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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来袭,自媒体也该“搓搓泥”了

 记录的时代 2015-07-13
 
  


文/应志刚

  3年前,常熟一起因双方当事人赌债纠纷相互约架上演的砍打案件,经法院判决后,被别有用心者利用上传视频片段至网络断章取义误导公众,且被个别不负责任媒体误导性解读之后,发酵成“6名硬汉,击退19个上门砍人的歹徒,反被判刑!连央视都发话了!”的谣言。

  后经多家主流媒体追踪报道予以澄清(详见上方视频),近日又被个别自媒体再次扒粪而出,并冠以“有正义感的中国人,请您转发,您的举手之劳,将为这个世界发出一声正义的呐喊”等诱导性言语,再次发酵成谣传,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形象。

  

  (自媒体平台截图)

  “一些谣言就跟狗皮膏药一样,甩都甩不掉”,一位法官朋友对此很是无奈,他悲凉地说:“舆论特别是恶意谣言绑架司法审判是件很可怕的事,自媒体成为谣言的推波助澜者,司法机关真的很受伤也很无奈。”

  作为一名有着近20年新闻工作经历的“资深记者”,以及作为一名自媒体运营者,且在自媒体运作中收获颇多的自媒体人,于此是有些话要说的。

  自媒体让“人人都是记者”成为现实,这是社会的进步,对此我是欢欣鼓舞的。但“记者”的“言论自由”却不能是任由性子的“信口开河”,这不但是对读者的不负责任,于社会进步也是无益的。

  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媒体记者而言,出于职业操守和纪律约束,报道每起新闻事件都必须要有多个消息源加以相互印证,有良知和抱负的记者,也绝不会将道听途说当作新闻的事实落于笔端。

  但由于监管的缺位与滞后,一些自媒体人成为了粘贴复制的“搬运工”,不对事件加以核实,单纯追求文章的“眼球效应”、点击率,使得一些未经证实的事件甚至谣言充斥自媒体平台。

  更为恶劣的是,个别自媒体平台的提供者一面高筑“打击剽窃抄袭、严禁发布虚假信息”的“牌坊”,一面又因缺乏应有的担当与监管制度,任由李逵与李鬼和平共生,任由谣言泛滥。

  笔者一篇“失去你,拿什么证明我的青春来过?”刚刚在搜狐媒体平台刊发,不到半小时就发现被一位“同行”光明正大署上他的大名刊载到了他的自媒体上。虽经多次申诉和举报,某自媒体平台的提供者皆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

  经历了此次“你怎么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荒唐剧之后,我很能理解这位法官朋友的悲愤与委屈。当一个作者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血被人剽窃,只能在家里骂娘而无能为力的时代,你怎能期盼别人因为“觉悟”,去履行一个“自媒体人”应有的担当与责任?

  而实际上,对于大多数真正的自媒体人而言,大家都希望有一个规范的游戏规则让人遵循,更期望触犯这个游戏规则的“伪自媒体人”会被清理出局。同时,我也坚信“头上三尺有神明”,那“神明”就是法律。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去年的“网络大V事件”,其中红火一时的“秦火火”,因为通过微博、贴吧、论坛等网络平台,组织策划并制造传播谣言,被一审判刑3年。

  自媒体不是谣言和剽窃作品等违法行为的法外之地,作为一名从自媒体运作中收获颇多的自媒体人,我期待有关方面对于“游戏规则”能够真正落实,而不是作为遮羞的一块布,我也期待法律的“刚性”,而不是娘炮的“人性化执法”,任由谣言绑架真实、李鬼KO李逵,乱了天地、寒了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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