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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医生被诊断为放射性肿瘤,她为何难享工伤待遇?

 渐近故乡时 2015-07-01


从1959年参加工作至今,放射科医生李桂兰陆续被查出患有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皮肤损伤和放射性肿瘤(肺癌)。最近医生又告知,她的癌细胞已扩散至脊椎,以后走起路来都费劲儿。但是,她却无法申请到工伤待遇,这是为什么?

来源:山东法制报


  “放射性肿瘤,合并骨转移!”


  拿到诊断结果时,李桂兰并没有太惊讶。或许,对这位和 X光打了半辈子交道的老人来说,这种坏消息早听“习惯”了。


  从1959年参加工作至今,放射科医生李桂兰陆续被查出患有慢性放射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皮肤损伤和放射性肿瘤(肺癌)。最近医生又告知,她的癌细胞已扩散至脊椎,以后走起路来都费劲儿。


  过去的三年里,李桂兰往返奔波于多个部门,希望全额报销治疗职业病的巨额费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条路竟然如此漫长……


  长期接触 X 光,查出一身职业病


  今年72岁的李桂兰,退休前曾是省千佛山医院放射科主任。


  “刚进医院那会儿,条件艰苦。当时也没有CT、B超,病人检查全靠X光。”李桂兰告诉记者,很多病人拍片时,医生就站在离X 光机不到一米的地方。“碰上腿脚不利索的,我们还得带着机器到病房拍片,没半点防护。”


  长期接触X光,给李桂兰的身体造成不小的创痛。在1990年的一次查体中,她与两位同事被确诊为慢性放射病。按规定,她应该被调离岗位、换个环境。但因为医院缺人手,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李桂兰又回到了放射科。


  2001年,在X光机旁工作了42年的李桂兰正式退休。本想过几天清闲日子的她怎么也没料到,厄运才刚开始。


  2006年,李桂兰被诊断出放射性皮肤损伤和放射性白内障。“当时视力下降很快,一本书摊在面前,黑乎乎一片啥也看不清。”李桂兰回忆道,“皮肤也容易皴裂,指甲老往皮肉里凹。”


  更大的打击还在后头。2010年3月,感觉肺部不适的李桂兰到千佛山医院就诊,被查出患“左肺癌”。9月,经山东省职业病医院鉴定,确诊为放射性肿瘤(肺癌)。仅仅两个月后,李桂兰的小儿子申铭也被查出患基因变异性肾癌,不得不摘除左肾。


  作为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李桂兰有公费医疗,能报销 90% 的诊疗费,但余下的10% 从哪出,着实愁坏了她。“我跟老伴的退休金不高,还要照顾孩子。查出癌症后,每天光吃一片治肺癌的易瑞沙就要500元,只能跟亲友借钱。”事实上,李桂兰的大儿子申纲因发育畸形导致低能、右眼失明,家里的经济状况很一般。


  一次偶然的机会,李桂兰经人提醒得知,像她这种情况可以申报工伤。职业病一经认定为工伤,并确定伤残等级,就能全额报销诊疗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让李桂兰燃起了希望。


  医院:只能给予工伤医疗待遇


  几经周折,2011年9月,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李桂兰的工伤予以认定,为二级伤残。同年,千佛山医院院委会讨论决定:对李桂兰所患的放射性肿瘤(肺癌)给予工伤医疗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两字之差,含义却大不相同。


  根据2011年初实施的《 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包括工伤医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使用辅助器具的费用、按月支付的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工伤死亡后的抚恤金等。显然,与后者相比,工伤保险待遇更全面。双方的分歧由此产生。


  多次协商无果后,2012年7月18日,李桂兰向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提请仲裁,仲裁委以李桂兰的仲裁请求不属于人事争议受案范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李桂兰随即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院方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50万元,并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同年 11月15日,历下区法院作出裁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人事争议,双方关于工伤待遇的纠纷显然不属于法院受理人事争议案件的范围,裁定驳回起诉。


  人社部门:目前只受理人事争议,工伤纠纷不在受案范围


  “按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发生的工伤待遇争议,应先仲裁后诉讼。现在的问题是,省级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只受理人事争议,工伤待遇纠纷又明显不属人事争议。所以,仲裁委只能不予受理,法院也只得驳回起诉。”李桂兰的委托代理人杨海涛律师无奈地说。


  这一说法得到了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的证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发生的非人事争议,现在确实无法受理。“所谓人事争议仅指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间因辞职、辞退及履行聘任、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工伤待遇纠纷显然不属于此。”


  “其实不光是省仲裁委无法受理,即使在市级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同样只受理人事争议。”人社系统的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法律规定劳动纠纷需先仲裁后诉讼,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劳动纠纷只能向人事劳动争议仲裁委提请仲裁。“但目前我们只受理人事争议,劳动争议不予受理,这算一个盲区。”


  这意味着,经由司法途径解决这场纠纷,似乎已不可能。


  和解陷入僵局,医院也很无奈


  “因为没有仲裁委、 法院的判定,医院也很无奈。只能本着人道主义的考虑,希望与李桂兰和解。”千佛山医院人事部的陈部长告诉记者,按我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职工退休前确诊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我们也是照章办事。和解协议中,院方愿意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万余元,并按月发放生活护理费1000余元。李桂兰享受治疗放射性肿瘤(肺癌)的工伤医疗待遇。”


  但这些与李桂兰的诉求差太多,更让她放心不下的是,院方许诺的工伤医疗待遇只针对放射性肿瘤(肺癌)。“现在癌细胞已经转移至脊椎,再有其它毛病咋办?”和解至此陷入了僵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因特定的历史原因,很多放射科医生在退休前经受大量辐射,待退休后职业病发作,却难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碍于“事业单位”身份的缘故,不少争议至今仍难以通过司法途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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