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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地税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

 听雨轩108 2015-06-28
 
 

近年来地税局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在市人民检察院的直接指导下,坚持从管理、教育、制度、监督四个方面着手,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一、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

地税局局党组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预防措施,及时对难点、热点问题作出决策;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副组长,人教、监察、征管、办公、计财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地税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预防措施、落实相关责任,加强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局预防工作目标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制度措施完善,权力规范到位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针对执法、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如《效能投诉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首问责任制》等,坚持用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规范执法行为,增强税收的透明度。针对纳税人普遍反应较大的“税收核定”、“欠税管理”等容易滋生职务犯罪的热点问题,实施阳光操作,利用媒体公开公示,从源头上解决税款征收不到位、税负不公平、暗箱操作,防止税务干部利用手中职权谋取私利行为的发生。

三、分权分工合理,防控管理到位

在税收征管模式上,按照“优化纳税服务,夯实基础管理,强化税源监控,严密后续监管”的工作思路,聚焦责任落实,集约管理资源,推动“四个集约化”(纳税服务集约化、风险监控集约化、税务稽查集约化、督察内审集约化)建设,全面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班子成员分工上,实行财务、审计、稽查、审理相分离。坚持做到分管税务稽查的,不同时分管稽查案件审理工作;分管财务工作的,不同时分管审计工作。领导干部的分工,最长5年调整一次。

四、强化两权监督,权力行使到位

坚持狠抓监督管理,使各项规章制度得以执行,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效用,有效预防了因监督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职务犯罪。

强化了税收执法权监督工作力度。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备案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等,加强对执法过程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力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对内实行重大事项的党组会决定制、重大税收案件的集体审理备案制等,对外定期召开政风行风监督员座谈会、设立投诉举报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搞好内部与外部监督的有机结合,全方位提高监督工作的效率。

强化了行政管理权监督力度。近年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由于预防措施得力,地税局经过多年实践摸索出的“联防×联控”、“制度+科技”的风险防控新模式,获得市纪委2011-2012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成果奖,并分别在中直党建网和电视台《风华》作了经验介绍,近几年未发生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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