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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行为进行查处”事项的详细信息

 CDXDM 2015-07-28
一、住建局建设监察有哪些方面?答:通州区住建局的建设监察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实施工程建设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报建、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含建筑装饰、装修)、质监、监理和档案管理中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二)实施城市市政公用事业方面的监察。依据《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及城市道路照明等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企业相关资质及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监察。(三)实施城市房地产管理方面的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规、规章,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经营、交易、租赁、抵押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二、对违法建房行为应当向哪些部门举报?答:对违法建房的行为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向不同部门举报:一是看建房人是否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如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超出土地证使用范围进行建房的,属非法占用土地,应当向通州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二是建房人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而未依法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房的,或者虽然已经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没有按照许可证而从事建设活动的,属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如违法行为发生在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应当向当地镇人民政府举报;发生在镇规划区内的向通州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发生在通州区城区内的应当向通州区城市管理局举报。三是建房人在依法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基础上,应当办理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而未办理擅自施工的,向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三、举报违法建设行为的方式有哪些?答:举报人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的方式,向执法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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