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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伟大诗人,他的散文苦涩中带着甜蜜 | 有读

 真友书屋 201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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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与理智

著=约瑟夫·布罗茨基 译=刘文飞



编辑=楚旂

人首先是一种美学的生物,其次才是伦理的生物,人类是艺术的副产品


—— 约瑟夫·布罗茨基

读布罗茨基的散文,如推开一扇窗子——清风扑面:散文,原来可以这样以独到的、非成语化的诗性语言来写,原来能够这样自由得“形散也可神散”、“卒章无须显志”地写,原来必须这样从个人经验起飞、凌空、运动、抵达广大世界地写。


约瑟夫·布罗茨基
流放诗人


约瑟夫·布罗茨基(Joseph Brodsky,1940~1996)

苏裔美籍诗人


布罗茨基1940年5月24日生于列宁格勒(今圣彼得堡)的一个犹太人家庭,父亲是海军博物馆的摄影师,母亲是一位会计。天性敏感的他由于自己的犹太人身份而主动疏离周围现实,并在八年级时主动退学,从此走向“人间”,做过包括工厂铣工、天平间整容师、澡堂锅炉工、灯塔守护人、地质勘探队员等在内的多种工作。



拉脱维亚里加歌手叶莲娜·芙罗洛娃以布罗茨基的诗歌《Little Sonnet》为文本创作的歌谣《小小十四行》


布罗茨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开始写诗,并大量阅读俄语诗歌,用他自己的话说在两三年内“通读了”俄国大诗人的所有作品,与此同时他自学英语和波兰语,开始翻译外国诗歌。由于在地下文学杂志上发表诗作以及与外国人来往,布罗茨基受到克格勃的监视。一九六四年,布罗茨基因“不劳而获罪”被起诉,判处五年刑期,被流放至苏联北疆的诺连斯卡亚村。后经阿赫马托娃、楚科夫斯基、帕乌斯托夫斯基、萨特等文化名人的斡旋,他在一年半后获释。




1972年,布罗茨基被苏联当局变相驱逐出境,他在维也纳受到奥登等人关照,之后移居美国,先后在美国多所大学执教,并于一九七七年加入美国国籍。1987年,约瑟夫·布罗茨基的作品凭借其“超越时空限制,无论在文学上及敏感问题方面,都充分显示出他广阔的思想和浓郁的诗意”而以美国公民身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他在大多数场合仍一直被冠以“俄语诗人”之称谓。他在流亡西方后始终坚持用俄语写诗,并被视为二十世纪后半期最重要的俄语诗人,甚至是“第一俄语诗人”


悲伤与理智
天鹅之歌




《悲伤与理智》

约瑟夫·布罗茨基

[译] 刘文飞

上海译文出版社


布罗茨基虽然是一位伟大的俄语诗人,但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英文散文家。《悲伤与理智》一书是布罗茨基继《小于一》后的另一本重量级英文散文集,共收入散文二十一篇,这些散文大致有这么几种类型:即回忆录和旅行记,演说和讲稿,公开信和悼文等。




《悲伤与理智》中的《一件收藏》(Collector's Item)曾入选“一九九三年全美最佳散文”,《向马可·奥勒留致敬》(Homage to Marcus Aurelius)曾入选“一九九五年全美最佳散文”。在最后的《悼斯蒂芬·斯彭德》一文末尾,布罗茨基标明了该文的完稿时间,即“1995年8月10日”,而后不到半年,布罗茨基也离开了人世,《悲伤与理智》因此也就成了布罗茨基生前出版的最后一部散文集,是布罗茨基散文写作、乃至其整个创作的“天鹅之歌”。


诗歌是我们语言和进化的灯塔

诗歌是语言的最高形式

是我们整个物种的目标



在《悲伤与理智》一书中,布罗茨基对弗罗斯特、哈代和里尔克展开长篇大论,关于这三位诗人某一首诗(弗罗斯特的《家葬》〈Home Burial〉和里尔克的《俄耳甫斯。欧律狄刻。赫尔墨斯》)或某几首诗作(哈代的《黑暗中的画眉》〈The Darking Thrush〉、《两者相会》〈The Convergence of the Twain〉、《你最后一次乘车》〈Your Last Drive〉和《身后》〈Afterwards〉等四首诗)的解读竟然长达数十页,洋洋数万言,这三篇文章加起来便占据了全书三分之一的篇幅。




借助《悲伤与理智》,布罗茨基通过诗性散文的写作,实现了对诗歌和散文这两种文体间的分野甚或对峙的跨越,使得散文成为表达其诗性情感和诗歌美学的主要方式之一。


以诗载文
撷英


悲伤与理智


罗伯特·弗罗斯特

美国诗人,四次普利策奖得主


《悲伤与理智》一文,原题为“On Grief and Reason”,首次发表于《纽约客》1994年9月26日刊上,主要探讨了布罗茨基对弗罗斯特诗歌的看法。


让我们来看一看这首《步入》。


步 入

COME IN


这是一首短音步的短诗。实际上,它是三音步和双音步、抑抑扬格与抑扬格的混成体。一般而言,谣曲的主题多半是流血和复仇。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的。格律给出许多暗示。现在,让我们逐行看一下这首诗。


我来到树林边缘,

As I came to the edge of the woods,


这一句非常简单,它提供了信息,表明了对象,确定了格律。从表面上看,这一行很单纯,你们怎么看呢?是的,是这样的,除了“树林”二字。“树林”会使人产生怀疑,而这个“边缘”也同样使人疑惑。诗歌就像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夫人,其中的每个字眼实际上都带着诸多典故和联想。自十四世纪以来,树林就一直散发着浓重的“幽暗森林”的味道,你们一定记得,这片“森林”曾把《神曲》的作者引向何方。无论如何,当一名二十世纪诗人以发现自己站在树林边作为一首诗的开头,这里面就有一定的危险成分,或至少有一种危险的暗示。“边缘”就其本身的含义而言,是相当锋利的。


画眉的音乐——听!

Thrush music — hark!


还有什么能比这个过时的、维多利亚式的、仙女神话般的“hark”更平淡无味的吗?“听”字确实应当属于哈代的某首诗,或是一首谣曲中;或是出现在一首叠韵诗中,那就更妙了。这个词暗示了一种不会表达任何不幸的遣词造句水准。这首诗将以一种舒服的、悦耳的方式继续下去。但这只是个圈套,就像以下两行所表明的那样。这只是弗罗斯特硬塞进两行诗中的一个阐释。突然,诗锋一转,词汇和音区以一种不适当的、平淡无味的、不悦耳的、非维多利亚式的风格发生了变化:


此刻林外若是黄昏,

林中就是暗影。

Now if it was dusk outside,

Inside it was dark.


“此刻”一词为想象留下的空间很小。此外,你们会发现,“听”(hark)和“暗影”(dark)是押韵的。“暗影”就是“林中”的状态,它并不仅仅暗指树林,因为逗号使“林中”与第三行的“林外”构成了尖锐的对峙,而且这一对峙是在第四行中出现的,这就使得语气更为强烈了。更不用说,这一对峙仅仅表现为两个字母的替换,即在d和k之间用ar替换了us。元音实际上还是同一个。


第四行隐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这与重音的分布有关——它与前两行的重音分布有所不同。本诗节在这一行中可以说是突然收尾,“林中”之后的停顿愈发强调了“林中”的孤立。由于拥有大量的单音节词,英语很适宜于这种鹦鹉学舌的工作,音步越短,加在每个字母、每个停顿和每个都好上的压力就越大。


带着对黑暗树林的记忆,让我们进入下一诗节:


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

它灵巧地拍打翅膀,

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

但它这是仍能歌唱。

Too dark in the woods for a bird

By sleight of wing

To better its persh for the night,

Though it still could sing.


虽说实际上,恰恰这一节尤为阴郁。甚至可以说,这首诗写的是一些非常不愉快的事,很有可能就是自杀。或者说,即便不是自杀,那也是死亡。如果不能肯定是死亡,那么至少,这一节中也包含着死后的主题。在“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一行中,死后的灵魂对弗罗斯特来说比对但丁更加黑暗。我要大胆说一句,“它灵巧地拍打翅膀”可能是指临终圣礼。总之这首诗讲的是一个人上了年纪,正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一句这是指他可能会被发配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不仅仅是指地狱,“夜”在这里指的是永恒。鸟儿/诗人唯一能做的展示自我之举,就是它/他“仍能歌唱”。


最后的那一缕阳光

已消失在西方,

但仍驻足再听一曲

在那画眉的胸腔。

The last of the light of the sun

That had died in the west

Still lived for one song more

In a thrush's breast.


在这首诗的第三节,你们可以听到鸟儿在歌唱:你们听见的是歌本身,是最后的歌。这是一个巨大的手势。请看一看,在这里,每一个词是如何是如何延迟紧随其后的另一个词的:


“最后的”——停顿——“那一缕”——停顿——“阳光”——移行,这是一个大的停顿——“已消失”——停顿——“在西方”。


我们的鸟儿/诗人追踪着最后一缕阳光,直至其消失之处。我们在这里得到的是一首表现流连的歌:光的流连,生命的流连。你们几乎可以看见那根手指指向那源头,然后,在最后两行做了一个巨大的圆周运动,返回至讲述者:


“但仍驻足”——停顿——“再听一曲”——移行——”在那画眉的胸腔“。


在”最后的“和”胸腔“之间,我们这位诗人跨越了一个很长的距离。毕竟,他描述的是那缕仍然留在他身上的阳光,而这与树林的黑暗构成了对比。毕竟,胸腔是所有歌儿的源头,在这里,你们与其把这只鸟儿看做一只画眉,还不如把它看做一只知更鸟;无论如何,是一只在日落时分歌唱的鸟:落日在鸟儿胸腔中的流连。


从远处立柱支起的黑暗中

传来画眉的音乐——

几乎是在召唤人们

步入黑暗和悲哀。

Far in the pillared dark

Thrush music went —

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

To the dark and lament.


在第四节的开头几行,鸟儿和诗人分开了。这里的关键词当然就是”立柱支起的“:它代表着教堂的内部,无论如何,也代表教堂。换句话说,我们的画眉鸟飞进树林,你们听见从林中传出它的音乐,”几乎是在召唤人们/步入黑暗和悲哀“。如果你们愿意,可以用”悔悟“替代”悲哀“:其效果实际上一样的。这里描述的是那天晚上我们这位老诗人面前的两种抉择之一,即他没有做出的那一抉择。画眉毕竟选择了”灵巧地拍打翅膀“。它在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它在接受命运,因为悲哀就是接受。


可不是,我是来看星星的:

我并不愿意步入。

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

何况也无人请我。

But no, I was out for stars;

I would not come in.

I meant not even if asked;

And I hadn't been.


"可不是,我是来看星星的"一句,是弗罗斯特常用的一种欺骗技巧,目的是展示他积极的感受力:正是诸如此类的诗句为他赢得了声誉。在这里他也要欺骗自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要安慰他自己。整个这一节都是这样的。我们不要将这一行当做诗人对自己存在于世上的概括论断,以浪漫主义的基调而言,这一行诗写的是他某种形而上的笼统渴望,这种渴望无法被这一个夜晚的短暂痛苦所平息。在最后三行中,调侃意味过于强烈,我们不应仅凭其表意照单全收。这个人正在保护自己免受自身洞察力之伤害,他在语法和音节上都坚决起来,惯用语的语气则弱化了,尤其在第二行上,”我并不愿意步入“,这一句可以简单地写成”我不进入“。”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流露出一种威胁性的果敢,其效果抵得上没有太多修饰的最后一行所表达出的他的不可知论”何况也无人请我。“这的确是个灵巧的手法。



弗罗斯特与肯尼迪


你们或许也可以将这一节和全诗都看成是弗罗斯特对但丁《神曲》的谦逊注脚或附笔,因为《神曲》也是以”星星“结尾的,看成是他在承认自己之于后者或是信仰不足,或是天赋不够。与他的一些杰出的同时代人不同,弗罗斯特从不炫耀他的学问,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学问是流淌在他的血脉中的。所以,”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一句既可看做他的一种拒绝——拒绝对他那沉重的预感小题大做,也可视为他风格选择上的一个证明:他倾向于有意回避主流形式。


当然,你们还完全可以将《步入》当做一首描写自然的诗来读。但是我建议,你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来仔细研读标题。该诗二十行的构成,就是对标题的翻译。我以为,在这样的翻译中,”步入“一词的含义或许就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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