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和条件 1、根据《湖南省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小额担保贷款对象为: (1)、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未退休人员),具体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以内)、刑释解教人员。 2、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 (1)、符合条件的申请贷款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为单位)应没有商业银行其他贷款记录,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无不良记录、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 二、贷款额度与期限 1、发放额度。下岗失业人员贷款额度5万元,城镇妇女贷款额度8万元(合伙妇女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合伙经营是指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注有“普通合伙”字样的合伙工商营业执照,或经工商部门备案并出具证明为合伙经营的个体经营户,借款人必须与工商营业执照合伙人名称相一致),可按其吸纳人员的人数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发放贷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根据其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目前我中心发放贷款最高额度5万元。 2、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展期且符合贷款展期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担保机构审核同意,商业银行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展期一次,展期年限不得超过1年。对信用记录好、贷款按期归还、贷款使用好的借款人,可给予第二次贷款。展期与二次贷款利息自付。 三、项目范围 微利项目是除国家限制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和暴利行业的所有项目。 四、申报程序 第一步、自愿申请。符合小额贷款条件的个人,在工作时间到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1担保中心科室,登记申请。 第二步、参加免费创业培训。登记人数够30人以上就可以开办一个。培训班,培训时间为期7天,培训时间由培训部门另行通知。 第三步、领取贷款申请表。通过培训且持有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以后,申请者需带着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户口本原件到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担保中心521科室,领取贷款申请表。 第四步、申报贷款资料。申请者根据申请审批表的备注栏,准备好如下资料:人员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创业培训合格证书,贷款申请书,项目计划书,房屋租赁合同,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结婚证。以上资料上报至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担保中心521科室时,需带上原件留复印件,均为一式两份。 第五步、现场资格调查。对通过审核的资料申报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担保中心将会同经办银行、财政一起对贷款申请者的项目进行实地现场考察,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者发放反担保证明书。 第六步、办理反担保手续。经过现场调查结束后,贷款申请者将陪同反担保人及携带反担保证明书一同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担保中心521科室办理反担保手续。(反担保人应为娄底市本级范围内及娄星区范围内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即可以在娄底市财政、娄星区财政工资统发中心网进行查询,如果可以查询的到就符合反担保身份。) 第七步、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办理反担保手续后,银行对借款人及反担保人进行征信查询后,符合条件后,将会电话通知借款人去银行办理相关贷款发放最后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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