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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全省率先建立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制度

 zll2015 2015-08-03

7月29日,记者从椒江区司法局了解到,近日该区在浙江省率先建立了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制度。该项目已通过省、市有关专家可行性论证,并作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创新项目上报到省政府。

    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都是采用兼职的方式聘请政府法律顾问。椒江区政府法制办主任董吕林表示:“一般来说,兼职法律顾问只对已发生的纠纷进行后期处理,没有在决策阶段提前介入,不能起到法律风险预防的作用。而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很少能参与,无法有效指出法律风险。而聘任的专职法律顾问将以坐班制形式在政府工作,熟悉政府内部运作,能为政府提供从末端到前端的全程性法律服务。”

    椒江区结合实际,借鉴深圳市政府的先进经验,在全省率先建立的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制度,使政府法律顾问从“兼职”到“专职”迈出了一大步。

    该项制度采用创新聘任方式。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专职法律顾问和3名法律助理。专职法律顾问和法律助理采用专职坐班模式,在聘用期间不能从事本职工作岗位以外的工作,这有效地解决了职业冲突这一问题。

    从服务定位上来说,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的服务对象包括三个层次:区政府;区委、区人大、区政协;政府各街道(镇)、各部门、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作为政府部门法律上的“职业把关人”、法律“护航员”,专职法律顾问主要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并参与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该项制度还创新推出了“1+6’工作模式,即1个机构+6名专职法律顾问(助理),通过设立由区长担任主任的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为制度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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