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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弗罗斯特
美国诗人,四次普利策奖得主
《悲伤与理智》一文,原题为“On Grief and Reason”,首次发表于《纽约客》1994年9月26日刊上,主要探讨了布罗茨基对弗罗斯特诗歌的看法。
让我们来看一看这首《步入》。
步 入
COME IN
这是一首短音步的短诗。实际上,它是三音步和双音步、抑抑扬格与抑扬格的混成体。一般而言,谣曲的主题多半是流血和复仇。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的。格律给出许多暗示。现在,让我们逐行看一下这首诗。
我来到树林边缘,
As I came to the edge of the woods,
这一句非常简单,它提供了信息,表明了对象,确定了格律。从表面上看,这一行很单纯,你们怎么看呢?是的,是这样的,除了“树林”二字。“树林”会使人产生怀疑,而这个“边缘”也同样使人疑惑。诗歌就像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夫人,其中的每个字眼实际上都带着诸多典故和联想。自十四世纪以来,树林就一直散发着浓重的“幽暗森林”的味道,你们一定记得,这片“森林”曾把《神曲》的作者引向何方。无论如何,当一名二十世纪诗人以发现自己站在树林边作为一首诗的开头,这里面就有一定的危险成分,或至少有一种危险的暗示。“边缘”就其本身的含义而言,是相当锋利的。
画眉的音乐——听!
Thrush music — hark!
还有什么能比这个过时的、维多利亚式的、仙女神话般的“hark”更平淡无味的吗?“听”字确实应当属于哈代的某首诗,或是一首谣曲中;或是出现在一首叠韵诗中,那就更妙了。这个词暗示了一种不会表达任何不幸的遣词造句水准。这首诗将以一种舒服的、悦耳的方式继续下去。但这只是个圈套,就像以下两行所表明的那样。这只是弗罗斯特硬塞进两行诗中的一个阐释。突然,诗锋一转,词汇和音区以一种不适当的、平淡无味的、不悦耳的、非维多利亚式的风格发生了变化:
此刻林外若是黄昏,
林中就是暗影。
Now if it was dusk outside,
Inside it was dark.
“此刻”一词为想象留下的空间很小。此外,你们会发现,“听”(hark)和“暗影”(dark)是押韵的。“暗影”就是“林中”的状态,它并不仅仅暗指树林,因为逗号使“林中”与第三行的“林外”构成了尖锐的对峙,而且这一对峙是在第四行中出现的,这就使得语气更为强烈了。更不用说,这一对峙仅仅表现为两个字母的替换,即在d和k之间用ar替换了us。元音实际上还是同一个。
第四行隐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这与重音的分布有关——它与前两行的重音分布有所不同。本诗节在这一行中可以说是突然收尾,“林中”之后的停顿愈发强调了“林中”的孤立。由于拥有大量的单音节词,英语很适宜于这种鹦鹉学舌的工作,音步越短,加在每个字母、每个停顿和每个都好上的压力就越大。
带着对黑暗树林的记忆,让我们进入下一诗节:
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
它灵巧地拍打翅膀,
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
但它这是仍能歌唱。
Too dark in the woods for a bird
By sleight of wing
To better its persh for the night,
Though it still could sing.
虽说实际上,恰恰这一节尤为阴郁。甚至可以说,这首诗写的是一些非常不愉快的事,很有可能就是自杀。或者说,即便不是自杀,那也是死亡。如果不能肯定是死亡,那么至少,这一节中也包含着死后的主题。在“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一行中,死后的灵魂对弗罗斯特来说比对但丁更加黑暗。我要大胆说一句,“它灵巧地拍打翅膀”可能是指临终圣礼。总之这首诗讲的是一个人上了年纪,正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一句这是指他可能会被发配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不仅仅是指地狱,“夜”在这里指的是永恒。鸟儿/诗人唯一能做的展示自我之举,就是它/他“仍能歌唱”。
最后的那一缕阳光
已消失在西方,
但仍驻足再听一曲
在那画眉的胸腔。
The last of the light of the sun
That had died in the west
Still lived for one song more
In a thrush's breast.
在这首诗的第三节,你们可以听到鸟儿在歌唱:你们听见的是歌本身,是最后的歌。这是一个巨大的手势。请看一看,在这里,每一个词是如何是如何延迟紧随其后的另一个词的:
“最后的”——停顿——“那一缕”——停顿——“阳光”——移行,这是一个大的停顿——“已消失”——停顿——“在西方”。
我们的鸟儿/诗人追踪着最后一缕阳光,直至其消失之处。我们在这里得到的是一首表现流连的歌:光的流连,生命的流连。你们几乎可以看见那根手指指向那源头,然后,在最后两行做了一个巨大的圆周运动,返回至讲述者:
“但仍驻足”——停顿——“再听一曲”——移行——”在那画眉的胸腔“。
在”最后的“和”胸腔“之间,我们这位诗人跨越了一个很长的距离。毕竟,他描述的是那缕仍然留在他身上的阳光,而这与树林的黑暗构成了对比。毕竟,胸腔是所有歌儿的源头,在这里,你们与其把这只鸟儿看做一只画眉,还不如把它看做一只知更鸟;无论如何,是一只在日落时分歌唱的鸟:落日在鸟儿胸腔中的流连。
从远处立柱支起的黑暗中
传来画眉的音乐——
几乎是在召唤人们
步入黑暗和悲哀。
Far in the pillared dark
Thrush music went —
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
To the dark and lament.
在第四节的开头几行,鸟儿和诗人分开了。这里的关键词当然就是”立柱支起的“:它代表着教堂的内部,无论如何,也代表教堂。换句话说,我们的画眉鸟飞进树林,你们听见从林中传出它的音乐,”几乎是在召唤人们/步入黑暗和悲哀“。如果你们愿意,可以用”悔悟“替代”悲哀“:其效果实际上一样的。这里描述的是那天晚上我们这位老诗人面前的两种抉择之一,即他没有做出的那一抉择。画眉毕竟选择了”灵巧地拍打翅膀“。它在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它在接受命运,因为悲哀就是接受。
可不是,我是来看星星的:
我并不愿意步入。
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
何况也无人请我。
But no, I was out for stars;
I would not come in.
I meant not even if asked;
And I hadn't been.
"可不是,我是来看星星的"一句,是弗罗斯特常用的一种欺骗技巧,目的是展示他积极的感受力:正是诸如此类的诗句为他赢得了声誉。在这里他也要欺骗自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要安慰他自己。整个这一节都是这样的。我们不要将这一行当做诗人对自己存在于世上的概括论断,以浪漫主义的基调而言,这一行诗写的是他某种形而上的笼统渴望,这种渴望无法被这一个夜晚的短暂痛苦所平息。在最后三行中,调侃意味过于强烈,我们不应仅凭其表意照单全收。这个人正在保护自己免受自身洞察力之伤害,他在语法和音节上都坚决起来,惯用语的语气则弱化了,尤其在第二行上,”我并不愿意步入“,这一句可以简单地写成”我不进入“。”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流露出一种威胁性的果敢,其效果抵得上没有太多修饰的最后一行所表达出的他的不可知论”何况也无人请我。“这的确是个灵巧的手法。
▲ 弗罗斯特与肯尼迪
你们或许也可以将这一节和全诗都看成是弗罗斯特对但丁《神曲》的谦逊注脚或附笔,因为《神曲》也是以”星星“结尾的,看成是他在承认自己之于后者或是信仰不足,或是天赋不够。与他的一些杰出的同时代人不同,弗罗斯特从不炫耀他的学问,这主要是因为他的学问是流淌在他的血脉中的。所以,”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一句既可看做他的一种拒绝——拒绝对他那沉重的预感小题大做,也可视为他风格选择上的一个证明:他倾向于有意回避主流形式。
当然,你们还完全可以将《步入》当做一首描写自然的诗来读。但是我建议,你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来仔细研读标题。该诗二十行的构成,就是对标题的翻译。我以为,在这样的翻译中,”步入“一词的含义或许就是”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