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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年申诉为何不及央视15分钟报道

 风临酒把2 2015-06-17

文/晏扬 

2003年,河北老杨存在深圳农业银行的780万元货款莫名其妙被别人取走,老杨找银行,银行不管。几经周折,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作为刑事案件立了案,2012年,冒取巨款的犯罪嫌疑人落网。办案民警让老杨二选一:要么让嫌疑人归还300万元,撤销案件;要么让嫌疑人坐牢,一分钱追不回来。老杨无奈选择前者,没想到嫌疑人反悔,老杨至今没讨回一分钱,而嫌疑人已被释放。警方对老杨说,你自己撤销了案件,我们也管不了。

就离奇、诡异程度而言,这起案件绝对超出人们的想象,连最有想象力的剧作家恐怕也不敢这么编。这种事情发生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发生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更加让人匪夷所思。

老杨存在银行的钱被人冒领,银行显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是《商业银行法》还是《储蓄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银行负有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法定义务。可是,深圳农业银行一句“我们没有责任”就把老杨打发了,一句“我们不接受采访”就把记者打发了。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银行不管,老杨只好向警方报案。案值这么大,理应引起警方重视;案情并不复杂,警方破案并不难。可是,深圳市经侦局2004年立案,直到2012年才开始通缉嫌疑人。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嫌疑人既已落网,接下来走正常法律程序就是。按照规定,无论诈骗案还是盗窃案都属于公诉案件,是不能“私了”的。可办案民警却充当起“和事佬”角色,给老杨出了一道选择题,只要受害人同意便可免除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私了就私了吧,可嫌疑人反悔了;反悔就反悔吧,再按公诉案件处理便是。可深圳市经侦局把嫌疑人放了,还说他们不管了。你说这事儿怪不怪。

可怜的老杨,780万元巨款被别人取走,他奔波、申诉了12年,至今没拿回一分钱,他由一个富人变成一个穷人;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始终相信法律、相信公安机关,12年来始终走正常法律途径想讨回公道,结果却是一次次失望。我相信,与780万元被人窃取相比,更让老杨心寒的是深圳市经侦局的所作所为,他们演绎的那场“捉放曹”戏码,何尝不是对老杨的二次欺骗!

据最新消息,央视“焦点访谈”播出后,深圳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连夜召开会议,成立联合调查组,将“本着实事求事的原则,对报道所涉及的案件问题进行全面调查”。

老杨申诉了12年,没能引起深圳市公安局的重视;央视“焦点访谈”仅仅15分钟的报道,就促使深圳市公安局连夜召开会议。这种强烈反差说明什么?是说明央视报道的威力惊人,还是说明普通百姓的申诉轻如鸿毛?公安机关的工作究竟是维护民众的利益,还是为了应付舆论的压力?如果问题非得等到媒体曝光才解决,如果正常的维权渠道和纠错机制形同虚设,那么老百姓将有多少冤屈无处申诉?将有多少执法犯法隐藏于朗朗乾坤之下?

在这起案件中,银行讳莫如深,警方讳莫如深,其中到底隐藏着什么?一系列离奇、诡异情节的背后,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当事人老杨想弄个明白,公众也需要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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