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区盛泽公安分局民警成功规劝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犯罪嫌疑人戴某,至盛泽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经查,戴某通过在其创办的网贷平台“姑苏财富”发布虚假的“抵押标”、“信誉标”等标的,之后无法支付本金及利息,造成投资人损失达1200多万元。 商报记者方方通讯员沈洁 听信高额回报投资“P2P” 30余万打水漂 张先生今年30多岁,家住福建省福州市,平时爱上全国各个投资论坛。2014年7月的一天,他在QQ群里听说了一家名叫“姑苏财富”的网贷平台,年利率高达30%-40%,如此高息一下子引起了张先生的兴趣。点开这家公司的官网,张先生发现公司证照齐全,在其主页上还贴出了公司“股东”的身份资料。公司地址位于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张先生认为这个公司的可信度很高。 之后,张先生在该网站上注册了一个账户,并在网上与该公司签订了投资合同,先后充值40万元用于购买抵押标的,期限分1-4月4种,抵押物一般是布匹类,金额少则十多万,多则几十万,利息一般少则年息18%,多则年息24%左右。 合同约定,合同到期后公司还本付息。然而,到了2015年事情有些不大对劲。今年1月份,张先生投资的项目到期后,按照合同,公司应还本付息。然而,张先生登录网站后,账户状态虽显示“提现成功”,但实际上该公司并没有将钱打到张先生的账户上。 与客服取得联系后,对方称由于公司部分坏账收不回来,故采取限制提现的措施,并向张先生承诺年后会有所缓解,并逐渐恢复正常。客服人员同时提出,按照可用余额的万分之五每天补贴利息。可是到了今年4月份,张先生在该网站的30余万元资金始终无法提现。群里的其他投资人也表示自己的账户无法提现。 警方多地奔走调查 案件真相浮出水面 2015年4月18日,盛泽公安分局经侦队接到受害人周某的报案,称自己在一家名叫“姑苏财富”的P2P网站投资70余万元,现该公司已经无法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接到相关110报警后,盛泽警方立即开展调查,搜集证据。 据查,民警发现“姑苏财富”网站隶属于苏州市有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咨询,不具备融资资质。截至案发,该平台已有注册会员近1000余人,实际投资者约200人,投资金额几万至几百万元不等。 由于受害人众多,遍布苏州、上海、福州、新疆等全国各个省市,该平台的资金往来流向十分复杂。为了调取相关证据,办案人员通过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兵分多路,前往北京、天津等多地调查,调取了资金往来流向,并向多地公安机关发布协查通报,搜集受害人信息,掌握相关证据。最终,该网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大学同学组建投资公司 非法吸金2000余万 为短期高利借款募集资金,该网贷平台发布部分虚构借贷标的。同时,通过员工及线下熟人、朋友,QQ群等信息推广手段招揽客户,从网站创办至今已吸收注册会员1000余人,实际投资者近200人。 戴某今年29岁,2013年11月份与大学同学倪某一道,注册成立苏州市有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戴某担任法人代表及负责人。2013年12月,戴某与倪某前往杭州某科技公司,在支付了6万余元后,开发出“姑苏财富”网站系统。 两人回到吴江盛泽后,招揽了一批客服人员,在各个投资QQ群内发布广告,为了骗取投资人的信任,戴某等人将公司的办公照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股东身份资料都挂在网上。随后在“姑苏财富”网站上发布虚假的“抵押标”、“信誉标”等标的,在互联网宣传P2P信贷投资模式,通过网上平台与客户签订电子协议,承诺年息30%至40%的高额回报,并百分百保证资金安全。为了吸引更多人投资,网站还会定期举办“月排名”等活动,按照投资人月投资额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给予相关的返利。 戴某、倪某两人在收取客户投资款后,一部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客户提现返利,一部分用于个人消费及抵押借款,最后因为公司入不敷出、资金链断裂,出现兑付困难。不久前在警方的规劝下,戴某选择了向盛泽警方投案自首。目前,倪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戴某已被批准逮捕。 经侦民警提醒市民,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高收益必然带来高风险,不要贪图P2P平台打出的高息诱惑,投资前要谨慎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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