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听客溪的朝圣》是美国作家迪拉德以一整年的时间对弗吉尼亚州蓝山听客溪进行独自考察后得出的成果,与梭罗在瓦尔登湖的经历类似,作家本人把这一过程称为“朝圣之旅”。一年的时间之中,作家观察和体验植物/动物/天气现象等等,从中发现天地运转的奥秘,并以诗化的语言呈现。作为一本观察与描述大自然的著作,《听客溪的朝圣》最具特色的地方,是抛弃了高高在上的观察者角度,作者本人选择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在所有生命平等,不对大自然进行干预的前提之下,获得了独特的生命体验。作家最终的诗化表达,很容易让人想起《道德经》中“天地以万物为刍狗”的“天地之道”。
在美国,此书一出版被誉为“最有影响力的当代自然文学的范本”,“代表了最优良的写作”的自然文学经典,评论界认为“比《瓦尔登湖》更具胆魄”,使得作者在29岁那年因此而夺得普利策文学奖。
该书特别设计了四色封面,分别取自四种不同的草色,从左至右依次是:佛座本、泽漆本、繁缕本、蓝草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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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笔下的大自然是丰沛而美丽的,像“鸟飞既不经意又随兴,如同茎的卷曲,或是一颗星星亮起 ”,空中的鸟、地上的植株、宇宙中的星星,笔笔皆随意,却处处充满了精细的美。作者眼中所见,却常在心中作更为博大幽深的联想,从一只飞蛾,她如是描绘:“那只爬行的大眼纹天蚕蛾湿湿的心脏里面是否有一个细胞,细胞内有一个特别的分子,分子里面有一个氢原子,而围绕着原子核的是一个狂乱、距离很远的电子,这个电子若分裂成两半,里面是一座森林,正摇摆着。”
她这样看待一棵树,写生命力:“这儿有一种真正的力量。树能将砂砾和苦涩的盐分转化成这些柔软如唇的叶片,实在惊人,就好像我咬一口大理石板,然后开始膨胀、发苞、开花。树木好像毫不费力就完成这项壮举。……一棵大榆树,光是一个季节里就可能制造出六百万片树叶,全都十分繁复,却也不费吹灰之力;我连一片也制造不出来。 ”
她也写大自然的残酷,寄生物将宿主从肚子里吃空,生命的传承基于这样你死我活的斗争。
或者浪费,那些朝生暮死的虫子,产下成千上万的卵,死掉无数,单单靠其中的硕果仅存者,便成活了一个物种。
在如流水般激越的文字中,我们仿佛借由作者的眼,既看到了大自然的残酷,也感受了它的慈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