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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红包”协议书,到底侮辱了谁?

 渐近故乡时 2015-07-17
导语
7月14日,一张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照片在网络上引发关注。
在这份国家卫计委统一发布参考格式的协议书末尾,一位尹姓患者签字承诺,不给医务人员送“红包”,另外还手写一段文字——“我签这个协议是极不愿意的,这是对医患双方的人格的最大侮辱,我劝你们这些主管卫生的饭桶们少打麻将,多深入群众!”并留下自己的名字,落款时间为7月6日。

医患双方签订“红包”协议书,源自2014年5月1日,国家卫计委要求全国二级以上医院的住院患者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协议规定:医疗机构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由主管医师或主治医师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并签订协议书,承诺不收、不送“红包”,二级以上医院被规定必须执行,协议书适用所有入院患者。
医患双方
到底该不该签订“红包”协议书?
医生收红包问题在医疗界屡禁不止,卫计委的初衷也许是想试图“根除”红包问题。但事与愿违,想法是好的,但也要考虑政策的可操作性。

2015年4月25日,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院长刘玉村在第八届中国医院院长大会探讨医改问题时表示,北大第一医院未执行签定拒收送“红包”协议的要求。“北大医院原来的‘红包现象’很少,自从这个规定出来以后,所有的病人都想到要送红包。因为我们跟人家要,我们说你不能送红包啊,他能不送吗?我说你一定不要送大红包啊,他能不掂量掂量吗?”刘玉村说。

对此,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采访中也表示:让医生签拒收红包协议,“犹如买菜刀签不杀人协议一样,完全没道理”。而他也明确表示自己拒绝签署:“我不认可红包协议,我自己也没有签订,因为我学医的时候已经宣过誓”。

根据澎湃新闻对签订这份协议书的尹姓患者的采访,尹姓患者表示:当时医生跟我说要签协议,我本来就没打算要送红包,对医生是非常感激的,要让我违心签协议,我说我不签。医生跟我说,(不签)不行,我不签他们要为难的,上面这么规定,我不签他们要受处分的,所以我就签了,但是对于这个协议我非常气愤。
签订“红包”协议书
是对医生人格的侮辱?
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认为“不准收红包”的政策已经制定几十年了,医生一进院就知道,现在要他们再来签这个协议,是对医生人格的一种侮辱。

很多医生也认为,“拒收红包协议”是对医生人格的侮辱:

@卓正皮肤科赵刚:这是个带有职业污辱性的协议,不仅践踏了医生的尊严,也增加了患者对医生的负面情绪。这份协议约束不了收红包的人,但会让所有医生颜面尽失。

@田浩整形医生:让医生签拒收红包是污辱,同样,让病人家属签不送红包保证也是污辱。曾经,为了老父入院,我不得不签。

@柳叶飞刀:脚趾头都想得到是脑残政策,嘿,居然就能在我中华大地强制执行!

红包现象的成因是复杂的,需要靠系统工程来解决,强制签署拒收红包协议很可能适得其反,并不能杜绝收受红包问题。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徐凤芹表示,改善医疗环境,还要科学合理地提高收入。“我们国家医务人员的收入,不但比发达国家低,比很多非洲最不发达的国家排名还低。这让有些医务人员不得不靠加班加点,开大处方、做大检查提高收入。光靠监管是不够的,必须从制度上改革。”
来源:MedSc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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