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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建议

 新房客立羽 2016-02-16

在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发现财政专项资金核算和管理不合规,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资金效益。具体表现如下:

1、会计核算不规范,造成公用经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或不同性质的项目资金相互调剂使用。专项资金与单位日常公用经费之间、不同专项资金之间相混淆核算,致使会计信息反映不明晰,经常性经费的超支占用专项资金的结余或不同性质的项目资金相互挤占。

2、经常性经费或事业费超支间接地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从账面上经常性经费支出超支额没有直接在专项资金中列支,但实际上是使用专款结余的银行存款支付经常性经费或事业费支出超支额。

3、将公用经费列入专款支出,直接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将一些不属于专项资金开支的招待费、办公费、小车等费用从中列支,致使专项资金支出不实。

4、滞留专项资金。个别单位由于财政经费较紧张,将专项资金滞留挂账, 不及时下拨,以备用于经费等其他周转。

5、虚列专项资金支出挂往来。有的项目资金财政在拨付时延时但又要求必须在年末办理决算等原因,不少单位采用虚列专项资金支出挂往来的做法,有些单位甚至是长期挂账,模糊专项资金的真实用途,长此以往易发生资金被挤占、挪用。

6、以拨代支,财政及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未履行到位。财政及主管部门按照专项资金的预算指标,下拨给下属单位,下级单位用于弥补正常工作经费或用于其他时有发生。

对以上问题,提出加强监管的审计建议:

1、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按照财力情况,科学、合理安排公用支出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使部门预算更加科学化、人性化。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应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强化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意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同时合理安排支出,严控三公经费,使专项经费发挥其应有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加大专项资金跟踪监管力度,按照项目批到哪里,责任就跟到哪里以及资金流到哪里,监管就跟到哪里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按规定和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应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与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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