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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表现形式和审计方法

 ayxmbs 2015-06-17

挪用资金罪,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表现形式和审计方法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表现形式:一是主管部门截留挪用。主管部门或者转拨资金的部门在安排下拨或转拨资金过程中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如将专项资金以暂付款的名义支付,长期占用;或者直接下拨给非用款单位,用于非专题项目支出;或者以项目管理费、培训费和质保金的名义扣留专项资金,达到挪用专项资金的目的。二是代收代管单位坐支挪用。代收代管单位将各项应征集的专用基金、资金坐收坐支,挪作他用,如,将代收的水资源费、排污费、土地出让金等,采取“以物低费”的形式,然后将收到的物资用于单位职工福利;将代收的职工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购买股票、债券、本单位消费、以及填补市政项目资金缺口等。三是项目实施单位直接挪用。专项资金使用单位或项目实施单位直接将专项资金用于非规定项目,如弥补单位经费不足、用于投资房地产开发、以及将购买专用设备的资金购置小汽车等。

挤占挪用划拨专项资金的审计方法:一要审计项目编制计划、预算。取得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计划、以及预算安排,掌握与专项资金相关的项目实施目的、项目计划任务、项目内容构成、具体实施单位、详细地理位置和具体规定用途。二要审计资金划转拨付资料。取得主管部门分配、转拨专项资金的有关书面记录,与专项资金计划和预算相互核对,确认专项资金是否按照计划和预算及时足额分配转拨给项目执行单位,查明有无超计划和预算范围向无关单位拨款的情况。三要审计货币资金日记账户。审查主管部门货币资金日记账户,核实应拨出的专项资金是否确实拨付和实际资金去向。四要审计资金往来明细。审查主管部门的资金往来账户,看是否存在项目关联单位上缴专项资金记入往来账户或挪用资金的问题。五要审计项目支出原始单据。取得项目实施单位与专项资金使用有关的原始单据,审核其支出的项目内容是否与计划和预算相符,查明是否存在超出计划和预算规定标准、范围的支出;审核支出发票手续的完整性和支出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用虚假发票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六要实地了解、观察验证。实地观察了解是审计专项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的重要环节,可以运用现场观察、抽样推断、实地盘点、走访入户和审阅验收报告等方法进行。

对于挤占挪用征集专项资金的审计方法,应先了解征集专项资金的具体标准、征集范围、上交方式和期间、以及主要管理方式等情况,然后掌握专项资金的具体用途,按照自下而上的资金流转方向逐级跟踪审计,定能查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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