,黑色的石油,盘锦你是什么颜色呢?绿红白黑四种颜色能调制出什么色彩我不知道,但我要说盘锦是金色的!那是富饶之色,那是亮丽之色,在中国北方的土地上闪烁着耀眼的金光。今天,当我在武汉写这篇短文时,我分明感觉到了北方那金色光芒的照耀。 小时候看的那本书叫《夜奔盘山》,这次我们去盘锦,可以说是“喜奔盘锦”。 盘锦,我渴望再次奔向你! 印象红海滩 作者:杨春风
杨春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生人,原籍黑龙江,一九九一年迁居辽宁。曾任《盘锦日报》记者、红海滩风景区执行经理,现为自由撰稿人。 红海滩?是红色的海么,抑或是红色的滩? 红海滩,是红色的海滩。 却也仍然不够精准。事实是,红海滩必是河滩,冲刷红海滩的水,又须是海河两合水,咸淡相宜,碱度适中,唯如此,才能在这个古老的地球上,飘起那一抹璀璨的红。辽河入海口是泥滩,辽河入海口的水,是辽河与渤海的两合水,于是辽河入海口的漫漫长滩,就成了红海滩。举凡是内河入海口,几乎都具有如此地利,又如何没能形成红海滩?我猜,这就是所谓的冥冥天机,也或者,除地利之外,红海滩还需要天时与人和,而能将三者统统召集为己效劳者,似乎自古就不多。 红海滩的现状,往往是这样的:让眼睛穿越那一片黑乎乎的泥滩,泥滩的尽头就是红海滩,红海滩的背面是舒朗无垠的绿色苇荡,红海滩的另外两面,就全是水,虽是海河两合水,人们却已习惯于称其为海水。涨潮的时候,海水就将漫过泥滩,从而把红海滩全面包围,这让她看起来就似一方红色的丝绸,被谁像撒网似的给抛到了海里,自然不肯沉,于是就飘着,飘在海的中央,并随着凉爽的海风,将自己抖出缓慢的起伏。 这是在晴天,有太阳的时候。可资我们想象的还有好多,比如活泼晚霞满天腾跳的时候,比如铺洒一地银色月光的时候,比如细雨缠绵或大雨倾盆的时候,比如湿漉漉的朝阳刚刚升起的时候……红海滩的最妙之处,在于她并非总是一副面孔,而是每时每刻,都会由于天时的不同而呈现出迥异的表情,从而彻底战胜了人类近似于天性的厌旧心理。厌旧者必然猎奇,红海滩的奇在于我们根本无法预知她的模样,即使事先已是猜了再猜。 如此神奇的一方丝绸,其织造材料却仅只是草,一种名为翅碱蓬的草。这是一种只能在盐碱土地上生存的草,也是世间唯一一种能够在盐碱土地上生存的草。她每年四月钻出地面,初为嫩红,渐次转深,至九月,就已经红得一片沉静。追踪翅碱蓬的红,总会臆想到红色至少要有三十种不同的色调,且不会认为这些不同仅仅是程度上的差别。她高不盈尺,茎枝纤细,其叶子已超出我们的惯常认知,非片状,而是细长的椭圆体,中空,似存有一洼水,能被阳光打得透亮。几乎没有根,确切地说,其根并非深扎于泥土,致使其中任何的一株,均无需用力就能手到擒来。然而却韧,茎枝叶都韧,即使到手了,生拉硬扯也未必能将其分离,除非用指甲,或者刀锋。科学一点的说法是,这是一种只肯吸收七彩阳光中的紫光波的草,因而她红。至于为什么只肯吸收紫光波,科学则至今还没有发言。 无论如何地追溯,第一株翅碱蓬钻出地表的时间,我们已无法确知,关于红海滩的前生,目前最明智的概念可能仍得如此:红海滩是大自然孕育的一道奇观。这无疑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却也因此而尤其精准。 如果把红海滩当做一个生命体,我们还只能解读出这样的内容:海的涤荡与滩的沉积,是红海滩得以存在的前提;碱的渗透与盐的浸润,是红海滩得以红似朝霞的条件。火,红,就是红海滩生命的形式与内容。不过,看似顽强的这样一个盐卤碱渍的生命体,也并非一朝一夕就连成了片铺满了滩,亦不是未曾经历过挫折。 翅碱蓬最初只是零星的出现,零星地布于乌黑的泥滩,至秋结籽,籽熟时啪的一声脆响而分崩离析,被风裹着,被潮水冲着,离母体越来越远,直至在一块陌生的泥土里落脚。然后次年春,乌黑泥滩上的零星翅碱蓬就明显增多,这些新增的翅碱蓬亦会至秋结籽,籽熟亦会分崩,如此地年复一年,始才形成了规模,终于染红了天际。 不为人知,更非人力所能掌控的特殊气候、水体、盐碱度、光照等客观条件,是翅碱蓬径自蔓延的必需,若有一项不具,就会渐次消亡。这事儿业已发生过,就在数年前,翅碱蓬一块连着一块地枝凋叶零,萎顿枯黄,直至集体失踪,重新袒露出乌黑的泥滩。人们慌了,惊动了大批量的科学家,却也没能找出啥帮忙的有效办法,只能瞅着那神秘的物质,渐次地神秘消失。更为神秘的是,在人们就要绝望的时候,翅碱蓬却又再次悄然出现,不过她换了个地方,一块离大海更近些的处女地,而后依然执著地循环繁衍,以至再染天际。 后来才知道:海水每年都在以数十米的进度渐次回缩,致使潮水所能冲刷到的滩涂逐渐内延,当潮水不能再如期将翅碱蓬浸润的时候,她们就会选择死亡。而海水退去的地方,总要余下新的滩涂,这新的滩涂里也总要含有同样丰富的矿物质,于是翅碱蓬在彼处重生。也就是说,红海滩当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体,她踩着大海的脚印前行,而将自己走过的区域,郑重地全盘托付给芦苇,由芦苇串连苇根而连成片,连成一片崭新的绿色汪洋。 不管过去已经过去了多少时间,不管现在已经持续了多少时间,也不管将来还要绵延多少时间,红海滩在所有的时间段里,都是也都将是如此地生生死死,死死生生。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一九九九年。深秋,我穿一件黑色短款风衣,那风衣至今还在,却是不敢再穿,不再年轻的女人总得小心提防着黑色,不过那个时候我还是那么快乐,还认为只有黑色才堪配我的精神头儿。彼时深秋的风从我的黑色风衣里呼啸着穿过,将我挟持着裹进那片沉静的嫣红,我在那火红的滩上又叫又跳啊,欢实得像突然间撞到了命中的恋人。那是属于发现的狂喜。 接下来,我就一年一度地去那里看鹤,看丹顶鹤,都是在三月,新的翅碱蓬还没来得及露头,只有去年的残枝断茎,枯黄地伏于滩头,甚至还窝藏着旧日的污雪,她的样子蔫而又蔫的,没有神,让我也觉得提不起劲。我以为我们彼此都有点厌倦了,这样的感觉并不让人舒服,却也没辙。 当时间到了二○○三年,鬼使神差的,我竟然不得不与红海滩朝夕相伴了,尽管我还仍觉有些尴尬。相伴,朝夕地;朝夕地,相伴。然后我发现自己的热情被再度点燃。那年五月的时光,一天黎明,我似乎有点落落寡欢,独自一个走进了红海滩。世界还没有全醒,薄雾仍在缭绕,我瞅着我的脚尖,一步步前挪,直到露水浸湿了脚踝。我抬起头来,于是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世界:有鸟,密密麻麻的鸟,大小不一的鸟,冲破薄雾,在红海滩上浅浅地飞舞,仿佛它们的翅膀也都已挂满了露水,而无法飞得更高和更远,它们便无声地抖落飞羽,亦以此致意朝阳的来临。此刻的红海滩,就像一只宽宏的手掌,托举起这些潮湿的生灵,以使其被阳光晒干,或被风吹干。那一瞬间,我感受到了一种被怜悯的快乐,好像自己是一只受了伤的动物,却终究回到了草原,草原上一个不确定的方向,还传来一个微小的声音,一个微小却冷静却清醒的声音在说:别这么爱哭,别再瞎闹了。 今天,我是站在船尾来的,我站在船尾看那些被犁开的浪花,看那些持续纠缠着浪花的海鸥,直到游船在红海滩前缓缓停下来。站在高高的平台上,以俯瞰的视角来仰望红海滩,我想到了两个字:深情。当发现的狂喜历经了辗转,而最终酿就了相望的深情,这个世界就安全了,从此之后,无论外表还是内心,都将不再遭遇褴褛。 这样的感觉来之不易,也无比响亮,只是拿不准其中有多少自以为是。事情的真相是,红海滩未必真正在乎我们求援的双手,以及可怜巴巴的泪眼,如果她情绪不好,没准还会背地嘀咕:人类你应当自救。其实我们心情的变迁,都只是一种自我较劲,较劲的结果决定了视线的温度,不同温度的视线落在红海滩身上,也就反射了相异的景象,然后我们再顺杆上爬,以致把自己原初的情绪抬举到某个制高点。如果说红海滩给我们的情绪多少也帮了点忙,那也不过是提供了一个能让我们演绎深情的载体而已。 只是,载体毕竟也是一种托付啊! 这个世上有一种人,没有深情就会孤零;这个世上有一个人,不许她想念你,她就会失去笑容。你的沧桑,她不知情,却也猜得出,请不要因此质疑她的深情;你的冷漠,她已了然,别再吓她啊,流泪的特权早已经弃她远行…… 假若眼泪能换取深情,那么一准也能跟鱼贩讨来牛肉。这个世界有一条真理,即我们的情绪不由我们自个儿做主,比如快乐的有无得取决于血清素分泌的多寡,而血清素是个什么东西,只有搞解剖的师傅知道。后来那师傅发明了百忧解,据说人人都喝得,有忧的人喝了解忧,无忧的人喝了也会抬高悲伤的门槛。人们调配了各种制造快乐的良药,只为他们都已不肯操弄深情,他们恐惧深情,跟恐惧悲伤同样严重。我们的状况越来越糟。也许在红海滩面前,我们会反思;反思是个沉重的字眼,那么我们换作自省;自省是个严肃的词语,那么我们改成寻思。寻思寻思,自个儿,认真点,别笑。 红海滩对我们泪眼的毫无反应,并非缘自她的无情,事实是,红海滩是救命滩,亦是忘情滩。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国,曾是一片饥饿的土地,我们即使没经历没印象,也总会收听到些许传闻,那叫“瓜菜代”,按我的理解,是“以瓜菜替代粮食”之意。当瓜菜,及至连草根和树皮都替代没了的时候,人们就只好能在炕头上,等着命运的裁决。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小村里的一位母亲,她在青黄不接的绝望之际,蹒跚穿过那片干裂得缝隙斑斑的土地,来到了火焰一样跳跃着的红海滩,拔了满满一篮翅碱蓬,回到了那个没有炊烟的小村庄。她将翅碱蓬像切韭菜一样地切碎,像攥酸菜一样地攥成团,再将珍贵的玉米面象征性地掺进去,以水和了,蒸馍。馍熟了的时候,她拢了拢零散的头发,也掸了掸身上的灰尘,然后庄严地咬下了第一口,第二口,第三口……接下来她就等着,等着意料之中或者也是意料之外的事故发生。可是没有,过了好久,她发现自己还好好的,甚至比先前还要好,毕竟胃里有了一点饱满的感觉。于是她叫醒自己的男人,还有孩子,端给他们一锅红鲜鲜的馍馍。据说,她哭着。第二天,有众多的女人们,手提肩扛着一捆捆红草从夕阳深处走来;全村的烟囱,袅袅地升起了炊烟;有无数的红草馍馍,被填进了干裂的嘴唇。翅碱蓬蒸出的红草馍馍,救活了那位母亲的男人,以及她的小孩,也救活了全村风雨掀不动,如今却被饥饿降伏在炕头上的老少爷们儿。 原始的深情没那么多苛求,原始的哭泣也并非已经失去。我猜那位母亲在吃下第一口红草馍馍之前,肯定没倒出空来咀嚼一下自己究竟有多少深情;在把红草馍馍端给她的男人之际,她的眼泪,可能也只是出于“我们到底有救了”。 当阳光从我的背后赶来,一寸寸在红海滩上铺展开的时候,我总会看见碱花,抑或叫盐花,它们耐心绽放于每一株翅碱蓬的梢头,细密沾染在每一个椭圆体的叶子上,斑斑点点,深深浅浅,像农家汉子被汗水溻透过的汗衫。这场景只能让人产生一种老俗的情愫:感动,以为她此时此地的红,已不只是一种表现,而是一种动作,一种坚持,一种打起精神的抖擞。 曾经有人隆重地引植翅碱蓬,屡试屡败了,她有着野草的表征,却不具野草的脾性,无意到处去安身立命。人们的马虎因此变成小心,对她不得不刮目相看,及至断言:翅碱蓬并非人力所能左右。然后有一天,一个不够谨慎的人,随手在红海滩上敛了一捧翅碱蓬的种籽,还顺手扬在了红海滩码头的栈桥底下,次年春,那块地方就意外地红了;再一年,红的地方又扩大了若干;如今,栈桥底下那块原本黑乎乎的泥滩,已然差不多全红透了。翅碱蓬于是让人有点尴尬,让人拿不准如何定论她才好。 在我看来,红海滩有点任性,却也因此自我;有更多自由,却也因此有更为严格的坚守,因而她能抓牢那点点的立锥之土,亦能头顶碱盐一如既往地红。她几乎是世间所有植物中最辛苦的一种,不过她承认这辛苦,也持续这样的辛苦,因而我以为她也是世间所有植物中,最尊贵的一种。当然,这也不过是个人一厢情愿的深情演绎,至于她,她不会在乎这个,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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