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和安阳市监狱利用一天时间联合召开了减刑、假释工作学习座谈会。 根据2014年中政委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精神,高法、高检、司法部陆续出台了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一系列新规定。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根据我省实际,联合制定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试行)》,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为落实好“两院一厅”的《实施办法》,做好2015年3月份开始的安阳市监狱第一次减刑假释工作,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和安阳市监狱共同协商,利用一天时间召开了减刑、假释工作有关文件的学习座谈会。 会议由安阳市监狱主管减刑假释工作的副监狱长杨存生主持,监狱各监区监区长和“管教五科”科长全体参加。刑罚执行科郭其军科长首先领讲了“两院一厅”《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试行)》,教育科燕文生科长宣读了《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关于规范监狱教育改造执法基础工作的通知》,狱政科耿祥斌科长就罪犯考核计分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讲解,龙安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师春成科长带领大家一起学习了中政委下发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监视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意见》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减刑假释案件规定》,同时就检察机关监所检察的监督职责、监督理念、监督方法和程序进行了宣讲。期间,大家对减刑假释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最后,杨存生副监狱长做了总结讲话。 整个学习期间,大家严肃认真,力求吃透精神,对下一步开展好减刑假释工作必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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