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说明 Ⅰ.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二、试题类型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古文断句题、古文翻译题、简答题、论述题、写作题等。选择题分值约为30分。 三、试卷结构 试卷分为阅读题和表达题两部分,阅读题分必考题和选考题。 必考题要求考生全部作答,选考题考生只能从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中选择一类作答。 必考题125分左右,约占全卷总分值的83%;选考题25分左右,约占全卷总分值的17%。 全卷20题左右,结构如下: 第Ⅰ卷 甲 (一)现代文阅读 考一般论述类文章,选取1则阅读材料。3题左右,约10分。 (二)古代诗文阅读 7题左右,约35分。分别为: 1.文言文阅读1则,4题左右; 2.诗歌阅读1则,2题左右; 3.名句名篇默写,1题。 乙 以下两类阅读题,考生只能选答其中一类。 (三)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材料1则。4题左右,约25分。 (四)实用类文本阅读 阅读材料1则。4题左右,约25分。 第Ⅱ卷 (五)语言文字运用 4题左右,约20分。 (六)写作。 1题,60分。 Ⅱ.考试范围 按照高中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课程中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两个目标的“语文1”至“语文5”五个模块,选修课程中诗歌与散文、小说与戏剧、新闻与传记、语言文字应用、文化论著研读五个系列,组成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对必考内容和选考内容均可有难易不同的考查。 必考内容包括现代文阅读、古代诗文阅读、语言文字运用和写作。选考内容包括文学类文本阅读和实用类文本阅读。 考核目标与要求、考试内容和要求以及文言诗文默写篇目(64篇)详见当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的考试大纲及说明。 全国新课标卷与原广东卷语文试卷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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