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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人再婚,签一份夫妻财产协议

 tuzididie 2015-06-14


  一、再婚的理由
  目前,我国有1.2亿老年人,单是60岁以上丧偶老年人就有4500万,占37%。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增大。现在,五六十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如果离异或丧偶,等待他们的可能近二三十年或者更长时间的孤独。试想一下,50以后的中老乃嫩,渐次与事业分而回归家庭,身体走向病弱,儿女多自理。希望找到一位伴侣,是他们精神生活和实际生活中多么重要的需求之一;说话有人理解、呼应,过马路手拉手心里有底,生了病有人端茶端饭。
  二、再婚成功的保障
  老人再婚的最大障碍似乎是来自子女的态度。但究其根本,子女的反对绝大部分来源于能否得到父母财产的担心。
  如何解决老人再婚牵扯的财产问题,已成为影响再婚成败的首要问题。
  让我们以务实的态度谈谈财产的安排和使用,这个最是关键。中老年再婚者多数已告别了挣钱高峰期,此时的财产,几乎是他们一生的主要积累。
  如何使用自己的财产,给自己多少?给子女多少?给新伴多少?什么时候给?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单?这都需要一个合理和智慧的考量。
  个案一:夫妻财产协议:让付出者得到补偿
  男方:66岁,企业退休员工,有高血压病。退休费每月1800元。有一套带产权的、建筑面积57平方米的住房。银行储蓄3万元。其子40岁,小学老师,有住房,已婚。
  女方:53岁,身体健康。养老金每月1100元。有一套带产权的30平方米的住房,银行储蓄近3万元。其子25岁,未婚,在校学习。
  夫妻财产协议企划:
  (1)婚前男方拥有带产权的建筑面积57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
  (2)婚前女方拥有带产权的建筑面积30平方米的住房(见产权证复印件),现由儿子暂住:
  (3)再婚后女方住男方处:
  (4)婚后若发生不可调解的矛盾而离异,女方回原来自己的住房居住:
  (5)如果男方先谢世,男方同意女方在男方处住到再婚或故世。男方住房由男方子女继承。女方在男方谢世的居住期间,对男方住房不得转租、转让、转卖,住房所有人不能改变。如果女方回自己的住房居住,男方住房则交给男方子女继承。
  (6)各自婚前存款归各自所有。
  (7)双方的婚后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点评:这对夫妻经济条件大致相当,但男方在年龄和身体上略有劣势,在将来的生活上可能需要女方的照顾和更多付出。这样的协议基本能够保障男方的生前生活,也让女方避免了伺候完丈夫马上就被赶出大门的厄运,同时也保证了男方子女对其父亲房产的继承。是个较为公平的协议。)
  个案二:夫妻财产协议:明确责任和继承顺序
  男方48岁,女方45岁,两人为同一单位职工,月工资都在3000元左右,均无产权住房,但单位承诺他们婚后可提供承租房一套。双方子女都受过大学本科教育,均已工作,也都有意愿、有能力在外租房居住。男女双方各自的积蓄是主要财产,男方希望能对储蓄、生活费和医疗费事先做好约定。
  夫妻财产协议企划:
  (1)各自的婚前储蓄为各自的婚前财产。婚后,各自婚前的储蓄本金和储蓄利息仍归个人所有。
  (2)按照夫妻应当相互抚养的原则,男方婚后每月拿出1500元,女方拿出1000元,作为月生活费。共同的生活费由双方共同管理。一方去世后,由生活费形成的积蓄和用共同积蓄购买的财产,归在世方使用和处置。需要购置大件物品时,另行协商。
  (3)由于双方都有医疗保险,一旦患病需要治疗时,医疗费主要由社会医疗保险费支付。患病方需要护理时,第一护理人是老伴,第二护理人是各自的子女。对于医治大病的费用,患病者是第一承担人,自己的儿女是第二承担人,老伴是第三承担人。
  (4)当一方亡故时,逝者1/3个人储蓄由配偶继承,2/3由子女继承。
  (点评:由于男女双方均没有似有住房,明确安排婚前积蓄、婚后生活费支出、医疗费用以及亡故后遗产分配,是十分明智的。特别是关于医疗护理费用和责任方面,安排得尤其细致。值得推荐。)
  个案三:好夫妻明算账
  男方50岁,国企职工,每月付给跟随前妻生活的女儿500元生活费(前妻拥有有产权住房一套);女方40岁,无固定职业,有时做些小生意。双方已于1996年结婚,彼此十分珍惜夫妻感情,并育有一子。
  2000年,男方单位搞房改,女方将自己婚前做生意辛苦积攒下的6万元全拿出来购买了这套住房。由于是男方单位的房改房,产权证办在丈夫的名下。现在,男方的儿女常常来闹事,男方的身体状况也开始出现问题。在此情形下,女方意识到自己和孩子的将来变数太多,担心若是丈夫变心或有了不测,这套住房的归属说不清。
  夫妻财产协议企划:
  (1)女方用婚前财产做生意积攒的6万元买下某某厂砖混结构、位于某某位置、某某平方米住宅房一套(包括装修及电器),房产证办在男方名下。
  (2)该住房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使用。
  (3)如果夫妻关系有变化,女方有优先要房权。如果男方要房子,必须将上述房款、装修款和电器款如数退给女方。
  (4)在一方不幸去世的情况下,该住房由另一方所有。
  (点评:许多人家如今拥有了自己的住房,但房屋的来源和购买方式千差万别;有的购买公房;有的购买商品房;有全款付清的、也有需要用20年来偿还贷款的;房产证上有写夫妻一方的名字,也有写夫妻双方的名字;付款者有一方或双方,甚至还有由夫妇一方的老人提供的。这就尤其需要男女双方理智地坐下来,对房屋产权、付款、使用和继承等方方面面的情况进详细的约定。好夫妻明算账,不给未来生活留下猜忌不安的阴影,反而相处的更好。)
  个案四:给妻子一份安全感
  南方53岁,经营并管理着自己的公司,公司的规模比较大,资产也较多;拥有一栋郊外别墅和一套位于市中心的公寓;汽车两部。儿子30岁,拥有父亲赠送的住房一套,先后从许多公司辞职,不再工作,经常向父亲要钱消费。
  女方42岁,原广告公司职员。
  两人一直认为,女方再婚后应辞去工作,专心管理家庭,不插手公司管理和业务。但女方顾虑不工作后,自己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自己在社会上的就业竞争力,万一生活中有什么意外,很难掌握丈夫公司的经济状况,还要面对男方拒不工作的儿子,希望能给自己一份安全感。而男方也能体谅女方对家庭生活的付出,为让妻子安心,同时也保证自己的财产不受婚姻变故的影响,愿意签订协议。
  夫妻财产协议企划:
  (1)婚后,两座房屋以及房屋中的所有设施、电器、家具,均归女方所有。
  (2)婚后,家中两部汽车中有女方驾驶的某某牌汽车一部,亦归女方所有。
  (3)无论两人的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由男方投资并为法人的某某公司,所有资产及经营权均归男方所有。
  (4)如丈夫先故,财产的50%由儿子某某继承。某某不得提出另外的要求……
  (点评:由于人类社会离男女平等的目标尚远,所以经济实力较弱的一方通常是其子。这个协议特别值得推荐的是,男方儿子躺在父亲的财产上,不自食其力、将来为争财产肯定不遗余力。为了避免生存方和逝者子女的纠纷,协议清楚地规定给其子女的遗产份额,实为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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