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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方式 主动作为 开启专项巡查新篇章

 徐徐读书 2015-06-17
转变方式 主动作为 开启专项巡查新篇章
 
来源:安远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6-12 10:53:26
转变方式  主动作为  开启专项巡查新篇章
----安远县开展专项巡查工作的实践探索和启示
 
    在县级层面探索开展对所辖乡镇、县直单位、县属企业的专项巡查工作,是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查工作的延伸,既填补了上级巡视工作所涉及不到的盲点,又能够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坐等举报上门为主动下去查找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使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促进构建风清气正的县域政治生态。为此,2015年4月起,安远县在市纪委的指导下,派出3个专项巡查组,分别对3个乡镇、3个县直单位开展了为期近2个月的专项巡查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成效,探索积累了一些实践经验。
搭好“前序”架子
    ----领导重视至关重要。我县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门批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统一调度,巡查工作组周密部署,被巡查单位全程配合,做到会议强调、文件布置、个案调度。根据自查自纠及平时工作掌握的情况,确定3个乡镇(孔田镇、新龙乡、塘村乡)、3个县直单位(果业局、工业园管委会、文广局)作为专项巡查对象,派出3个巡查组,每个组负责巡查一个乡镇和一个单位。
    ----方案科学必不可少。为组织实施好专项巡查工作,县委下发了《关于对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自查自纠和专项巡查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方法路径。在实施步骤上,分为自查自纠和专项巡查两个环节,首先要求各乡镇、各单位围绕自身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而后选取部分乡镇和单位进行专项巡查。在巡查内容上,重点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大块9个方面,分别为:民生资金使用管理、农村集体“三资”使用管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柑橘黄龙病防控补偿资金使用管理、乱收费问题、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三公”经费管理使用、遵守廉洁自律、制度建设执行,确保既落实了上级要求,也结合了本县实际。
    ----队伍精干举足轻重。每个专项巡查组由6个人组成,分别由县纪委2名副书记和县审计局局长任组长,并抽调了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委员以及财政、审计、司法等部门的精干力量。在挑选巡查工作人员时,除要求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外,尽量挑选社会关系相对简单的外地干部,各巡查组内再根据组员专业特长进行大致分工,分为谈话组、查账组、接访组等。
唱好“主场”曲子
    ----方法上灵活多样。在巡查方式上,除发布公告、召开动员会、听取汇报等规定动作外,还采取走访调查、查阅账册资料、受理群众举报等更灵活、更能够查找实质性问题的方式方法。巡查前,根据巡查内容到相关部门调取被巡查单位的有关资料、账册,如到县委农工部调取了被巡查乡镇土坯房改造补贴的资料、电子档案,到民政局调取了低保户、五保户等涉及社会救助人员的名册,到县会计核算中心调取了被巡查单位近三年的账本和支付凭证等,以备在巡查过程中进行核查比对。
-    ---操作上把握关键。一是慎选办公地点。为便于受理群众举报,打消群众来访顾虑,巡查办公、接访地点选在离乡政府有一定距离的场所(旅馆、闲置公用场所等);二是畅通联系电话。各组申请了2个移动电话号码,分别由各组组长和联络员携带,并在巡查公告上公布这2个号码,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三是严守纪律制度。巡查期间,实行每日碰头、每周例会制度。巡查工作组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严守工作纪律。四是明确重点热点。主要关注民政优抚补助、公益林补助、粮食直补等民生资金是否存在优亲厚友、骗取补贴、发放不到位等问题,民生工程是否存在虚列项目、重复支出等漏洞,大额资金项目是否招投标、是否存在白条列支等违纪现象,以及是否违规发放计划生育返回款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热点问题。在关注经费支出的同时,也关注不明收入,避免迂回套现。
    ----查处上深挖细找。在巡查过程中,巡查组一般从外围初步核实问题线索,不直接与问题当事人接触,以免打草惊蛇,发现线索马上移送、快查快办;涉及具体业务部门的工作只负责转办、督办,不直接办理。灵活运用“查”、“核”、“访”、“谈”等方式,把隐藏的问题找出来。“查”即是查账、查资料,查阅财务账本、会计凭证,查各项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始资料,从中获取问题线索。    “核”即是核实、核对,从查阅账本中得到的问题线索进一步核实是否帐物相符,是否存在虚列开支套取资金、招待费转移到其他科目列支的问题,核查小工程项目是否存在“一子顶两房”套取资金的问题,核对低保、土坯房改造等民生资金是否发放到位,有无贪污克扣截留等问题。“访”即是接访、下访,除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各项民生救助资金、征地拆迁补偿、涉农收费等,抽取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访问,调查发放是否规范、到位。“谈”即是约谈、提醒,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约谈当事人、分管领导,要求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立即纠正整改。
理好“成果”单子
    ----发现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巡查中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54个,其中,涉及民生资金使用管理问题16个,如村干部弄虚作假,贪污土坯房改造资金,在帮助群众办理土坯房改造补贴收受或索取回扣,以亲属顶名,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土坯房改造补助资金;村干部将村集体耕地的国家粮食直补资金打入自己亲属帐户,贪污粮食直补资金;农村低保确定对象优亲厚友,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没有按要求进行清退。涉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和黄龙病防控补偿资金问题13个,有的乡镇在公益事业建设征地中,未按照省政府规定的每亩27325元的补偿标准补偿被征地户,而以每亩25000元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少补被征地户资金,侵害了被征地户的合法利益。职能部门在黄龙病防控工作中存在补助资金核查、监管不到位,致使个别乡镇多报砍伐黄龙病株数。涉及乱收费问题7个,如有的村干部私自设定标准向土坯房改造户收取照相费、申请表盖章费;有的乡镇向境内企业收取社会事业发展支持费,用于政府支出。涉及干部作风等其他问题18个,如个别乡镇年轻干部嫌群众上门办事时间过早打扰其睡觉,作风懒散;乡镇基层所站存在为群众办理低保、农医保事项时推诿、拖延等不作为的问题;某乡镇森林派出所接到村民杉树被砍报案后,近两个月未予处理;某乡镇所站干部与村干部工作日中午在食堂内饮酒等。
    ----查找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巡查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主要有5种类型:一是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白条列支随意性大。在抽查2014年部分村级财务费用收支情况中发现,白条列支占比高,最高的占比95.8%;存在工程老板以领条形式领取大额工程款的现象。二是乡镇费用转移到村级财务列支。如将乡镇经费以计生工作经费名义从乡镇机关计生账上转入到村级财务账,之后又分别转入乡镇计生组干部个人账户,用于支付计生组工作经费和返还款。三是虚报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干部职工个人福利。如虚列新农村建设征地返回款和计生网络经费支出用于发放干部职工个人福利;基层所站以“民政慰问物资”等名义开具文具发票在镇财务报支,用于发放干部2013年度奖金。四是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或重复列支用于招待费及其他支出。如虚开国税发票重复列支广播电视村村通维护费、虚开汽油发票套取现金用于支付餐费及购买土特产;利用水毁公路修复等小工程项目在乡镇和村财务重复列支,套取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五是制度执行不严格。如有的单位在公车管理上对司机没有作出严格要求,司机驾驶公车出现多次交通违章,造成公务费用的浪费,对司机却没有给予相应的处罚;被巡查乡镇、单位都存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会计核算不及时,现金支付、入账会计原始凭证把关不严等问题。
    ----排查了一批矛盾纠纷问题。通过受理群众反映,在巡查中还发现涉及林地、土地房屋权属纠纷及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如宁定高速建设中被征用林地、果园等村组之间存在土地权属纠纷,多次向镇政府反映至今没解决好,导致土地补偿款至今未拨付;乡村规划缺位,存在占用良田建房、乱建滥搭、生活垃圾和污水未得到有效处理等“脏、乱、差”问题,群众意见大;有的乡镇垃圾填埋场建在村民的饮水源头处,村民多次反映,未得到满意的答复等。
针对巡查组发现的这些问题,已全部梳理汇总上报县委。巡查成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归口管理原则办理,一般性问题,由巡查组向被巡查单位下达巡查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规定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单位收到移交的巡查工作办理事项后,按照规定时限反馈办理结果。巡查工作成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评以及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悟出几点启示
    ----领导重视、建强队伍是前提。开展专项巡查工作,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化,是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要抓手。我县专项巡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得益于市纪委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县委的重视支持。在巡查组人员的配备上,选取了经验丰富、威信高、敢碰硬的正科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相关部门大力配合,派出了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骨干力量参加专项巡查工作,为巡查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人力资源保证。
    ----动真碰硬、形成震慑是关键。虽然专项巡查只发现问题,不直接处理问题,但是如果发现问题不敢直面,特别是对一些普遍性、形成惯性的问题不铁心硬手、动真碰硬,就无法形成有力震慑。所以,对专项巡查揭示出来的问题,不管是个性问题,还是共性问题,有问题就要坚决制止纠正,涉及到谁的责任就要对其进行问责,涉嫌到违纪违法就要严肃查处,绝不能放任不管、不了了之、藏着捂着。持之以恒抓下去,才能维护专项巡查工作的严肃性,才能转变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
    ----排除干扰、健全机制是保障。“熟人社会”是在县一级开展专项巡查工作的最大障碍,突破不了这层障碍,专项巡查就会浮于表面、流于形式。为此,要通过一段时期工作的探索,逐步建立一个专项巡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今后只要循着制度的安排开展每一次的专项巡查工作,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常态化,巩固反腐倡廉成果,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同时,为更好地排除“熟人社会”干扰,县(市)与县(市)之间可探索开展交叉专项巡查工作。(安季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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