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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法官需求 提升教育培训实效

 法眼法语 2015-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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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法院密切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法官需求,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模式,提升教育培训实效,努力为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一、注重贴近法官需求,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按照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强化技能的思路,以实践需求为导向,科学制定全省法院系统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针对基层一线法官参加培训机会少、培训时间短等问题,建立了基层法官集中培训工作机制,要求基层一线法官每年定期集中脱产培训,为一线法官提供静心思考、自我调整和更新知识的机会。自今年开始,建立法院领导干部定期轮训机制,每年举办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培训班,切实提升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工作水平。

    二、注重提升培训效果,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和培训需求,设定培训内容,灵活运用以案析理、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讲评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积极拓展培训内容,培训课程设置不限于审判业务,学员可以跨业务领域选学专业课程。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设置法律文化、法官思维以及文学艺术、心理素养等培训课程,提升法官品位、开拓法官视野。

    三、注重创新培训模式,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科学性

    在以往已经开展的视频集中培训、专项培训基础上,新增菜单式自主选学、网络培训、专题研修等培训模式。在培训中强化问题导向,针对特定培训对象、特定培训内容,采取特定方式进行培训。其中,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轮训,着眼于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善于管理的法院领导干部队伍;对中青年业务骨干培训,重点围绕理想信念、法学前沿问题、创新思维等内容进行,注重提升司法能力。去年以来,江苏高院在法官集中脱产培训工作上先行试点,举办两期院机关助理审判员培训班,共培训104名助理审判员,在为期20余天的培训时间里,对所有参训人员停止分案,委托高等院校进行集中培训,由参训学员自主选择确定培训课程,并进行形式多样的实地教学,取得良好效果。扎实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启动法院与高校的人员互派工作,建立法院与法学院校联合培养法律人才机制,促进法院与法学院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截至目前,已完成15名法官与13名高校教师的人员互派工作。

    四、注重优化师资队伍,不断增强教育培训的可持续性

    我们制定出台《江苏法官培训学院专职教师管理规定》、《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建立了一套教育培训师资培养、管理和考评机制,有力保障了教育培训师资队伍素质和水平,鼓励法院领导干部和资深优秀法官走上讲堂,去年以来,江苏高院举办了九期由院、庭长担任主讲人的司法讲堂。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委托最高人民法院或兄弟省份法官学院、高等院校对江苏法院干警进行培训,共享优秀师资,加强交流学习。目前,江苏法院已经完成了新一轮兼职教师选聘工作,共选聘系统内兼职教授41人、系统外兼职教授46人和兼职教师139人,充实了法官培训的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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