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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陽立教十五论

 桃源和风 2015-08-03
重陽立教十五論

资料来源:中国丹道网 
 

重陽立教十五論

 

第一住庵

  凡出家者,先須投庵。

  庵者舍也,一身依倚,身有依倚,心漸得安。炁神和暢,人真道矣。

  凡有動作,不可過勞,過勞則損氣 ; 不可不動,不動則氣血凝滯。須要動靜得其中,然後可以守常安分。

  此是住庵之法。

  

第二雲遊

  凡遊歷之道有二 : 一者看山水明秀,花木之紅翠。或玩州府之繁華,或賞寺觀之樓閣,或尋朋友以縱意,或為衣食而留心。如此之人,雖然萬里之途,勞形費力,遍覓天下之景,心亂氣衰,此乃虛雲遊之人。二者參尋性命,求問妙玄。登險之高山,訪名師之不倦 ; 度喧轟之運水,問道無厭。若一句相投,便有圓光內發。了生死之大事,作全其之丈夫。如此之人,乃真雲遊也。

  

第三學書

  學書之道,不可尋文而亂目。

  當宜采意以合心,舍書探意采理。合理采趣,來得趣則可以收入之心。

  久久精誠,自然心光洋溢,智神踴躍,無所不通,無所不解。

  若到此則可以收養,不可馳騁耳,恐失於性命。

  若不窮書之本意,只欲記多念廣。人前談說,垮訝才俊。無益于修行,有傷於神氣。雖多看書,與道何益。

  既得書意,可深藏之。

  

第四論合藥

  藥者乃山川之秀氣,草木之精華。一溫一寒,可補可瀉;一厚一薄,可表可托。肯精學者,活人之性命;若庸醫者,損人之形體。

  學道之人,不可不通。若不通者,無以助道。

  不可執著,則有損於陰功。外貪財貨,內費修真。不足今生招愆,切忌來生之報。

  吾門高弟,仔細參詳。

  

第五論蓋造

  茅庵劃舍,須要遮形,露宿野眠,觸犯日月。

  苟或雕梁峻宇,亦非上士之作為;大殿高堂,豈是道人之活計。斫伐樹木,斷地脈之津液化道貨財,取人家之血脈。

  只修外功,不修內行,如畫餅充饑,積雪為糧,虛勞眾力,到了成空。

  有志之人,早當覓身中寶殿,體外朱樓。不解修完,看看倒塌。

  聰明君子,細細察詳。

  

第六論合道伴

  道人合伴,本欲疾病相扶,你死我埋,我死你埋。

  然先擇人,而後合伴。不可先合伴,而後擇人。

  不可相戀,相戀則系其心;不可不戀,不戀則情相離。戀欲不戀,得其中道可矣。

  有三合三不合:明心,有慧,有志,此三合也。不明、著外境,無智慧、性愚濁,無志氣、幹打關,此三不合也。

  立身之本,在叢林合憑心志。不可順人情,不可取相貌。唯擇高明者,不上法也。

  

第七論打坐

  凡打坐者,非言形體端然、瞑目合眼,此是假打坐也。

  真坐者,須要十二時辰,行住坐臥,一切動靜中間,心如泰山,不動不搖,把斷四門眼、耳、口、鼻,不令外景入內。但有絲毫動靜思念,即不名靜坐。

  能如此者,雖身處於塵世,名已列於仙位。不須遠參他人,便是身內賢聖。

  百年功滿,脫殼登真。一粒丹成,神遊八表。

  

第八論降心

  凡論心之道,若常湛然,其心不動。昏昏默默,不見萬物;冥冥杳杳,不內不外。無絲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

  若隨境生心,顛顛倒倒,尋頭覓尾,此名亂心也。速當剪除,不可縱放,敗壞道德,損失性命。

  行動坐臥常勤降,聞見知覺為病患矣。

  

第九論煉性

  理性如調琴,弦緊便有斷,慢則不應,緊慢得中,琴可調矣。

  則又如鑄劍,鋼多則折,錫多則卷,鋼錫得中,則劍可矣。

  調煉性者,體此二法,則自妙也。

  

第十論匹配五氣

  五氣聚于中宮,三元攢於頂上。青龍噴赤霧,白虎吐烏煙。萬神羅列,白脈流沖。丹砂晃朗,鉛汞凝澄。身且寄向人間,神已游於天上。

  

第十一論混性命

  性者神也,命者氣也。

  性若見命,如禽得風,飄飄輕舉,省力易成。陰符經雲:“擒之制在氣”是也。

  修真之士,不可不參。不可洩露于下士,恐有神明降責。

  性命是修行之根本,謹緊鍛煉矣。

  

第十二論聖道

  入聖之道,須是苦志多年,積功累行。高明之士,賢達之流,方可入聖之道也。

  身居一室之中,性滿乾坤。普天聖眾,默默護持;無極仙君,冥冥圍繞。名集紫府,位列仙階。形且寄於塵中,心已明於物外矣。

  

第十三論超三界

  欲界、色界、無色界,此乃三界也。

  心忘慮念,即超欲界。

  心忘諸境,即超色界。

  心著空見,即超無色界。

  離此三界,神居仙聖之鄉,性有玉清之境矣。

  

第十四論養身之法

  法身者,無形之象也。

  不空不有,無後無前,不下不高,非短非長。用則無所不通,藏之則昏默無跡。若得此道,正可養之。

  養之多則功多,養之少則功少。

  不可願歸,不可戀世,去住自然矣。

  

第十五論離凡世

  離凡世者,非身離也,言心地也。

  身如藕根,心似蓮花,根在泥而花在虛空矣。

  得道之人,身在凡而心在聖境矣。

今之人,欲求不死而離凡世者,大愚,不達道理也。

 

言十五論者,警門中有志之人,深可詳察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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