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斋随笔 卷十五 【译文】 社会上流传孔毅甫《野史》一卷,共记录了四十件事,我从清江县的刘靖之那儿得到了这部书。其中记载赵清献任青城县令的时候,曾带一名民间的乐伎回家,被县尉追上,夺还给人家,因而大哭大闹,又因迁怒和妻子闹矛盾,由此失掉了自己志向抱负。文潞公做太原太守时,曾任用司马温公为通判,文彦博的夫人生日时,温公曾进献小词祝寿,受到都漕唐子方的严厉斥责。欧阳永叔、谢希深、田元均、尹师鲁这些人在河南府治所洛阳时,曾经携同官妓游览龙门,半个月还不回来,河南留守官员钱思公写信请他们回来,也毫不加理睬。范仲淹和京东人石曼卿、刘潜之流互相结交以博取浮名。服丧期间上万言书,与服丧期间上书出言不要文采的规矩极为不符。苏轼受命创作《储祥宫记》,大太监陈衍管理宫廷事务,得到皇上的旨意设酒席同苏子瞻畅饮,苏暗地叫人告发此事,认为不符合礼制,于是御史董敦逸就上了弹劾的奏章,刚好落入陈衍设计好的圈套。还说苏辙用四六文写的表章不成体统。别的如潞公、范忠宣、吕汲公、吴冲卿、傅献简等诸人,也都不免受其连累。我认为这绝非孔毅甫所写的,大抵属于魏泰的《碧云暇》之类的东西。温公自己因为庞颍的举荐而被征辟入朝,跟文潞公、唐子方并不是同时的,其荒谬就不言自明了。刘靖之作为刘原甫的曾孙,是品学兼优的读书人,可是为这部书所写的跋语却说:“孔氏兄弟和我的曾祖父同辈,怀念他们的为人就想听到言论,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所以把它抄录下来加以保存。”汪圣锡也在书的后面写了跋语,只是记录了上官彦衡的一件事,难道他们没有仔细看过这本书的内容吗? 张子韶祭文 【原文】 先公自岭外徙宜春,没于保昌,道出南安,时犹未闻桧相之死。张子韶先生来致祭,其文但云:“维某年月日具官某,谨以清酌之奠昭告于某官之灵,呜呼哀哉,伏惟尚飨①!”其情旨哀怆乃过于词,前人未有此格也。 【注释】 ①伏惟尚飨:悼词常用语。 【译文】 先父在从岭南调动到宜春去的时候,逝世于保昌,家人扶枢途经南安,当时还没听说奸相秦桧已死的消息。张子韶先生来吊祭,他的祭文只是说:“某年某月某日具位之官某某,恭谨地在此地以清酒作为祭奠,告慰某官在天之灵,呜呼哀哉,伏惟尚飨!”他的情意极为哀痛,以至超过了文词的表达。从前的祭文还没有见到过这种格式。 云中守魏尚 【原文】 《史记》、《汉书》所记冯唐救魏尚事,其始云:“魏尚为云中守,与匈奴战,上功幕府,一言不相应,文吏以法绳①之,其赏不行。臣以为陛下赏太轻、罚太重。”而又申言之云:“且云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罚作之。”重言云中守及姓名,而文势益道健有力,今人无此笔也。 【注释】 ①绳:逮捕。 【译文】 《史记》和《汉书》所记载的冯唐救魏尚的事,冯唐在开始说:“魏尚做云中郡郡守,和匈奴打仗,向幕府报告战功,有一句话说错了,执政官吏便根据法律条文处分他,对他的奖赏也未得以施行。臣认为陛下奖赏太轻、处罚太重。”并且又重新申述这件事,说:“云中郡守魏尚,犯了呈报战功时斩首俘虏的人数中差六个人的首级的罪过,陛下就把他交由法吏审理,取消了他的官爵,罚他去做苦工。”这里有两次说到云中郡守及其姓名,文章气势便显得更加遒劲有力,现代的人是没有这样的笔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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