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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纪检信息:安康市全面推进县级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

 卓越睿鑫 2015-07-20

SNJB1002

陕西纪检监察信息

(工作动态)

73

 

中共陕西省纪委办公厅             2015 年6 月15

 

安康市全面推进县级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

 

2014以来,安康市积极探索完善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在岚皋县进行“统派直管”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近期印发《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县级派驻机构“统派直管”改革。

在派驻形式上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责权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机构名称、统一派驻模式、统一职能职责。采取归口派驻形式,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撤销县级部门纪委、派驻纪检组,公安、检察、法院和国土局暂不撤销,编制整合计入县纪委监察局编制总额。设置6个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纳入县纪委“统派直管”,派驻纪检组规格为副科级,领导职数一正一副,副组长按副科级领导干部配备,科级纪检监察员2名。对系统规模大、直属机构多、监督对象多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派驻纪检组成员兼任党组(党委)成员。

在职责上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围绕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监督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督促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检查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发现重要问题向县纪委及时报告;初步核实、参与调查反映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归口派驻单位科级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归口派驻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在工作机制上派驻纪检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并请示报告工作。派驻纪检组与归口派驻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建立业务管理、干部选任、考核考评、轮岗交流、后勤保障5项制度,原则上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实行多渠道轮岗交流。在工作机制上,建立工作报备、列席会议、约谈、巡查、听取意见、问责6项制度,确保对归口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监督全覆盖。           

(据安康市纪委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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