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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不割地,不赔款,天子守国门,那么澳门是怎么回事?

 激扬文字 2015-06-08

大明祖训: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很多人为这个事情叫好,不过很多也注意到一个问题,号称不割地的明朝,好像也把澳门给了葡萄牙了呢?

那么澳门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明朝割地给葡萄牙呢?让我们来一起看一下。

澳门从秦帝国起就成为中国领土,属南海郡和百越地。澳门古称濠镜澳,与广州香山县的历史关系极其密切。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香山已属百粤海屿之地。约前3世纪(即秦始皇一统中国之时),澳门被正式纳入中国版图,属南海郡番禺县地。420年(晋朝元熙二年),澳门属新会郡封乐县地。590年(隋朝开皇十年),废新会郡改属宝安县地,757年(唐朝至德二年),废宝安县,改为广州东莞县辖。自南宋开始,澳门属广东省广州香山县。据史料记载,宋末名将张世杰与军队曾在此一带驻扎;早期在澳门定居的人在此形成小村落,倚靠捕鱼与务农种植为生。元代属广东道宣慰司广州路,路治广州,明代属于广州府,清朝后期前属广肇罗道广州府,道治肇庆,府治广州。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开始在澳门进行贸易和修建洋房居住。于1583年,在澳门居留的葡萄牙人在未经明朝政府同意下,自行成立澳门议事会进行葡萄牙社区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仍每年付500两白银予明政府与其后的清政府为地租。明朝于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香山知县蔡善继以《条议制澳十则》加强对澳门的管治,虽然从1557年开始被葡萄牙人在明朝求得澳门的居住权,但明朝政府仍在此设有官府,由广东省直接管辖。

1553年,开始有葡萄牙人在澳门居住。1887年12月1日,葡萄牙与清朝政府签订《中葡会议草约》和《中葡和好通商条约》,正式通过外交文书的手续占领澳门。

也就是澳门仍然是清政府割让的,而且是通过外交手段,在明朝是租,而在清朝变成了殖民地。

关于澳门还有个趣闻,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革命成功,实行非殖民地化政策,承认澳门是被葡萄牙非法侵占的,并首次提出把澳门交还中国。由于当时不具备适当的交接条件,处于对外交流的窗口,以及进口等的考虑。时任总理的周恩来提出暂时维持澳门当时的状况。

1999年12月20日零时,在中葡两国元首见证下,第127任澳门总督韦奇立和第1任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于澳门新口岸交接仪式会场场内交接澳门政权。翌日(12月21日)早上,澳门群众欢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澳部队进驻澳门;至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

至此,中国在统一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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