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孙伟)记者今天从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部分互联网网站在8月8日发表了题为《原平市交警队九中队队长长期用警车接送一名女子》一文。该文引起了原平市公安局党委及原平交警大队的高度重视,并及时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网络报道事实基本存在。 8月10日,原平交警大队专门召开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经中共原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总支委员会研究,并报请中共原平市公安局党委批准,给予段建国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及停职接受调查的处理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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