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傲慢与偏见》:书名的提示

 Tieyeye 2015-07-12

《傲慢与偏见》(1813)是最受追捧的英国小说之一,问世两百年后仍拥有大批热忱读者,其书名甚至经由翻译进入了相隔万里且迥然相异的汉语语言。这部活泼的喜剧作品讲述了一段在“金钱世界里展开”的浪漫爱情故事①:聪慧而自信的乡绅女儿伊丽莎白·班纳特因为认定对方自私高傲、任意伤害别人,断然回绝了“高富帅”青年达西自以为万无一失的求爱。拒婚的激烈冲突使两人都深受震动。此后他们在一连串偶遇和事变中开启了新的自我认识与相互认识的进程。

小说初稿完成时取名“第一印象”,显然更贴近男女主角的恋爱体验,用语也不涉褒贬。多年后作者奥斯丁在修订文稿时弃用原名,转而从前人作品里采撷了这个现成词组。改名的客观效果颇耐人寻味。首先,“与”字联结的两个词标识的都是缺点②,表明该书旨在深究主人公们的弱点失误及其可能的后果(包括种种麻烦、冲突和变化)。换言之,如此设置题目,使惩罚或改造几乎成为题中之义。其次,两词都指向人际关系,因为不论是“骄傲/傲慢(pride)”③还是“偏见”(prejudice),涉及的都是“我”(主体)在社群生活中对自身和他人的看法、定位和评价。可以说,书名修订如镜头调距,将聚焦点从双人关系(第一印象)推远,拓展开去,为爱情叙事提供了更开阔的社会视野和伦理关怀。

小说把考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骄傲”。



有一种通行看法,认为小说中“傲慢”的代表是达西,而“偏见”则体现于伊丽莎白最初阶段对他的强烈厌恶。不过细细读来,小说所展示的情况却远非这样简单。的确,达西出场不久美里屯镇一带居民便众口一词地发现他“骄矜自大,高高在上,难以接近”,“最不讨人喜欢”(I.3,4)④,并从此记住了“那个骄傲的大高个儿”(III.11)。达西认定乡下没有值得交往的人,所以在小镇舞会上露面时一脸懒洋洋爱搭不理的神色,还漫不经心地针对素昧平生的女孩伊丽莎白甩了句酸言冷语。他的态度既有傲慢,也带偏见。

纵观书中芸芸众生,几乎人人都被某种自傲心态浸染又常常齐声抨击别人的傲慢。达西那些有钱有势、趾高气扬的亲友(比如姨妈凯瑟琳夫人或宾利家的姐妹俩)自不必说。连美里屯众人意见汹汹讨伐达西,也恰恰因为后者毫不掩饰的轻慢态度伤害了大家的自尊心。即使最性格温煦、宽厚待人的宾利等人,从他们对密友和爱人的选择也可看出不低的自我定位。

论说“骄傲”的一个重要的场合是一卷5章里班纳特家和近邻卢卡斯家女眷在舞会后立刻进行的“研讨”。太太小姐围坐一堂,热门话题就是达西的落落寡合与出言不逊。对他持最激烈批评态度的是班太太。她搬出邻里共识说他“傲慢透顶”,还鼓动二女儿伊丽莎白往后不要搭理那家伙。后者虽然一向对老妈并不敬服,此刻却毫不犹豫地承诺“永远不会”同那人跳舞。

班太的表现非常有意思。这位一心盘算嫁女儿的主妇对有望攀亲的富有单身汉崇拜最热烈,期待最殷切,因而也就对达西最感失望。她本色出场,“妙语”连珠,全然不知丢脸为何物,是书中最精彩纷呈的笑柄之一。然而,即使是她,一旦感觉受了欺负或轻视,便会寻机高调发泄不满。她代表了美里屯邻里的某种共同心理底蕴。他们属于本阶级内中下层人家,一方面以己度人、把一份谄上蔑下的身份感投射到他人身上从而预设了高位者的“傲慢”;另一方面又在自以为遭到鄙视时联合众人齐声口诛“傲慢”者,从而维护并润滑生活圈内大家共同的尊严和情谊。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激烈排斥与母亲不无相似之处,不过她有一定的自知之明,能带几分调侃地直言:“若不是他伤了我的傲气,我本可以原谅他的骄矜。”原著特用异体字来表达强调语气——那个姑娘充分意识到自己与达西在财产、性别和社会等级上的“位势差”,故作张扬地把平民女的自尊提升到了与富贵男士分庭抗礼的位置上。不过,点明本人的傲气,便有了自嘲意味,也就给这帮七嘴八舌指责者饱胀的道德优势感稍稍撒了点气。

班太们人多势众给达西“扣帽子”的行为是小说考察“傲慢”母题的重要一笔,展示了其中的“阶层斗争”和社会互动。在基督教文化传统中,“pride”是家喻户晓的“七宗大罪”(Seven Deadly Sins)之一,与教义宣扬的谦卑美德对立;代表人物是最著名的恶魔撒旦。虽然该词在《圣经》中出现时含义不尽相同,但总的来说对于那时的英国人“骄傲”乃是可以信手拈来而又分量很重的贬斥之词。所以当达西犯了众怒,就立刻招来这样一顶现成的帽子。这并不代表小说立意去除“基督徒所厌恨的骄傲之罪”⑤,相反,班太之流对傲慢的批评与宗教生活和神人关系基本无关,甚至并不十分介意明辨对象真面目,更多出于自我感受和群体生活的需要。

“座谈”中提出不同看法的有两家长女。她们试图澄清某些事实真相或是提醒大家注意存在其他的可能性。不过她们的声音立刻被淹没了。最后,班家三小姐玛丽抢得了总结发言机会,咬文嚼字地说,骄傲是“屡见不鲜的通病”,据她研读所得,“虚荣和骄傲两者并不一样……骄傲多半涉及我们对自己的看法,而虚荣关系到我们希望他人怎样看我们”。她的话和众人议论从腔调到关注都很脱节,显得滑稽而唐突。令人赞叹的是,作者不加一句赘语或酷评,便活脱写出了玛丽对事态缺乏真实感受却急于掉书袋的虚荣与自负,甚至点染出此般炫技心态的可怜与无奈。与此同时,叙述却又借这番并不得体的话把对“骄傲”母题的关注拔出了当下的语境,使读者意识到其他层次思考的存在。

如果说班太及其邻居的反傲慢话语围攻体现了闭塞小镇容易变脸的集体自尊心,张口闭口“卑微”的柯林斯牧师却是在津津乐道地夸耀自己有房、有(马)车、有贵人庇护的优越处境。对他的描摹直接将与骄傲对立的谦卑美德漫画成滑稽鬼脸——难怪班老先生觉得他“既奴颜婢膝又妄自尊大”(I.13)的品格太可玩赏了。伊丽莎白后来与达西谈论世人的弱点和蠢行,故意把话题引到“虚荣和傲慢”上。达西一本正经地回应说,“虚荣固然是缺点”,但是“只要当真明智过人,骄傲便会一直得到很好的节制”(I.11)。女孩忍不住调脸窃笑。

不久后伊丽莎白结识了新到本地的下层民团军官魏肯。两人一见相惜,很快找到共同语言。魏肯听出当地人对达西没有好感,立刻加码地贬他“居高临下咄咄逼人的架势”,还披露说自己是达家老管事之子,当年老东家十分宠他并安排他日后出任牧师,孰料竟因达西偏狭嫉恨化为泡影。此等弄权欺人的恶行令伊丽莎白义愤填膺:“真是骇人听闻!应该让他当众出丑!”(I.16

在两人步步深入的谈话中,“傲慢”话题再次成为相对弱势者的社交粘合剂。伊丽莎白一边盘诘旧事,一边问:达西既然“那样高傲,怎么就没能让他对你公正相待呢”?就此,魏肯展开了对骄傲的补充论证,说达西的各种表现都可归之于骄傲,“骄傲是他最好的朋友……使他没有悖离道德”,还使他“慷慨大方,仗义疏财,善待客人,帮助佃户,赈济穷人”(I.16),并尽心监护妹妹,等等。

乍听魏肯这样说话,令人感到意外。再一想便悟出那位年轻投机客捞世界时的精明和周到:他既想大力营造厌恶达西的氛围,也要顾及自圆其说;既需为日后有可能传来的新信息略留余地,也要给达西的正面表现预先涂上“骄傲”色彩。不过,他和伊丽莎白都未必自觉到的是,他们的对话有个共同前提,那就是认为骄傲有可能驱使人去行大家眼里的光彩之举,从而无意间与达西局部肯定“骄傲”的论调形成某种呼应。

由书名的提示,我们发现故事的展开在某个意义上构成了“骄傲母题面面观”,绝不仅只关注男女主人公的误解恩怨与情愫暗生,而是在切入更广泛社会关系的过程中进行思想发酵。小说中每个人都心存“骄傲”。不少人认为“自尊”或某种程度的“骄傲”是难免甚至有益的。或许,“骄傲”本质上是人对自身在群体中相对位置的肯定性判断,是世世代代群体生活在个人心理中刻下的痕迹——因为得到群体和他人的接纳、认可乃至某种尊重是人类个体生存的必须?与此同时,读者也见证了在等级差别显豁、“现金交易”全面主宰生活的世道里“自尊”的种种扭曲与蜕变,包括位高者的颐指气使、目中无人;也包括相对位卑者又自傲又自卑的多变脸孔。经由小说多角度审视,我们透视了老生常谈的贬义词“傲慢”背后运转着的形形色色深层动机,包括骄傲者和斥骂“骄傲”者的多色调的个人心理和群体行为。



攻讦他人“骄傲”的言论在书中被怀疑地审视,然而人物对自身的反省却得到叙述的支持和认可。男女主人公冰释前嫌的转变很大程度上就是认识并修正一己骄傲心理的自我改造历程。对于伊丽莎白来说,转折点是阅读达西辩白解释、披露魏肯过往行为的长信带来的惊愕。心情几经反复,最后她不得不承认“事情可以换个角度来看”,并开始感到“羞愧”:

我还一向骄傲,自认为能明辨是非善恶呢!——我还一向自视甚高,自认为本领高强呢……我犯傻不是因为堕入情网,而是蠢在虚荣。相识之初,某人对我表示欣赏,我就高兴,另一个人不搭理我,我就气恼……我追随成见和无知,却驱逐了理智。到此刻为止,我竟毫无自知之明。(II.13

姑娘如此检讨自己心中那份与虚荣和偏见纠结在一起的骄傲,可谓触及灵魂——此刻她不仅放弃了笑看他人的居高临下立场,而且尝试用别人的眼光打量自己,意识到自己如何被受伤的自尊心遮蔽了判断力。随后,她更加羞惭地看出自己曾是魏肯“无聊卖弄随意献殷勤的对象”(II.18),意识到他如何轻易地操弄了自己的虚荣心。

无独有偶,达西的二次求婚也表现为深度自我批评:

我虽然不赞成自私,实际上却一直是个自私的人。小时候家里教导我什么是对的,却没教我改掉坏脾气。他们教我正确的准则,却任由我高傲自大地去实行那些准则。我不幸是唯一的儿子……父母把我惯坏了……容许、鼓励甚至教唆我自私自利,专横傲慢,只关心自家人,其他人概不放在心上,看不起世人,至少是想把他们的见识和价值看得低我一等。(III.16

达西从伊丽莎白当初针对自己的激愤抨击起步,甚至“追查”到他的家庭、阶层乃至性别的教育方式和思想境界。他诚恳表示是对方给他“上了一课”,使他“被挫去傲气”。值得指出,在柯牧师那里沦为虚伪口头禅的“谦卑(humble)”一词(或同词根的动词、分词和名词),在主人公们的自责中反复出现,表达着他们重新认识人我关系的努力。作者似在提示:倾听刺耳之言并经历痛楚的自我否定,是通向幸福的必经路;有别于班家小“作”女莉迪亚的任性私奔,真正的浪漫之爱同时又是辛苦的教育与被教育。

欣赏小说精彩反讽开篇的读者常常未能注意语调平实并收笔于“感谢”的结尾。各种程度和色彩的“感谢”乃是维系生活共同体的根本纽带之一。小说不仅借魅力四射的反讽尖锐地讥刺世道,还适当地解构了嘲讽者的高高在上视角,甚至进而尝试构想金钱世界中人际关系的重修。题材局限于三四户乡村人家的奥斯丁婚恋故事,眼界和关怀其实不小。

Barbara Everette: Jane Austen: Hard Romance (U.of London,1996),p.3.

②参看Robert B.Heilman: Epluribus unum,in John Halperin (ed.): Jane AustenBicentenary Essays (Cambridge UP,Cambridge:1975),p.125.

③英语词pride多义,不完全是贬词,其义项中包括“自大”、也包括“自尊”,因此在小说正文或其他语境中不能都译为“傲慢”。

④括号内标注的是该小说引文出处,罗马字码表示卷数,阿拉伯数字为章数。依据的版本是由Janet Todd主编的剑桥版(Cambridge UP,2006,ed.Pat Rogers)。译文参照了多种译本。

⑤语出Marilyn ButlerJane Austen and War of Ideas Clarendon,Oxford1975),p.206.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