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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回解读《红楼梦》

 金品之文集 2015-07-16
曹寅是个很有才华的人,少年曹寅的启蒙老师是其父江宁织造曹玺特地为之聘请的明代遗民马銮(相伯),曹寅在马相伯的严格教育下,才智很早就得到发展,有“神童”之誉。小说第二回中冷子兴说贾政“自幼酷喜读书,祖父最疼”,这是符合少年曹寅的实际情况的。“敦敏渊博,工诗古文词”,除了作诗以外,曹寅的书法、花鸟画也很有造诣,天津历史博物馆里有不少曹寅的书画。此外,曹寅最出名的就是有藏书的癖好。康熙四十四年五月,曹寅奉旨总理扬州书局,负责校刊《全唐诗》,次年九月刊毕试印,“进呈御览”。康熙皇帝于四十六年四月亲撰序文,五十年三月正式出版。五十一年三月,曹寅又奉旨刊刻《佩文韵府》,且亲自到扬州天宁寺料理刻工。曹寅还写过《续琵琶》的剧本,以蔡文姬与配偶董祀的离合为线索,公开表彰曹操追念蔡中郎,义敦友道,在演出时也不让阿瞒涂上粉墨,真不啻戏曲史上的创举。曹寅的两个女儿,都被选作王妃。据史料记载,曹寅长女曹佳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嫁镶红旗平郡王纳尔苏,她是元春的原型人物;次女于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嫁时任康熙侍卫的某王子,可能是探春的原型人物。江宁知府陈鹏年与曹寅的关系不好,但皇帝因听信总督的谗言,要杀陈鹏年,曹寅立即为之辩诬,免冠叩头,血被前额。苏州织造李煦怕曹寅触怒康熙,悄悄拉他的衣角,曹寅不听,愤怒地看着内兄李煦说:“云何也? ”接着又叩头坚请,至碰阶有声,终于使陈鹏年得到赦免。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曹寅在扬州患了疟疾,请李煦转奏求赐“圣药”。康熙闻奏后,赐驿马星夜驰奔扬州,送“金鸡拿”为曹寅治病,并限九日到扬州。这种恩宠厚待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由于曹寅风流儒雅,文才华瞻,又是明遗民顾景星之甥,因而在南北两地都受到推崇,很快为遗民和汉族上层知识分子认同。曹寅任织造之后,与江南人士的交游更加广泛。此乃康熙皇帝笼络南方士子、磨灭其反清意识的政治决策。
    顾景星字赤方,号黄公,湖北蕲州人,明朝贡生,与“黄冈二杜”齐名。康熙十八年举博学弘词,顾景星被征入京,称病不试,是个很有气节的明朝遗民。他是曹寅的舅舅,这一点是没有问题的。康熙三十九年,顾景星弃世十四年之后,曹寅在《舅氏顾赤方先生拥书图记》中对此已直言不讳《楝亭集》下第651至第65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清人别集丛刊”本。问题在于如何结的姻亲?《红楼梦学刊》1982年第三期刊载的朱淡文的《曹寅小考》一文,专门就这个问题作了探讨,虽不能说已获得全部答案,终于在揭开谜底的道路上跃出了关键性的几步。作者首先根据明末清初的皇子保姆制度的有关规定,比较玄烨、曹玺妻孙氏和曹寅的年龄,确定孙氏不可能是曹寅的生母。玄烨生于顺治十一年,此时入选为保姆的孙氏二十三岁,至二十七岁,即顺治十五年,曹寅已生。则怀曹寅应在顺治十四年,彼时玄烨刚刚三四岁,孙氏不可能出宫,所以她不会是曹寅的生母。事实上,曹寅的生母最迟在康熙十八年的时候即已故去,而这时孙氏还健在。《曹寅小考》通过对顾景星《怀曹子清》一诗用典的考释反证了这一点。《怀曹子清》意在追念康熙十八年南归时与曹寅告别的情景,最后两句是:“深惭路车赠,近苦寒鸿疏。”典出《诗经·秦风·渭阳》:“我送舅氏,曰至渭阳;何以赠之,路车乘黄。”按《诗序》的解释,《渭阳》写的是晋文公重耳离秦返晋,他的外甥秦康公送行到渭水,当时康公母已亡,所以诗中包含有“念母之不见也,我见舅氏,如母存焉”的意思。只有当母亲亡故以后,才能用此“路车”之典。以顾景星的博学,他当然知道此典的用法。
    所以朱淡文得出结论说:“曹寅生母至迟在康熙十八年已经亡故。孙氏决非曹寅生母,因为当时她好好活着,正在江宁做她的一品夫人。”这一反证,极其有力。如是,则曹寅为顾赤方之妹顾氏所生无疑矣。顾家在明末大动乱中,自崇祯十六年开始流亡,先是几乎被张献忠部下所杀,幸免后避居鸿宿洲,不久又徙西塞山,仆婢三四人叛离,父子大病两月。后来到九江,再到江宁,终于回到原籍昆山,这期间,姊、姑先后病死。顺治二年,清兵屠昆山,顾家再次逃亡。接连不断的逃亡生活,失落幼妹是可能的。《小考》的作者认为就是在这一期间,顾景星的妹妹归曹玺了,方式可能是被清兵劫掠,也可能如《红楼梦》里的英莲一样,被拐卖,然后为曹玺收房,还可能如同娇杏,系封肃之流转赠。曹寅生于顺治十五年,假定顾景星的幼妹失落时五岁左右,到顺治十五年合十八九岁,此时生曹寅,在年龄上是相宜的。甚至可以设想,顾景星的这个幼妹,是否为逃难中叛离的三四个仆婢携走?然后被“单管偷拐五六岁的儿女”的拐子所拐,“养在一个僻静之处,到十一二岁,度其容貌,带至他乡转卖”?可以想见,此幼妹长大之后,才貌必不寻常;而“读书洞彻古今,负经济才,兼艺能”的曹玺,也一定是个“绝风流人品”,他一定是“破价”买来,先做侍婢,后收房为妾。还可以想见,顾氏和曹玺的感情一定至为和美,孙氏不免耿耿,因此顾氏的早逝说不定与这种妻妾纠葛有一定关联。如果这样,那就和《红楼梦》中英莲的遭遇太相似了。难道曹玺和“平生遭际实堪伤”的顾氏的这段“梦幻情缘”,真的为《红楼梦》的写作从一个侧面提供了故事线索?也许因此之故,英莲才被排在“副册”的第一名,地位在晴雯、袭人以上,似乎格外为作者所重。这真是“说起根由虽近荒唐,细谙则深有趣味”。
    《小考》的另一贡献,是对曹寅、曹宣兄弟关系的考证有所深入,解决了曹玺死后,曹寅继任江宁织造,但旋即又受命北上,由桑格行织造职的原因。曹宣生于顺治十七年,出生时玄烨已满七岁,第二年就登基了,恰好是孙氏出宫的时候。顾景星《白茅堂全集》只字不及曹宣,可见曹宣不是顾氏所生,而是孙氏所生,寅、宣二人是异母兄弟。这从曹寅很早就到康熙身边当差,曹宣却一直留在曹玺和孙氏身边这点上,也可以得到证实。曹寅是庶长子,这在封建宗法社会是很不利的,但由于他天分高,才能出众,显然曹玺喜欢,康熙也很赏识,故让曹寅承袭父职。曹玺于康熙二十三年六月卒于任所,不久就“奉旨以长子寅仍协理江宁织造事务”。但不知为什么,第二年曹寅又回京师了,直到康熙三十一年,在做了两年苏州织造后,才到江宁任织造职,这期间由桑格行江宁织造职守。结果使红学考证家们猜测纷纷,歧见百出。朱淡文对此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她说:我们推测,事情可能是这样发展的:曹玺一死,康熙有意让曹寅继任,故先命其“协理江宁织造”。但这一任命不会受到孙氏和曹宣的欢迎。当年十一月,康熙南巡至江宁,“亲临其署,抚慰诸孤”,孙氏当有见驾机会。她可以向皇帝提出请求。曹寅是“讲性命之学”的理学家,最重忠孝友于,就奏请康熙更改旨意,让“爱弟”曹宣承继父职。但曹宣年轻缺乏经验,难以当此重任,未获康熙批准。为了照顾孙氏保姆的感情,康熙命资历较深的马桑格任江宁织造暂为过渡。据《历朝八旗杂挡》,桑格十二月初三升江宁织造,似为康熙根据曹家情况当场做出的决定。康熙心中自有成算,先安排曹寅回内务府任职,曹宣“为朝廷管册府”,使兄弟俩各得其所。若千年后再将曹寅外放织造,就与庶子袭职无关了,孙氏和曹宣也无话可说。曹寅忠孝友一箭三雕,岂不妙哉。曹寅奔父丧期间所作的《放愁诗》,指出诗中有“五脏六腑,疮痍未补;芒刺满腹,荼蘖毒苦”的句子,已超出“愁”的范围。甚至曹寅想离家出走,以此来保证“手足辑睦,琴瑟静偕”,或者以求仙学道为却愁之方。
    曹寅、曹宣兄弟不和,康熙完全了解,所以当后来曹颙病故,选择子嗣时,玄烨有“他们弟兄原也不和”的话,说不定就是曹玺死后因继任织造发生矛盾的往事还留在康熙的记忆里。曹颙病故选择曹頫也是缓和矛盾的策略和方法,曹頫是曹宣的儿子,过继给曹寅。康熙六次南巡,四次住在曹家,以致亏空公款。除南巡接驾的花费之外,曹寅大量亏空的原因还有不少,例如为应付朝廷显贵的贪婪索要,不得不成千上万地“打点”、“馈送”;为联络争取江南地区文士的花销,日积月累也相当可观;日常生活讲究排场,追求风雅,奢华糜费;蓄养家伶,佞佛好道等。李煦奏折上说:曹寅弥留之际,核算出亏空库银二十三万两,而且曹寅已经没有资产可以补上。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15年),查出曹寅生前亏空织造库银三十七万三千两。康熙只好再次做安排,让曹寅的大舅子苏州织造李煦代管两淮盐差一年,用所得的银子补齐曹寅生前的亏空。到了康熙五十六年,才总算把这笔账补上。曹寅死后,康熙则以“曹寅在织造任上,该地之人都说他名声好,且自督抚以至百姓,也都奏请以其子补缺。曹寅在彼地居住年久,并已建置房产,现在亦难迁移”为理由,一反织造必须从内务府司员中简派的惯例,特命仅有监生资格的曹顒继任江宁织造。曹寅一生两任织造,四视淮盐,任内连续四次承办康熙南巡接驾大典,其实际工作范围远远超过了其职务规定,所受到的信任与器重也超出地方督抚。曹寅在江南的二十三年,乃是曹家“烈火烹油、鲜花簇绣”的鼎盛时代。江宁织造的官职延续到第三代。曹颙上任后三年病故,时年二十五岁。康熙对内务府奏折批曰:“曹颙系朕眼看自幼成长,此子甚可惜。朕所使用之包衣子嗣中,尚无一人如他者,看起来生长的也魁梧,拿起笔来也能写作,是个文武全才之人,他在织造上很谨慎,朕对他曾寄予很大的希望。”曹寅的次子珍儿,康熙五十年(1711年)三月夭殇。康熙又下御旨,说在曹寅的侄子里找一个老太太喜欢的人来赡养两代寡妇,赡养曹寅的太太,赡养曹颙的夫人。
    最终,曹家选了年仅九岁的侄子曹頫。陈林认为,曹頫生于康熙四十五年丙戌年四月二十八日,即1706年6月8日。曹頫,字昂友,号竹居,是曹寅之弟曹宣(荃)的第四子。九岁的曹頫被康熙皇帝任命为江宁织造。曹頫在一个奏折中称:“窃念奴才包衣下贱,黄口无知,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特命奴才承袭父兄职衔,管理江宁织造。”时隔三年,康熙在曹頫请安折尾朱批:“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虽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闻大小事,照尔父密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曹頫在代母陈情折中写道:“窃奴才母在江宁,伏蒙万岁天高地厚洪恩,将奴才承嗣袭职,保全家口。……窃念奴才祖孙父子,世沐圣主豢养洪恩,涓埃未报。不幸父兄相继去世,又蒙万岁旷典奇恩,亘古未有。奴才母子虽粉身碎骨,莫能仰报高厚於万一也。”这里所谓“亘古未有”的“旷典奇恩”不是普通的称颂套话,而是对一个事实的陈述,即康熙安排九岁的曹頫当织造,以保全曹寅家口。按一般惯例,织造一职是由内务府司员内简选派充的,曹頫当时既不是内务府司员,也不是一个成年人,康熙做出如此安排,当然是“亘古未有”的“旷典奇恩”了。到了雍正二年甲辰1724年,曹頫任职已是第十个年头了,逐渐长大成人,婚娶已毕,已有“妻孥”之语。曹頫,很可能是曹雪芹的父亲。从血统方面来说,曹雪芹是曹宣(荃)的嫡孙,而不是曹寅的嫡孙;曹寅与曹宣是兄弟,曹雪芹的父亲曹頫过继给了曹寅。曹寅当年对曹頫给予了好评和寄予了希望,曹寅在诗里曾说:“予仲多遗息,成材在四三,承家望犹子,努力作奇男。”在雍正时期的官方文书里,对曹頫却很少有好听的评语,巡视两淮盐课噶乐泰向雍正报告说:“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人亦平常,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雍正则批云:“岂止平常而已”,“原不成器”。但在唐《志》里,对曹頫说了几句难得的好评:“好古嗜学,绍闻衣德,识者以为曹氏世有其人云。”
    康熙照顾曹家,是看在曹玺和曹寅的情分,到了曹頫这里,就疏远淡漠了许多。康熙六十一年,因李煦、曹頫拖欠卖人参的银两,内务府奏请康熙,严令李煦、曹頫将拖欠的银两必须在年底之前交清,否则就严加惩处,康熙当即就批准了。显然,这与康熙以前对曹寅的态度,已决然不同了。雍正上台以后,接连颁布谕旨,开始在全国上下大张旗鼓地清查钱粮,追补亏空。他一再表示,我不能再像父皇那样宽容了,凡亏空钱粮官员一经揭发,立刻革职。仅雍正元年,被革职抄家的各级官吏就达数十人,与曹家既是亲戚又患难与共的苏州织造李煦,也因亏空获罪,被革职抄家。一开始雍正并没有把曹家与李煦一起治罪,因江宁织造累年亏空数额巨大,雍正格外不满,在奏折朱批中对曹頫声色俱厉,充满了威吓、辱骂和讽刺。雍正二年正月初七,不能及时赔补亏空的曹頫在奏折中感谢雍正准允他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言辞胆战心惊,凄切惨苦。江宁织造奴才曹頫跪奏:“为恭谢天恩事。切奴才前以织造补库一事,具文咨部,求分三年带完。今接部文,知已题请,伏蒙万岁浩荡洪恩,准允依议,钦遵到案。窃念奴才自负重罪,碎首无辞,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馀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期於三年之内,清补全完,以无负万岁开恩矜全之至意。谨具摺九叩,恭谢天恩。奴才曷胜感激顶戴之至。”朱批:“只要心口相应,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人了!”
    但是,曹頫自身的亏空尚未补完,又增加了曹寅遗留的亏空,只好多方求人托人。雍正特地在曹頫的请安折上写了严词批语:“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王之外,竟不可再求一人托累自己。为甚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帐风俗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吓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乱跑门路,交结他人,只能拖累自己,瞎费心思力气买祸受;主意要拿定,安分守己,不要乱来,否则坏朕名声,就要重重处分,怡亲王也救不了你!”(怡亲王允祥,康熙第十三子,生于康熙二十五年丙寅十月初一,即1686年11月16日,卒于雍正八年庚戌五月初四即1730年6月18日,享年45岁。怡亲王对曹頫疼爱有加。在《红楼梦》中是北静王的原型。作者以细腻生动、倾情赞美的笔触描绘北静王水溶谦和风雅、稳重老练以及位高权重的形象时,也许他认为这是对“忠敬诚直勤慎廉明”的“贤王”最好的纪念,也是对恩主允祥最好的报答。)雍正皇帝的这个朱批特谕,说明他对曹頫“乱跑门路”是十分不满的,但是从总体上来看,雍正皇帝可能还是出于好意的。雍正四年,曹頫负责操办的缎匹衣料质量“粗糙轻薄”,受到重新补偿并罚掉一年俸禄的处分。不久,雍正穿的石青缎褂褪色,经查又是江宁织造的产品,结果又罚掉曹頫一年的俸禄。
    曹頫一次又一次地失职,导致了雍正对他更大的不满和失望。但雍正并没有就此将曹頫问罪,决定将他招回北京当面考察和训诫,雍正五年五月传旨,命苏州织造高斌不必回京,他所督运的缎匹由曹頫送来。不料曹頫在督运织造缎匹的途中,又在山东长清县等处勒索费用,骚扰驿站,终于招致雍正“龙颜大怒”。十二月初四雍正下令将曹頫等交由内务府和吏部严审。在曹頫被撤职受审的时候,雍正又得知曹頫转移财物、企图隐蔽,于是新罪旧账一齐算,雍正五年《内务府满文上传档》记载:十二月二十四日传旨查封曹頫家产。他命令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封存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捉拿。范时绎接到谕旨,立即将曹頫的管家数人拿下,关押审讯,所有房产财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存。据史料,雍正六年元宵之前,才查抄了曹家,“并将重要家人,立即严拿”。即第二年二月,新上任的江宁织造隋赫德将曹頫江南家产人口查明接收,曹頫在京城的家产人口,也由内务府全部查封。六月,骚扰山东驿站案审结,判曹頫赔银四百四十三两二钱,由内务府负责催讨,并将曹頫戴上木枷示众下狱。曹頫下狱治罪,“枷号”一年有余。雍正六年初夏,曹雪芹此时仅四岁,随同祖母、母亲等全家老少,由南京回到北京,住在崇文门外蒜市口的一个“十七间半”的院落里安置下来。开始了穷困潦倒的悲凉生活。曹家从曹振彦开始,也就是天命二年,跟着皇太极南征北战出生入死;最后曹家在雍正五年被抄家,一共一百多年;即使从顺治元年曹玺开始算,也有八十多年的繁华了。曹家被抄家的原因是亏空公款和失职。“骚扰驿站”一案,不过是整治曹家的口实而已,可能有政治原因。曹頫是雍正五年十二月下令被籍没家产的,全部田产、房屋、人口都赏给了隋赫德。雍正六年,就是曹家回到北京以后,从接任他们江宁织造的隋赫德的奏折里面批下来说,你要在你的接收曹家的财产里面,再拿出一处房子,就在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十七间半的院落和两对家人,留给曹頫的祖母孀妇度日,过日子。隋赫德查曹家产及人口的结果是:“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余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余张外,并无别项。”“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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