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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送学位”不再是开发商的噱头

 谁是谁的谁121 2015-07-27


            好消息!好消息!房产广告终于要被整治了新《广告法》将于91日起实施,其中,《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修订稿)》(下称《规定》)指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房产升值、投资回报、办理户口、送学位等事项的承诺。              

              

  房地产广告中房源信息的真实

《规定》修订稿明确,房地产广告中,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同时,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不得含有广告主能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此前东莞房地产广告不乏因为“用词模糊”、“偷换概念”、“学位”等问题,引发多起纠纷。对此,《规定》修订稿要求,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广告中涉及面积的,应当表明是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而且,预售房地产在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得发布广告。

     保护购房者权益 减少纠纷

  业内表示:少了广告的迷惑与模糊不清的承诺,购房者的权益能得到有效保障,购房者与房企的纠纷也会大大减少。在入户、升学方面,也就没有了学位房的概念,只是有些楼盘跟学校有合作,但入学的名额有限,用完即止。业主如果不清楚这一点,就会引发纠纷。

  另外,有些项目可能离某个商圈或某一地点很远,但广告上却写着“几分钟可达”;或者经常有“售价××元起”之类的说法,但这些广告几乎没有看到明确标注价格有效期的内容。当购房者前去看房的时候,售楼员就会说“这个活动已经结束了”或者“这种户型已经卖完了”。

      现在规范了这些广告用语,对于减少纠纷是好事,除此以外,业内人士还认为新规有利于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规范房地产广告市场,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房地产市场来说,使得房企推广操作更加规范,有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竞争环境。shqian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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