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伍诚笑,劳动法培训师 按语:马克思有句名名言,资本家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会铤而走险;有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了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就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利益面前,人性最难考验。伍老师通过一系列的故事,来讲劳动争议中的极端故事,也无非是将劳动法的倾斜保护背后的利益赤裸裸展现给大家,讲诉讼中的攻防技巧告诉大家。本故事纯属虚构,切勿模仿。为什么说不要模仿,这一系列的过程需要人来做,谁知此人是不是司马懿?另外,操作不当,有可能是倒打一耙,还要承担伪证责任。 此三计为孙子兵法败战计篇所载计谋,处于败军态势之计谋,潜龙勿用。 苦肉计:故意损伤身体以骗取对方信任,从而进行反间的计谋。 连环计:面对强势之敌以一计累敌,一计攻敌,两计扣用,以催强势也。 暗度陈仓:是指正面迷惑敌人,而从侧翼进行突然袭击。利用敌人被我“示之以动”的迷惑手段所蒙蔽,而我即趁虚而入,出奇制胜。 书接前文,上回书说到。员工的无中生有之计,在张三封的献计献策下,张三封联合法律顾问鬼老梁用将计就计之法,虽未全胜,但是面对没签合同双倍工资及因为单位拖欠工资离职的经济补偿金都未支持员工的结果,老板也很满意。因此张三封的地位更加巩固。他也顺利安插了他的铁杆干将张呼呼入职做新任人事经理,而这时单位财务总监老刘忙,感觉长此下去也会影响自己地位,但是表面上不好说啥,于是暗中挑拨离间,一边采取远攻近交之策,站在张三封一边,配合张三封消灭伍医生等眼中钉,一边暗中给伍医生,保全律通风报信,让他们怂恿员工维权,自己则隔岸观火。 话说有一天下午,玫瑰是公司所开酒店的客房服务员,,玫瑰去酒店办公室办事,不慎摔倒,公司人事经理张呼呼,看到玫瑰摔倒起不来,赶紧开车送玫瑰去附近医院救治。附近医院告知说是骨折得转院,又转院至空军总医院,途中张呼呼一直联系玫瑰家人,后玫瑰老公和朋友小李赶到医院后,张呼呼又跑前跑后帮忙办理住院手续,因为是张呼呼帮办理住院手续,当时医生问,张呼呼你叫什么啊,张呼呼说叫张呼呼,问和患者什么关系啊。张呼呼说是同事。于是这个询问的话就记录在医院的病历上。后玫瑰认为其是在工作期间受伤应是工伤,因此申请仲裁先确认劳动关系。但申请仲裁时玫瑰才发现她没有任何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因为刚入职3个月,所以工资发的现金,社保没上,合同没签。这可愁坏了玫瑰,这时路见不平的古大侠路过,看到玫瑰,笑眯眯的问:女施主,你怎么了?玫瑰如此这般,这般如此,将事情说了一遍,于是古大侠,决定来个欲擒故纵,帮玫瑰一把。 古大侠分析,本案要想取胜在于要证明玫瑰和酒店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在劳动纠纷领域,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是在员工。(这里捎带说下其他两个举证责任在员工的分别是加班和奖金提成。)现在玫瑰的证据有1、张呼呼送的玫瑰去医院,这个有用。2、病案上写着张呼呼是玫瑰的同事。病历上写的,张呼呼,工作单位 某酒店 和患者关系 同事的字眼。那么这个属于非常有用。于是根据梳理的证据古大侠准备了2个证据和一个小技巧。 第二步:举证及打法准备 1、病案 用来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胸牌 伪造的用来辅助制造证据链。小技巧:欲擒故纵,古大侠给玫瑰的仲裁请求并不是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因为如果确认劳动关系,遇到稍微明白点的单位就知道肯定下一步是工伤,因此为了迷惑单位给玫瑰的仲裁请求是要求支付医药费300元。只有这一个诉求。而这个诉求如果用人单位觉得300元而已,我单位请个律师还得上千元呢,算了给了就是了。但是如果真不明不白就给了就上当了。因为这样在加上之前的两个证据,那么证据链形成,虽然这个案子300元,但一旦确认劳动关系后。后面的工伤赔偿,全部单位承担。后面的赔偿才是巨大的。 第三步: 猜证据及对方打法 古大侠虽然准备了一招投石问路,但是万一鱼不上钩。怎么办,于是他猜单位肯定会否认劳动关系。不会提交任何证据。当然单位也有可能让张呼呼出庭作证。来说明当时的情况,但是张呼呼只是个孤证,且张呼呼还是单位的员工有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因此证人效力低微。所以不足为虑。而反观玫瑰,虽然玫瑰证据比较薄弱,但是,毕竟医院的病案上有张呼呼的名字及酒店名称,而因为玫瑰在单位工作了3个月,对单位内部环境及各个职位还是比较清楚的。如果单位否认劳动关系。那么玫瑰如此清楚单位的每个人的名字职位,单位并不好解释,加上确实受伤,胜算还是有的。 玫瑰的仲裁申请书这么写的:当天是周六下午,单位2层举办婚宴,有员工吵架,人事部让他去核实情况,结果摔伤了,人事经理张呼呼,送他去了医院,看病花了300元。但单位没上保险,所以找单位要钱。 单位接到这个案子时,依然派出鬼老梁出马,首先这种欲擒故纵的小技巧。一眼看破。然后在仔细询问过张呼呼后,调取了医院病案,看到了当时病案后,鬼老梁建议不要否认劳动关系,认为属于工伤,没必要难为劳动者。但是张三封却不同意,认为员工现在没上工伤保险,一旦认定工伤并且评定伤残,单位会很麻烦,而且单位这个时候讲仁义,那么当初就应该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何况目前形势一片大好,直接否认劳动关系岂不是更好。鬼老梁就给张三封分析现在劳动者确实受伤,单位所在地的法院又是非常倾斜保护的,很有可能为了核实问题,去医院核实,到时一旦核实单位满盘皆输,于是张三封考虑目前有三种打法: 1、否认呼呼是我公司员工,但是走不通,因为呼呼在单位上社保,如果一旦法院查实必输。 2、否认呼呼去过医院。因为病案上的字都不是签字只是打字上去的,可以说那天呼呼其实一直在单位办公,不知道为什么对方会写呼呼的名字,可能来过面试,所以记得吧。那么对方肯定说那么难道我面试一次,就能记清你人事经理的名字?当然我可以说可能人事经理留了张名片或者告诉你电话姓名方便你面试因此你才冒用呼呼的名字。也合情合理。但是,如果法院依职权去医院调查,同时劳动法领域又有倾斜保护。那么结果是什么还很难说。毕竟对方有伤在身是真的。 3、说呼呼离职了?那么单位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而让呼呼出庭作证?这时要考虑到了呼呼在职的身份的问题。于是决定来个釜底抽薪。来个苦肉计假辞退呼呼。因为呼呼是张三封自己人,有多年碰瓷经验,心理素质过硬, 呼呼在被单位解除后,申请仲裁告单位,仲裁申请书这么写的:称某个周六下午,因为单位后厨装修停业改造,临时需要购买某项东西。离开酒店在酒店大门外,发现有一群人围着一个倒在地上的女人。好像那个倒在地上的女人受伤了。因为考虑到毕竟在酒店门外不远,一是妨碍进出,二是影响不好,于是上前询问,询问得知此人在酒店门外不慎摔倒。好像骨折,现在起不来了。出于好心赶紧扶上了车送到医院。并一直帮她联系其家人,待其老公和朋友赶到医院后,跑前跑后帮忙办理住院手续后离去。出门一看表已经晚上了。后来和谁也没说这事。因为觉得好人好事吗,所以就跟谁也没说,但也因此单位的事情没去办,单位就觉得我欺诈公司,把我辞退了。我认为单位是违法解除,要求单位恢复劳动关系,并赔偿因违法辞退造成的工资收入损失。 这里说说为什么假辞退,一般来说在职的劳动者的证人证言均不会认可,刚才已经讲过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所以一般不会采信,那么如果想让效力高怎么办呢,那么只有不在职,并且还和单位有劳动纠纷的劳动者的证言,那么效力最高。因为一个被辞退的和单位有劳动纠纷的员工都可以为单位作证,那么还有什么可假的呢。于是张三封就开始培训这个证人,首先对方打的是悲情牌,在庭审中对方拄着拐杖,多次痛哭,而古大侠也是经验丰富的律师。熟悉法官的审判理念和判案习惯。于是张三封教导证人主打诚恳牌,不要太高调,低调,显示是个老实人最好。然后在庭审上这么说的,张呼呼进到法庭,先问法官,法官我想问下是您让我来的还是单位让我来的。因为我没接到法院传票。单位说法官您让我来。我才来,我现在被单位辞退了,所以我不想给单位作证,如果您让我作证我才可以作证。于是法官说:我让你来的。呼呼又说:那我现在被辞退,我这里有我起诉单位的仲裁申请,我想问会不会对我的仲裁有影响。法官说:不会的。于是呼呼开始讲故事了。就把申请书变成故事讲了一遍,讲故事中眼含热泪。说我一个40岁的男人。孩子都上小学。我以前又是军人。还是党员。看到有人摔倒。我扶起来送到医院有错吗,就被单位辞退,难道这个社会上就不能有好人存在吗?然后呼呼退庭。于是法官冲原告开始咆哮。于是单位胜诉。 那么这么做有风险吗?有,还是那句话,没有稳赢的案子也没有稳输的案子。主要还是看慌撒的圆不圆。这个案子玫瑰输了后,古大侠并未放弃而是坚持打到二审,古大侠主张,呼呼当时送玫瑰去医院时,1,作为单位的人事,他的表述已经可以认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2,在他做表述时,并没有做虚假陈述的道德风险。据此,二审法院认为,依据民事证据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 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最终二审认定玫瑰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而另一边呼呼和单位的劳动纠纷也在进行下去,单位提交了当时单位后厨改造的合同,证明因为后厨改造餐厅停业让呼呼出去买东西,呼呼一直没将物品买回,造成餐厅延迟正常营业一个月。呼呼认可事实,但称和本案无关联性,呼呼找了两个证人,证明当时是他们两个和他一起将酒店大门外附近摔伤的玫瑰送上自己的车送去医院的。单位认可呼呼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最终法院判呼呼胜诉,恢复劳动关系。 邪恶终究没有战胜正义,单位的苦肉计白白浪费,最终还是被认定了劳动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