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零售大佬王宗南获刑18年:曾利用职权为复星谋利

 007xm 2015-08-11
 


公司报道腾讯财经[微博]2015-08-11 14:00

腾讯财经讯(丁磊 房旭 )

8月1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二中院”)对原光明食品集团董事长、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友谊集团”)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华超市”)董事长王宗南挪用公款、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法院的判决,对王宗南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此外,法院判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挪用公款违法所得120万余元、受贿款269万余元及受贿收益833万余元予以追缴。

值得注意的是,王宗南是在卸任光明食品集团董事长后被调查的。作为执掌过百联集团的零售业大佬,王宗南被调查一事备受关注。目前,法院调查显示,王宗南违法行为并没有发生在其担任光明食品集团董事长期间,而是其执掌联华超市期间。

对于法院认定与王宗南案关联的复星一方,复星集团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不做任何评论。而辽宁华英律师事务所陈甦向腾讯财经表示:“从现有披露出来的案情看,复星集团很有可能涉嫌行贿罪,不排除复星集团将被追诉。”

事涉联华旧事,曾向复星索贿

从法院判决结果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宗南在担任友谊集团总经理、联华超市董事长期间,于2001年至2006年间,伙同原联华超市总经理良威、董事张增勇、财务总监徐苓苓、人事总监道书荣(均已被判刑),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先后十余次共同挪用联华超市及其下属单位公款共计1.95亿余元用于上海立鼎有限公司、上海泉润有限公司注册、验资、受让股权、参与房地产投资等经营活动,并谋取个人利益。其中,王宗南获取非法收益计120万余元。

根据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宗南还在友谊集团与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复星集团”)合作成立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2003年,王宗南向复星集团董事长郭某,提出其父母欲购买复星集团下属房产公司开发的别墅,郭某同意。同年1月至9月间,王宗南父母以每平方米3000元,总价208万余元的低价,购得本市松江区涞亭南路两套别墅。经估价,2003年上述两套别墅的市场价与王宗南父母购房实际价格差额合计269万余元。此后,上述两套房产分别于2010年、2013年转售他人,销售得款共计1480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宗南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5亿余元,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269万余元,其行为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挪用公款情节严重,依法应两罪并罚,据此,依照刑法和相关立法解释的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曾是国资零售业大佬

翻阅王宗南简历,在零售业长达11年之久。

进入零售行业之前,王宗南历任中共黄浦区委组织部副部长、黄浦区财政贸易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上海市黄浦区商业委员会主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助理、上海市黄浦区副区长等职务。

之后,王宗南随后离开官场进入商界。1995年,任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内外联综合商社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联华超市股份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4月,王宗南任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上海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华超市股份有限董事长、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宗南曾主导联华超市2003年6月于香港主板上市。与此同时,由于在联华超市上市的主导作用,最终王宗南得以成为上海一百、华联集团、友谊集团和物资集团联合组建中国最大的商贸流通集团上海百联集团的掌门人。

2006年8月,王宗南被调任光明集团。至2013年7月,王宗南担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此后的2013年11月,王宗南宣布以身体原因卸任光明集团董事长。2014年7月30日,王宗南被上海市政协撤销市政协委员一职。2014年10月初,王宗南案发开始接受调查。

律师:不排除复星将被追诉

根据上海二中院的宣判情况,复星集团牵涉其中。

对此,辽宁华英律师事务所陈甦向腾讯财经表示:“从现有披露出来的案情看,复星集团很有可能涉嫌行贿罪,不排除复星集团将被追诉。从现有披露出来的案情看,王宗南在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后向复星集团的主要负责人索要别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但并未看出复星集团是被迫低价向王宗南出售别墅。”

陈甦认为,目前来看,复星集团的上述行为很有可能符合《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条有关单位行贿罪的规定,如“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依上述法律规定,单位行贿应同时处罚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故此不排除复星集团及其主要负责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根据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宗南在友谊集团与复星集团合作成立上海友谊复星(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友谊复星”)后,利用职务便利,为复星集团谋取利益。

腾讯财经了解到,友谊复星成立于2000年10月11日,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其中,友谊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2.08亿元,占52%股份,复星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1.92亿元,占48%股份。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生物高科技制品的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等。

对于律师的说法以及复星集团可能的涉案情况,复星集团方面并未作出进一步表态。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