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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担当

 收藏快乐 2017-06-30
购买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担当
2015-07-27 09:07:52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二版 | 作者:沈峰 程汉鹏
  由于公共法律服务旨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因而其更应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公共服务的责任担当。

  近期,厦门市海沧区司法局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全区第二批16个村(社区)和海沧农场聘请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加上第一批已为22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至此,全区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为村(社区)聘请的法律顾问已达到全覆盖,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实现村(社区)全覆盖,这种“接地气、连民心”的便民服务,有利于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作用。让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行政以及社会管理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势必对推动我们整个国家的法治水平带有特殊的意义。

  法律服务不可能完全由政府大包大揽。正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突出了依法治国,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决策部署的深入贯彻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不仅愈来愈成为衡量各级政府法治建设是否落到实处的重要指标,亦成为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否达到基本要求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实践中虽然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在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并取得了一些可贵的经验。但是,总体而言,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仍然处于初始阶段。为促进政府进一步做好公共法律服务的购买,一方面政府应把公开、公平、公正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原则。为此,政府相关部门即应着手制定相关制度,以保证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并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另一方面,应建立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资金管理制度,合理确定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还要明确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的程序,确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政府购买法律服务要想产生良好效果,不仅要对政府部门有硬约束,对法律顾问也要有硬任务。比如应建立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评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法律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和综合考评,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后续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法律服务质量反馈和评价制度,将律师开展政府法律服务的工作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体系,促使法律顾问始终恪守法治精神和坚守公正立场,服务公共利益和百姓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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