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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德收益问题——狭义相对论经济学探讨

 谢楚军 2015-06-19

现代经济学经济人假定,人都是自利的,或者说人都有最大化自身利益的本能。

那么,现实中很多的利他行为,将怎样解释?

也许有人说,在利他中实现利己,意思就是说虽然某个人作出了利他行为,但实际上对自己也有好处,是在利己的前提下的利他,与经济人自利的假设并不矛盾。严格地说,世界上不存在绝对的利他,利他都是有条件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假如某人主动不要报酬地帮助别人,是希望自己在困难的时候有人来主动帮他,现在的付出是将来的回报。

以上说法我没有能力评价,因为这牵涉到人的本质是利己还是利他的问题,这个问题目前为止我还没有发现严格的科学证明。既然这个问题目前还搞不清楚,就不妨抛弃这个假设前提,在大千世界中形形色色的人的形形色色的行为中去寻找与经济人假定在逻辑上自洽的理论体系。

有条件的利他行为我们见得很多,典型的就是交换,这个很容易理解,就不作探讨。

来看一个极端行为的例子。1912年惨烈的泰坦尼克号海难,那些慷慨赴死的人的行为我想不是有条件的利他能解释的。例如那些富豪们并没有要求用巨额金钱买救生艇的座位,船长也没有利用职权抢先占据救生艇。

所以,我觉得还是如上篇日志所说的,抛弃绝对的收益观,才能对各种行为作出合理解释。我个人认为,道德也是一种重要的收益,姑且将这部分收益叫道德收益,现实中有些人愿意付出一些金钱上的损失乃至付出生命,是因为他需要道德上的享受。

一个人为了达到某个目的究竟是采取道德行为还是非道德行为,似乎与高尚与否没有关系,而是取决于道德收益和成本之间的权衡取舍。典型的就是考试作弊问题,营销欺骗问题。

博弈论有一个研究结果,说一个人的好坏并不是由这个人的本质决定的,而是由周围人的评价决定的。这个研究结果我觉得同时也证实了道德确实是有收益的,因为周围人的评价改变了一个人的道德边际收益,使得这个人在行动前评估究竟是采取道德行为还是非道德行为。

总之,道德收益问题就像上篇日志的愿赌服输问题一样,是狭义相对论经济学的一个例证。也说明,狭义相对论引入经济学,将会使经济学理论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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