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 1、项目批文及复印件; 2、工程规划许可证; 3、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4、勘察、设计质量责任书; 5、勘察、设计合同用复印件; 6、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见证单位的见证取样员上岗证及复印件; 7、地下物普探报告; 8、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纸及勘察设计批准文件。 二、参建的施工承包单位的资料: 1、施工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2、承包单位资质证书、营业证副本及复印件; 3、施工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取(送)样员资格证收用复印件; 4、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质量责任书(必须是本人签字、盖章原件); 5、施工组织设计。 三、参建的建设监理单位的资料: 1、建设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2、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用复印件; 3、该项目监理组织; 4、该项目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质量责任书; 5、监理大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