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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捞再捞,出事了

 心雨室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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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达毅正在接受审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对坡镇原副镇长、纪委书记张达毅,在任职期间,采取订假协议、写假领条、报假账等手段,骗取国家沼气池补助款、应急水源工程款、烟水配套维修工程款等专项扶贫救灾资金共计25万余元,该案由毕节市七星关区检察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2015年5月19日,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张达毅有期徒刑五年。

自设标准 截留余款

2007年,农村沼气池工程项目在全国多个省市全面实施,项目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国债资金支付,贵州省毕节市获得专项资金110万余元,其中分配给对坡镇8万余元。

时任对坡镇副镇长的张达毅主抓全镇沼气池工程建设。按农业部《农村沼气池国债项目管理办法》,农村沼气池项目以“一池三改”为基本单元,即:农户沼气池建设与改圈、改厕和改厨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由于经济困难,对坡镇大多数村民只进行沼气池的建设,与之相配套的改圈、改厕和改厨则很少实施。此时,张达毅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想办法帮村民解决实际困难,而是打起了沼气池工程补助款的主意。在没有经过镇政府办公会讨论的情况下,他篡改了修建沼气池的补助发放标准:单独修建沼气池发放补助130元,改圈增加补助60元,改厕增加补助15元,改厨增加补助15元,而毕节市财政局制定的补助标准是每建设一口沼气池补助380元。

第一笔8万余元沼气池工程补助款拨到对坡镇扶贫办后,张达毅按自己的标准发放了2万余元补助款给村民,支付了2万余元水泥、灶具等材料费,剩下的3.2万余元被其据为己有。初尝甜头的张达毅既兴奋,又害怕,但一年过去了,没人问过这事,这让张达毅吃了一颗定心丸,并很快故伎重演。

2008年对坡镇继续实施沼气池建设工程,张达毅用同样的手段,再次将沼气池补助款余下的2.3万余元占为己有。随后,他多次贪污沼气池专项补助资金,共计10万余元。

手段升级 签订合同

2010年年初,毕节市遭遇百年难遇的大旱,为有效应对旱灾,毕节市民政局经研究报毕节市政府同意后,决定向旱情较重的对坡镇等八个乡镇下拨抗旱救灾资金43万元,其中对坡镇得到了8万元救灾资金,这8万元资金被定向安排到受灾较重的对坡镇田边村用于实施水源点建设。此时,分管农业的张达毅对这笔资金进行了盘算,他自行拟定田边村应急水源工程施工合同,甲方为对坡镇人民政府,乙方为田边村村民委员会,然后以启动项目为名从对坡镇社会事务办借支3万余元购买了水管、水泥、砖等材料,并找到田边村村干部胡某说“我帮你们村争取到了抗旱救灾资金,你们把这些材料拖回去让老百姓投工投劳把田边村原来的水池再整修一下,但要完善一下手续,签一份合同”,张达毅随即将事先拟定的合同拿给胡某签字,胡某想到只是完善手续,便在合同上签了字。随后张达毅伪造了田边村应急水源工程工人工资领款花名册,虚构人工工资4.1万余元,从对坡镇社会事务办报账领取8.08万元工程款。除购买工程材料实际支出的3.9万余元之外,剩下4.1万余元被张达毅据为己有。

2010年12月,对坡镇上报建华村、沟脚村烟水配套维修工程项目获得批准,毕节市财政局先后拨付项目资金共计15万余元到对坡镇财政所账上。由于之前骗取田边村应急水源工程款的违法行为未被发现,张达毅决定再捞一把。2010年12月至2011年8月间,张达毅通过开具8万余元材料款的假发票,伪造7万余元工人领款花名册,从对坡镇财政所报领烟水配套维修工程款15万余元,除6万余元用于对坡镇烟水配套维修项目实际支出外,余下的9万余元又被张达毅占为己有。

代为保管 时间有差

2014年3月,七星关区检察院对群众举报张达毅涉嫌贪污线索进行初查,此时的张达毅已升任对坡镇纪委书记。经查,2007年至2010年间,张达毅多次通过骗取、截留等手段贪污国家沼气池建设补助资金10万余元。侦查员通过对张达毅4年内的心理变化和作案手段特点进行分析,认为张达毅对其经手的工程款存在贪污的可能。于是,侦查员调取了张达毅在此期间经手相关工程项目的财务资料,通过仔细筛查,发现对坡镇烟水配套维修工程和田边村应急水源工程的财务资料多为伪造。2014年4月,七星关区检察院决定以涉嫌贪污罪对张达毅立案侦查,并迅速展开调查取证。

侦查人员兵分两路,一组对张达毅进行突审,另一组对相关工程项目的知情人进行调查取证。对于侦查人员的讯问,张达毅辩称自己是为了便于公务开支,所以将未发放完的款项存在自己的工资卡上代为保管。但侦查人员在查询张达毅的银行账户时发现,张达毅口中代为保管的钱款并不是一直都在其账户中,而是他被调查后账户中才陆续存入了10万余元。另外,张达毅所谓的将剩余相关工程款用于公务开支的辩解也站不住脚,他每次公务开支均在对坡镇财政所进行了报账,不存在将骗取的工程款用于公务开支的情形。面对侦查人员出示他进行公务开支的相关报账凭据、相关项目支出财务资料及银行交易明细等证据,张达毅一言不发。之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了政策和法律教育,并指出只有如实交代才有出路。最终他如实地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2015年5月19日,七星关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达毅贪污公款25.2万元,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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