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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定星历考原(三十一)

 以道阴阳 2015-06-08

官符

《总要历》曰:“官符者,其日忌拜官、视事、上表章、陈词讼。”

《历例》曰:“官符者,正月起午,顺行十二辰。”

曹震圭曰:“官符者,是岁月中掌符信之官,文权之职也。常居三合前辰,大抵岁辰,月建以其三合前辰为文官,后辰为武职,是左文、右武之义。假令正月建寅,则午上有官符,文权也;戌上有白虎,武职也。并见第二卷。

天吏

《枢要历》曰:“天吏者,月中凶神也。其日忌临官、赴任、远行、词讼。”

《历例》曰:“天吏者,正月起酉,逆行四仲。”

曹震圭曰:“天吏者,三合五行死气之位,五行至此,死而无气,乃天之凶吏,全无生意也,其忌可知。”

临日

《枢要历》曰:“临日者,上临下之义也,其日忌临民、诉讼。”

《历例》曰:“临日者,正月午、二月亥、三月申、四月丑、五月戌、六月卯、七月子、八月巳、九月寅、十月未、十一月辰、十二月酉。”

曹震圭曰:“临者,上临于下也。是阳建之使臣,奉上命以授百官者也,建阳之月在三合前辰,是临于文官、官符也;建阴之月在三合后辰,是临于武职、白虎也。”

天贼

《神枢经》曰:“天贼者,月中盗神也。其日忌远行。”

李鼎祚曰:“天贼者,正月在丑,逆行十二辰。”

曹震圭曰:“天贼者,盗神也,常居天仓后辰,盖仓库之后,必有盗也。”

致死

《枢要历》曰:“致死者,月中凶神也。其日忌求医药。”
《历例》曰:“致死者,正月起酉,逆行四仲。”

曹震圭曰:“致死者,月建三合五行死败之辰也,与天吏同。”

 

牢日  狱日  徒隶  死别  伏罪  不举  罪刑

《坛经》曰:“牢日、狱日、徒隶、死别、伏罪、不举、罪刑,其日皆不宜临官、视事、登坛、受职。”

《历例》曰:“牢日者,春辰、夏未、秋戌、冬丑也;狱日者,春未、夏戌、秋丑、冬辰也;徒隶者,春申、夏亥、秋寅、冬巳也;死别者,春戌、夏丑、秋辰、冬未也;伏罪者,春亥、夏寅、秋巳、冬申也。不举者,春子、夏卯、秋午、冬酉也。罪刑者,春丑、夏辰、秋未、冬戌也。”

曹震圭曰:“牢日者,四时衰谢之辰也,衰在基地,故曰牢狱,日者,四时墓辰也,入于墓,故曰狱。徒隶者,是四时五行绝辰也,置之于卑贱也。死别者,以其将死而又归于墓,是四时五行死辰之墓也。如春属木,死于午,午为火,戌为火墓是也。伏罪者,是子见其母也,盖为子有罪,父母责之,故云伏罪也。不举者,是四时五行沐浴之辰,似初沐浴而未冠带之象,不可举荐于上人也。罪刑者,四时五行相刑之墓辰也,如春金克木,金墓在丑也。馀仿此。”

蚩尤  飞流  天棒  阴私  土勃  雷公

《枢要经》曰:“蚩尤、飞流、天棒、阴私、土勃、雷公,月内黑道也。其日忌开掘、取土、立柱、上梁、嫁娶、出行、临官、视事。”

《历例》曰:“蚩尤者,正月起寅;天棒者,正月起午;雷公者,正月起子,皆顺行六阳辰。飞流者,正月起卯。阴私者,正月起酉。土勃者,正月起亥,皆顺行六阴辰。并解见月事吉神篇。

天刑  朱雀  白虎  天牢  元武  勾陈

《神枢经》曰:“天刑、朱崔、白虎、天牢、元、武勾陈者,月中黑道也。所理之方,所直之日皆不可兴土功、营屋舍、移徒、远行、嫁、娶出军。”

李鼎祚曰:“天刑者,正月起寅;白虎者,正月起午;天牢者,正月起申,皆顺行六阳辰。朱雀者,正月起卯;元武者,正月起酉;勾陈者,正月起亥,皆顺行六阴辰。并解见月事吉神篇。

八龙  七鸟  九虎  六蛇

《总要历》曰:“八龙、七鸟、九虎、六蛇,其日皆不可迎婚、嫁娶。

《历例》曰:“春甲子、乙亥为八龙;夏丙子、丁亥为七鸟;秋庚子、辛亥为九虎;冬壬子、癸亥为六蛇。”

曹震圭曰:“亥者阴气之极,子者阳气初生,是阴阳气绝脱谢之辰也。十干象夫,十二支象妇,今以四时旺干而配亥子,是夫旺而妇绝,且我临于绝地也,故忌用之。

按:甲乙者,东方木也,为青龙,其成数八;丙丁者,南方火也,为朱雀,其成数七;庚辛者,西方金也,为白虎,其成数九;壬癸者,北方水也,为龟蛇,其成数六。故各因以为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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