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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4年行政执法报告

 别馆我的生活 2015-08-04

    2014年,市场部门共依法查办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754件,罚没金额6528.24万元。

一、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情况

2014年,各级工商机关共依法办结各类违法违规案件7531件,罚没款总额为5166.84万元(其中含罚没物品变价款151.62万元)。

(一)重大案件查办情况

在全部7531件案件中,罚没款在1万元以下的6131件,1万至5万元的1265件,5万元以上的135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81.41%、16.8%、1.79%;同时,各工商检查支队充分体现了“一支队伍执法”的优势,查办大要案件数量占全系统总数的73.33%。

(二)各单位查办案件情况

在罚没款数额方面,工商武清分局、滨海新区工商局、工商西青分局保持着系统前五名的成绩,而增速较快的则为工商津南分局、工商宝坻分局、检查总队、工商河北分局、工商宁河分局等。

在查办案件数量方面,工商宁河分局、静海分局、武清分局、南开分局、蓟县分局保持着系统前五名的成绩,工商宝坻分局、津南分局、宁河分局、武清分局、西青分局则为查办案件数量增速最快的单位。

2014年,我市各级工商机关共立案违反工商法律法规案件7341件,其中食品安全案件1097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14.94%;商标侵权案件708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9.65%;广告违法案件428件(其中医疗、药品违法广告案件81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5.83%;无照经营案件3557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48.45%;不正当竞争案件290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3.95%;商业贿赂案件52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0.71%;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案件286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3.9%;其他违法违规案件923件,占全部立案案件的12.57%(见图1)。

图1  2014年违反工商法律法规各类型案件立案情况

由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推进,委属各工商机关充分发挥体制优势,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同2013年相比,查办食品安全案件数占总结案数的比重上升了17.91%。同时,由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深入,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案件所占比重比2013年下降了53.25%。

集中开展了公用企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的不正当竞争和通讯电信、教育、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效果,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46件,罚没金额627.16万元;查处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280件,罚没金额658.85万元。同时针对消费者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各级执法机关还开展了节日市场、流通领域煤炭及其制品、“黑网吧”、加油站、殡葬用品等专项治理行动,查办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治理成果。

二、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案件的情况

2014年,各级质监机关共依法办结各类违法违规案件552件,罚没款总额为1062.2万元。其中,查处质量类案件114件,占全部案件的20.65%;查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类案件44件,占7.97%;查处食品类案件185件,占33.52%;查处认证类案件25件,占4.53%;查处特种设备类案件88件,占15.94%;查处计量类案件65件,占11.78%;查处标准类案件3件,占0.54%;查处纤维检验类案件21件,占3.8%;查处其他类案件7件,占1.27%(见图2 )。

图2  2014年违反质监法律法规各类型案件情况

在全部552件案件中,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案源的有292件,占全部案件的52.9%;通过群众举报发现案源的有94件,占17.03%;上级机关交办或移转的有138件,占25%;通过其他途径发现案源的有28件,占5.07%。

端掉或联合取缔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78个;其中食品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60个,消费品违法生产“黑窝点”14个,气瓶非法充装“黑窝点”3个,地下改装出租车计价器“黑窝点”1个。

三、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案件的情况

2014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共依法办结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71件,罚没款总额为299.2万元。

(一)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情况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共依法查办涉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案件330件,罚没款金额226.4万元;其中药品违法案件265件,罚没款金额103.54万元,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1件,罚没款金额122.86万元,药品包装材料违法案件4件(见表1)。



案件总数

(件)

涉及物品总值

(万元)

涉及

药品

案件

假药

8

3.24

其中

所含成分与药品标准不符的

1

0.01

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

4

1.42

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3

1.81

按假药论处

4

1.54

其中

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的

4

1.54

劣药

10

0.89

按劣药论处

107

65.79

其中

超过有效期的

7

0.26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100

65.53

其他案件

136

9.3

小计

265

103.54

涉及

医疗

器械

质量

涉及医疗器械质量

 

12

44.83

违反证照管理

24

8.04

违反流通秩序

11

1.37

其他案件

14

27.68

小计

61

122.86

涉及药品包装材料案件

 

4

6.07

表1 2014年各类型药品和医疗器械领域案件情况

(二)查处餐饮服务违法案件情况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关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食品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餐饮食品服务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以依法行政、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为准则,坚持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突出监管重点,注重风险排查,强化执法力度,餐饮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2014年,共依法查办餐饮服务违法案件341件,罚没款金额为72.8万元,查获涉案食品23.1万元。

从不同区域案件查处情况看,各区域的案件数量基本持平。但市内六区餐饮服务经营者总量较多,因此市内六区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从不同经营业态涉案情况看,涉及中、小型餐馆的案件数量和案值金额较多,分别占总数的61.29%和77.45%;而涉及集体供餐单位的单案罚没金额最高,为1.1万元/件,其次是集体食堂单案平均金额为0.32万元/件(见表18)。上述结果表明,我市中小型餐馆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比较突出,涉及不合格食品数量较多,仍是今后监管的重点。对集体供餐单位和集体食堂的监管力度最大,由于这两种业态就餐人数较多,易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被列入重点监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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