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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 清末教科书出版三大家

 今宵未醒黄昏梦 2015-06-13

1905 年,清廷废科举兴学校,中国出现新式学堂,中西并重几乎成为所有新式学堂课程设置的基本准则。缺乏合适的教科书成为新式学堂教学的巨大障碍,一些有创新思想的中国人率先尝试自编汲取西方先进教育内容和方式的教科书。

 

伴随维新运动,民营出版业迅速成长,逐渐取代此前教科书出版的主要力量──教会出版机构和官办书局。1906年,加入上海书业商会的民营出版机构就有商务印书馆、彪蒙书室、时中书局、广智书局等22 家。1906 年, 清朝学部第一次审定初等小学暂用书目共102册,民营出版机构发行的就有86 册,其中商务有54 种, 占52.9%, 文明书局有30 种, 占29.4%。19 世纪末, 以商务印书馆为代表的民营出版业次第崛起,它们“在与外资出版社的短兵相接中,很快便完成了性质商业化、管理企业化及经营市场化” 的出版产业化建设,成为晚清至20 世纪二三十年代教科书出版的“中坚力量”。

 

商务印书馆:资本运作、内容取胜

 

1897 年,夏瑞芳和鲍咸恩、鲍咸昌兄弟及高凤池等人在上海创办成立商务印书馆。商务印书馆是我国现代出版业的起点,也是中国近现代出版事业中历史最久、影响最大的出版机构。商务出版的各级中小学课本,在当时都产生了重大社会影响,其中最有影响的为《华英初阶》《绘图文学初阶》与《最新教科书》。

 

 

商务是清末出版机构中资本运作的佼佼者。成立当初,商务资金不过3750 元,在西学教材的需求大潮中,商务1898 年出版的《华英初阶》为其掘得了第一桶金。这第一桶金使其能在1901 年添招新股,扩大规模,资本增加为5 万元。它成功采用股份制融资,扩大经营规模。1903 年与日本金港堂合作,吸收日资10万元,成为资本20 万元的合资有限公司,两年后资本额增至100 万元。在1905 年的增资扩股中, 明确将增资10 万中的3万多供“京、外官场与学务有关可以帮助本馆推广生意者,和本馆办事之人格外出力者”认购,一大批社会名流、学界达人及知名人士如郑孝胥、罗振玉、王国维、严复等纷纷成为商务的股东。1907 年,商务印书馆在闸北宝山路建成占地80 余亩的总厂,包括4 个印刷所和编译所等,到民国元年1911 年,营业额达167.6 万元。 

 

让商务崛起的决定性机遇是“兴学堂”的活动。1904 年,清廷颁行《奏定学堂章程》,最低一级称“蒙养学堂”。商务印书馆马上出版了供蒙学堂一年级用的名为《文学初阶》的语文读本,接着又续出第2 至6 册。1905 年,袁世凯、张之洞奏请即停科举以兴学校。清廷下令,自1906 年开始,所有乡试、会试及各省岁科考试一律停止,并设立学部。新式学校的兴起对新式教科书需求旺盛,商务因为有系统的教科书和较为完整的发行网,1905 年当年营业就比上年翻一倍。从此,商务教科书约占全国教科书销量的80%。清末的“最新教科书”、辛亥后的“共和国教科书”以及后来国民革命时期出现的“新时代教科书”等具有时代代表性的教科书,均为商务印书馆开发编写、出版发行。

 

文明书局:版权保护先行者

 

文明书局由无锡名士俞复等于1902年在上海创办。清末,在民营出版业的教科书出版尚未全面兴起之时,文明书局率先涉足这一领域,标举“文明大旗”和“蒙学大旗”,其教科书涵盖了从蒙学到小学和中学的各级学堂用书。文明书局的教科书结合教学实践和学童学习兴趣,注重质量,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体现出新式教科书的学科特征,在当时的教科书市场独树一帜。

 

开办之初文明书局即出版《蒙学读本全书》七编,由丁宝书执笔,赵鸿雪绘图, 杜嗣程缮写,有书、画、文三绝之称。1907年~ 1908 年间,该套教科书已印10 余版,各地翻印者不计其数,成为清末新学制颁布之初最为盛行的小学教科书。早年曾供职于文明书局,后来又开创中华书局的陆费逵在1925 年回忆起文明书局出版的《蒙学读本全书》七编时曾说“这本书写、画都好,文字简洁而有趣,在那时能有此种出品,实在难得”。

 

文明书局非常注重著作权的归属,是教科书版权保护的先行者。宣统二年(1910 年)《大清著作权律》颁布以前,我国出版事业的版权保护一直沿用宋代形成的老办法,由官府颁布版权保护告示来运作,即出版机构对其出版物的版权需向官府提出保护申请,然后官府以出告示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未经申请者则不予保护。清末,出版事业日益繁荣,版权纠纷时有发生,文明书局从自身利益考虑,较早进行了版权保护实践,并且大力呼吁政府版权保护立法,较之商务等其他民营出版机构,其对版权事业的开拓有独步前趋之功。

 

书局初创时,新学渐兴,而新学教科书出版较少,该局《蒙学读本全书》等教科书以及学术著作遭遇严重盗版翻印。1902年6月2日,江南商务总局兼管南洋保商事宜司道应文明书局的要求,颁布告示对其版权进行保护,文明书局迈出了保护版权的第一步。

 

为了确保自己作为著作权所有人的地位,文明书局一般都是由本社“不惜重金延聘通人,编译蒙学教科及专门学各种新书”,书局中聘用的这类“高材”最多时达数十人。这样编出的作品,其著作权无疑是属于书局的。1910 年清政府颁行的《大清著作权律》就明文规定“出资聘人所成之著作,其著作权归出资者有之”,大概算是对这一既成事实的确认。

 

文明书局常常通过在报刊上刊登启事、声明以保护版权,或在自己的出版物上加印版权保护字样或版权标记。1903年,文明书局以上海总局,北京、天津分局的名义在《大公报》上发表紧要广告:“凡本局编译印行之书……以保版权在案,倘仍有人易名翻版,或抽印汇刻等情,一经查出,定当察官惩办……本局查明察官惩办后,以其书银之半充公,以其半酬告发之人。恐未周知,特此布闻。”这是否是近代中国最早的一份悬赏打击盗版的广告,我们不得而知,但其设想之周密,措施之有力,也可算是殚精竭虑、煞费苦心了。

 

在翻印盗版猖獗之时,文明书局一方面登报声明版权,威慑盗印者,一方面不惜重金,以自己的力量查究盗版行为。1905 年文明书局就曾在上海将查获的3000 多部盗版本《蒙学中国历史》,公开销毁,并在《时报》上刊布了广告,以儆效尤。文明书局关于版权的广告刊布,客观上为版权观念的宣传起到了积极作用,使“版权”这一新概念新事物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文明书局还大力主张版权立法。1903年文明书局创办人之一廉泉在感到无力制止盗版活动的情况下,上书国家最高教育行政长官、管学大臣张百熙,直接要求版权立法。在当时版权观念相对淡薄、盗版肆无忌惮的出版环境中,可谓首屈一指。

 

官府的保护、媒体的介入,在社会上造成了一定的声势和氛围,一方面扩大了文明版图书的销售市场;另一方面,也帮助文明书局打赢了几场盗版官司。

 

彪蒙书室:白话文教科书先驱

 

彪蒙书室是钱塘人施崇恩1903年创办于杭州,1905 年前后迁上海,书室规模并不大,却在中国最早大量编印出版了小学白话教科书。

 

20世纪初,学堂所使用的历史教科书大部分从日本编译而来,多数以文言文形式出版,不适合幼童教学之用,有识之士开始尝试以浅近的白话文编写历史课本。彪蒙书室在清末出版的白话文教科书,基本分为两类:一类为《白话讲义蒙学丛书》,目前所见16种72册;一类为《绘图蒙学实在易丛书》,目前所见24种73册,其中包括白话四书和孝经。彪蒙书室历年出版的各种小学教科书,附有白话解说,或有插图,或加比喻,或经文和白话文对照,如《绘图中国白话史》《绘图外国白话史》《绘图蒙学识字实在易》《中国地理实在易》《外国地理实在易》《杭州乡土历史教科书》等,在晚清教育界有一定的影响。1905年出版的《绘图中国白话史》在清末学堂流传极广,也是较早的中国白话历史教科书。作为小学历史课本,全书大致按照朝代次序,选取重要的历史事件,每课不超过200 字,使主题更为突出;行文简洁,采用白话文,每课又配置插图,适宜蒙童教学。这本书在深浅、取材、用语方面都注意到蒙童实际,便于儿童理解。

 

《绘图中国白话史》在《时报》(1905年4月20日) 刊登出版广告说:“中史浩繁,编纂非易,新辑历史课本类皆文义稍深,初学未能领会。是书将五千年大事纯用白话演说,略通文义者即可读,此洵小学之佳本也。”

 

彪蒙书室在编写教科书过程中对意识形态一直都非常谨慎小心,但却栽在了《四书新体速成读本》上。这种读本以经文白话文相对照,又有插图,曾行销20余版,在各地小学风行一时。可是清政府认为用白话译经书,是传播维新思想,下令禁止流通,彪蒙书室经此打击,不久就停业了。

 

本文刊登于2014年第3期《出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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