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面对大数据,我们能做什么| iCourt

 lgzlawyer 2015-06-19

面对大数据,我们能做什么

作者:胡雪梅

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目前这个阶段,能够运用大数据提供法律服务的,还属于律师的增值服务;但我相信,很快它就会成为法律服务的标配。

2015年6月7日,为期两天的iCourt大数据集训营课程结束了,我回到珠海。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上一次失眠是什么时候,我已经不太记得了。用妈妈的话说,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不管在生活中遭遇了怎样的不开心,或者工作中受到了何种程度的挫折,都无法影响我在头沾枕头的几分钟内进入梦乡。


开课之前,我还在怀疑,自己的几千块钱会不会变成打水漂。iCourt的课,虽然久闻大名,但是究竟质量如何,还有待亲身体验。另外,作为一名大学法学教师,去参加这个备受律师们追捧的课,是不是有点不务正业的感觉?带着疑惑和些许的不安,走进了iCourt的课堂。两天之后,我终于可以肯定地告诉自己:来对了,这种不务正业是必要的!


这个结论的得出,当然首先得归功于大数据集训营本身。


两天的课程,从大数据思维、大数据方法再到大数据的应用,无不体现着科技和法律的完美结合。上课时,面对老师提出的一些问题,任凭自己怎样脑洞大开,都没办法想到答案。原因就在于自己从来没有过这个意识,更别提这种思维方式了。


至于技术,因为我是个文科生,二十几年前就已经跟数学说bye bye了……唯一可以让自己觉得稍微有点信心的,就是提炼裁判要旨时,凭借自己多年关注案例教学、关注法院文书以及批改学生作业所养成的“火眼金睛”,还是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找到判决书的核心内容。可是,当老师最后给出参考要旨时,我挫败地发现:自己距离法律实务的距离不是一点点啊!


在紧张的上课之余,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信息社会,科技已经在倒逼法律职业;律师们在面对这一挑战时,已经意识到必须主动应战,改变传统的服务思维和服务方式,大数据报告就是这种主动求变的集中体现。那么,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作为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能够做什么?


长久以来,法学教育已经变成了众矢之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地对法学专业亮出红牌,因为法学专业的就业率始终处于垫底的水平;法律实务界对法学教育毫不客气,指责法学院培养出来的学生缺乏必要的职业素质与技能,完全不能用;法学院的学生在毕业后更是需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相当痛苦的蜕变期:学校里学的东西几乎用不上,职业需要的东西学校里几乎没教过。核心问题是什么?就是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脱节。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很多,有体制的原因,比如我们的法学教育并非如美国那样由行业协会去评估,从而导致大学法学院缺乏对法律职业需求进行回应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法律传统的原因,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传统以及学者在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深刻影响了大学法学院教授们对法学人才培养定位、法学教育内容以及教学方式的理解;人的惰性使然,法学院传统课堂中的讲授式、填鸭式教学模式,养懒的不仅是学生,还有授课教师……在所有的因素中,我认为有一个可以改变并且应该改变的因素:教师的因素。


教师是教学的主导者,在很大程度上,教师如何设计一门课程,选择什么样的材料作为教学内容,选择什么样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去上一门课程,基本上属于教学自由范畴内。


要想解决法学教育理论脱离实践的问题,首先要从教师入手。面对信息化时代,如果教师依然固守传统思维和僵化的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把自己定位为“传道授业解惑”的唯一途径,将自己视为知识的唯一来源,不仅是幼稚的,更是危险的:学生完全可以通过网络获得比教师更加完整和新鲜的资讯。


近年来,很多法学院已经开始尝试在法学理论与实践之间架起桥梁,在课程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实施诊所教育,在法学课程体系中引入法律文书等实务类课程,试图使学生能够在校门内即培养和训练一定的法律职业素养和执业技能。


但是,对于法学专业学生格外重要的法律检索和法律研究能力,却始终在法学院的教学体系中处于几乎空白的状态,更逞论在法律大数据背景下所进行的法律检索和法律研究。


在我看来,法律大数据的课程目标在于使律师养成大数据的思维,训练律师如何充分运用法律专业数据库进行数据检索,有目的、有方向地进行数据抓取,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梳理,最后形成大数据报告。这种能力是未来任何一个初入法律职业的法科毕业生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作为法学院,理应对此做出回应。无视这种趋势、无视法律服务市场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规格,是一种傲慢。


而要想跟上趋势、回应市场对人才的需求,首先需要法学专业教师自身具备这种意识和能力。这也是我进入iCourt课堂学习的动因之所在。客观说,两天的课还不足以给我的教学带来根本性改变,能在多大程度上从课程中受益,还要取决于课后的功夫。我期望自己能够将大数据集训营带给我的视野、思维和方法,融入到我的教学中,给我的学生带来不一样的法律课程。


昨天,一个已经毕业正在从事律师工作的学生打电话来,问我iCourt的课程性价比如何。我说:“这个问题见仁见智吧。不过,目前这个阶段,能够运用大数据提供法律服务的,还属于律师的增值服务;但我相信,很快它就会成为法律服务的标配。”学生后来在微信上告诉我,她报了全套的iCourt课程。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