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1、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为末1-2位,且量化测评分值为61分(使用附件二A表)或69分(使用附件二B表)以下的; 2、平时考核中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考核分值61分(使用附件二A表)或69分(使用附件二B表)以下次数达50%以上; 3、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4、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30次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公务员基本素质教育培训班(基本称职、不称职人员离岗培训班)或参加公务员培训补考不合格的; 6、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达30%以上,或服务对象评议不满意度在25%以上的; 7、因直接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达1.5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8、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2次以上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9、上班时间经常脱岗、串门、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经查证情况属实的; 10、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违反工作程序,在机关作风建设中被投诉2次以上且情况属实的; 11、平时考核中被组织戒勉谈话2次以上的; 12、当年受行政警告、党内警告处分的; 13、其他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年度考核一般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数达4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数占20%以上的; 2、年度考核量化测评分值在40分(使用附件二A表)或59分(使用附件二B表)以下的; 3、作风散漫、纪律松驰、经常迟到早退或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经组织2次以上正式谈话、批评教育仍不改进的; 4、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教育仍拒绝参加考核的; 5、在公众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外事活动或在业务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荣誉及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7、有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威胁、敲诈行为的,或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的; 8、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9、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本单位的; 10、因主观原因完不成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的; 11、因责任事故造成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损失3万元以上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12、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在3次以上并造成后果的; 13、有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非法买卖黄金、外币等国家公务员明令禁止行为的; 14、当年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错误性质较重的; 15、弄虚作假骗取荣誉,或虚报、谎报成绩欺骗领导、群众,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不良影响的; 16、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的; 17、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18、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19、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或被群众投诉3次以、上且情况属实的; 20、其他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有《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情况之一的,按规定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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