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冬天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7:30 夏天 上午 9:00—12:00 下午13:0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周六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6条 打卡规定 冬天上班打卡时间 9:00 下班打卡时间17:30 夏天上班打卡时间 9:00 下班打卡时间18: 00 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 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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