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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取钱被要求证明“你爸是你爸” 检察官调查终证明

 航程的阳光 2015-06-15

    原标题:男子取钱被要求证明“你爸是你爸” 检察官调查终证明

    法制网讯 记者马超 通讯员丁秀光 许亦欣

    老陈是江苏省涟水县大东镇沈庄组的一名农村老汉,种的地是父亲过世时留下的,每年会有政府发放的种地补贴打到信用社的账户上,而这个账户的名字依然是其父亲。儿子考上大学要交学费,当老陈要将这笔钱取出时,却被告知“你要证明‘你爸是你爸’”!近日,在涟水县检察院检察官的帮助下,老陈终于拿到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种粮补贴。

    “夏主任你好,我家的种粮补贴领不到了,这可怎么办啊?儿子的高考刚结束,我还等着这笔种粮补贴给孩子交学费呢?”6月8日一大早,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检察院派驻大东检察室就来了一位非常着急的村民,检察室主任夏祥林赶忙倒了一杯水递给他,让他不要着急,慢慢说。

    原来,这位村民沈某是大东镇沈庄组的,家里有地,但是土地是在他父亲的名下。沈某的父亲于2006年去世了,后来经过申请,村里人同意,就将土地转到了沈某名下。现在小孩马上要上大学了,需要用钱,沈某就去信用社想将种粮补贴取出来,但信用社告知需要去派出所开一份父子关系证明才可以将钱取出。

    沈某去了大东镇派出所,查询户籍资料,系统中并未查询到他们的父子关系资料,所以派出所不予办理证明。这可让沈某急的一头汗,上演了现实版的证明“你爸是你爸”。

    “夏主任,你们一定要帮帮我啊,这地就是我父亲的地,现在我老父亲都过世了,我就是他的儿子,这父子关系是真的不会假,还要我怎么证明啊!”“你先别着急,我们一定会出面帮你协调解决这个事情!”夏祥林的一席话给着急的沈某吃了一颗定心丸。

    既然在公安的户籍系统上查不到,那就必须得通过其他方式证明他们的父子关系,夏祥林和办事员小许一商量,决定从其他方面入手证明他们的父子关系。

    当天下午,夏祥林就带着办事员小许和沈某一起走村入户,询问周围邻居,又找来大队村支书调查,都证实沈某的确是已过世的村民沈念恩之子。随即夏祥林当即让村委会写了一份父子关系证明并且盖上了村镇两级党委的公章。

    随后,检察室干警又马不停蹄地来到了该县民政部门,因为据沈某回忆,当时其父亲火化的时候,作为儿子他是在上面签字的。果不其然,在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当时老人火化时的沈某签字的那张火化证明。

    第二天一大早,夏祥林带着两份证明和沈某一同来到了派出所。据派出所户籍民警的介绍,以前村一级进行户籍信息登记机制不太完善,的确存在遗漏的情况,而且农民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及时补充登记,所以很多在公安户籍网上是查不到的。

    “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嘛。我们检察室干警走村入户调查,得到了村里和镇里开的有关证明,又去了民政部门开了相关证明,这些应该可以证明他们的确是父子关系!我们政法机关的宗旨就是要为民服务,大事要讲原则,小事要讲方法嘛!当然了,司法机关严格按照规矩办事是好事!”夏祥林说道。

    “好的,夏主任,既然通过多方验证都可以证明他们的的确确是父子关系,我现在就给他开这个证明!”派出所户籍警小张说道。

    现在,派出所的证明也有了,沈某也拿到了本该属于自己的种粮补贴款。拿到种粮补贴款的沈某带着儿子,来到了大东检察室,感谢夏主任帮助他们顺利拿到了补贴。临走时,沈某对儿子说:“孩子啊,等成绩出来了,如果分数理想,爸爸也希望你报法律专业,以后考检察院当检察官,为民服务,为我们老百姓服务!”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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