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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小说】反对“地价平摊”记(二)

 fzchenwl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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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

死马也当活马医,撤回申报计未成


仔细研究鉴证报告的计算过程,发现:地下车库分摊的单方扣除项目金额比其单方售价还要高,是“负增值”。而单方扣除项目金额高的原因是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平均分摊地价和开发成本。这便是症结所在。

公司表示:希望你们能够努力争取合理的分摊方法,帮助企业避免不合理的税收负担。

死马能不能医成活马,首先取决于能不能撤回已经提交的《申报表》。6月19日一早企业财务经理和本所税务师急匆匆赶到主管地税分局,首先自我检讨,承认计算错误,原申报表有误,必需撤回。

分局专管员一听大惊:上半年和税收任务尚未完成,已经将此笔1998万补税列入了6月的税收入库计划了,现在企业要求撤回,“税收任务”即将落空!马上向分局长汇报,三位局长及清算组组长出面听取了情况,表示:“有错误是可以纠正的,如果确应退税也必需退税,不能因为不能完成税收任务而多征税款。”同意重新申报,并透露该局已经对本项目清算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并调取过税务师事务所的工作底稿,认为当前的申报资料合格。只待税务机关通知“审核通过”,然后税务师事务所的报告进行报备,此案即结。【加微信:fdccspx关注更多精彩内容】

怪不得该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没见盖章呢!

“立即到税务事务所要求修改鉴证报告。”马不停蹄赶到税务师事务所——却忘记了向主管地税分局索回企业已经盖章的《申报表》!

到了僧山税务师事务所,说明我方税务师的主张:没有证据证明国土局在出让土地时就不计容积率的地下建筑面积计收了土地出让金,地下车库不应分摊地价。《鉴证报告》应当修正,避免出现“地下车库巨额土地贬值而地上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的不合理假象。

然而僧山事务所负责人以执业风险为由,坚决不同意修正地价分配方法。

让纳税人多缴税款,事务所便没有执业风险了,是吧?!难道税务师事务所比税务局还要严苛,真正的成了“第二税务局”?!

僧山事务所仍然拒绝。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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